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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房产纠纷律师法律知识:
  • ·产权人过世了,怎么变更房产证
      1.房屋原产权人地过世的,房屋过户就属于继承过户,继承人可以持被继承人死亡证明、遗嘱等材料到房屋管理部门办理过户登记。2.房屋继承是被继承人死亡后,其房产归其遗嘱继承人或法定继承人所有。因此,只有被继承人的房屋具有合法产


  • ·一、宁夏房产税最新政策是怎么样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
      一、宁夏房产税最新政策是怎么样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第五条规定了五种免征条款,分别是:1、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自用的房产;2、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自用的房产;3、宗教寺庙、公园、名胜古迹自用


  • ·商品房要是被开发商抵押怎么办
      商品房要是被开发商抵押怎么办开发商出售商品房的时候,自然是要保证商品房产权无瑕疵,否则就会对购房者利益造成损害。而现实中由于修建商品房资金周转不开,可能开发商会将一些商品房抵押给银行。那商品房要是被开发商抵押怎么办呢?详细


  • ·房屋赠与税费计算方式是什么?
      日常生活中,房屋过户的方式除了买卖,还有一种赠与的方式,通常房屋赠与都是发生在直系亲属之间。相对于房屋买卖过户而言,采用赠与的方式可以节约不少的税费。那么房屋赠与税费计算方式是什么?我们一起透过我们整理的这篇文章具体做个


  • ·如何规避二手房按揭的风险
      对许多购房者而言,通过按揭贷款的方式购买二手房是最经济实惠的购房选择。但二手房按揭贷款的过程中存在一定的风险,购房者需要规避交易风险,以减少交易纠纷。那么,具体而言,如何规避二手房按揭的风险?下面就来为您做详细解答。一、


  • ·房产证上20年土地使用权是怎么回事?
      房产证上20年土地使用权是怎么回事?我国采取的土地使用权有期限的制度,决定了土地使用权是有限期使用的特点。因为大部分土地使用权人取得土地使用权都支付了相应的对价,所以很多人都在担心土地使用权到期之后怎么办,法律目前又未明确


  • ·房屋拆迁合同怎么写?范文是怎样的?
      房屋拆迁合同怎么写?范文是怎样的?房屋拆迁在实践中较为常见,房屋拆迁工程需要由具有相关资质的施工单位来进行,为了保障?房屋拆除的质量,施工单位会与发包方签订一份房屋拆迁合同。许多人对于房屋拆迁合同怎么写不太了解,我们整理


  • ·新婚姻法 产权登记的房产离婚时该如何分配?
      结婚的时候就要有房子、车子,现在似乎已经成了一种不成文的规定,但是在婚姻存续期间基本上是不存在针对房子的问题的,但是如果出现离婚等情况的话,那么就可能会需要进行产权的分割,这个时候就需要对产权进行重新的登记,那么2017新婚


  • ·如果土地承包合同中一方死亡另一方违约咋办
      如果土地承包合同中一方死亡另一方违约咋办找专长律师:公司经营律师合同事务律师损害赔偿律师婚姻家庭律师劳动工伤律师现今农村大多数年轻人都出去打工了,而留在家里的老人也没有多大的能力可以去种地,因此,一方面为了促进经济的


  • ·劳动合同的订立形式有几种
      有的劳动者与单位订立的是书面劳动合同,而有的是以口头形式订立的,具体说到劳动合同的订立形式上,究竟哪种形式才是得到国家认可的呢?关于这问题,我们将从法律规定中告诉您劳动合同的订立形式有几种,进而解开这个谜团。一、劳动合


  • ·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罪
           一、概念及其构成   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罪,是指有查禁犯罪活动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向犯罪分子通风报信、提供便利,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的行为。   (一)客体要件


  • ·侵犯名誉权如何赔偿,如何捍卫自己的权益
      侵犯名誉权如何赔偿,如何捍卫自己的权益名誉对于身处社会的我们来说是十分重要的,名誉受损会对个人造成巨大的伤害。但是很多人对于名誉权的维权不是很清楚。那么侵犯名誉权如何赔偿呢?怎么样的捍卫自己的权益?我们将在下文为您详细的


  • ·假冒注册商标怎么认定,假冒注册商标怎么处罚
      假冒注册商标怎么认定,假冒注册商标怎么处罚假冒注册商标在剽窃注册人商品信誉的同时,还损害消费者的利益。但现实中,有一些行为与假冒注册商标的行为很类似,就导致部分人无法准确区分是否属于假冒注册商标。所以就有必要作出相应的认


  • ·刑事诉讼法证据类型有哪些?
      依法治国的基础是完善的法律体系。作为法治国家,我国为了保证刑法的正确执行,制订了刑事诉讼法,明确了包括证据类型在内的详细内容。那么,刑事诉讼法证据类型有哪些呢?为此,我们在下文中整理了该问题的相关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 ·外国或港澳台企业公司驻国内代表处与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是否有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2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以下称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因此


  • ·白山高速公路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白山高速公路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吉林省白山市为了改善当地交通环境,加大了高速公路的建设力度,这中间就会占用到一些农民的土地,沿线的村庄也要进行搬迁。农民失去土地,会得到征地部门的一笔补偿款。包括土地补偿费、青苗费等。那


  • ·哪些情形需要诉讼离婚
      有结婚就有离婚,有些夫妻总避免不了离婚。而我国规定的离婚有两种选择,一是协议离婚,一是诉讼离婚,对于想要离婚的夫妻来讲,此时哪些情形需要诉讼离婚呢?具体内容,请从下文中进行了解。一、哪些情形需要诉讼离婚1、一方要求离婚


  • ·人防工程维护管理制度是什么?
      人防工程维护管理制度是什么?随着近年来,国家对人防工程维护的重视,各地也相应出台了一些人防工程维护管理制度,这些制度在制定过程中也相应的有一些法律小知识隐藏在里面,您一定十分的想要了解吧!接下来就看一看我们为您整理的资料吧


  • ·夫妻财产约定的对象范围
          夫妻约定财产制的对象,既包括夫或妻一方的婚前个人财产,也包括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    法律之所以作出这种规定,是因为夫妻双方作为共同生活的当事人,有权根据自己


  • ·竞业限制可否适用于所有劳动者?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四条规定: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如果普通员工也要


  • ·劳动争议仲裁后要去哪里起诉?
      按规定,如果对于非一裁终局的劳动仲裁的裁决不服,双方应当从收到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仲裁委所在地基层法院起诉。期满不起诉的,将会导致仲裁裁决发生效力,双方要积极履行裁决书。  如果对一裁终局的劳动仲裁裁决不服,包括以下


  • ·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05号《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已经2001年6月6日国务院第40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1年11月1日起施行。  总理朱镕基二00一年六月十三日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


  • ·征地补偿标准贛州是怎么规定的?
      征地补偿标准贛州是怎么规定的?对于征地补偿,相信您并不陌生。随着国家越来越重视基础设施的建设,用于建设这些基础设施的土地必然要向土地使用权人征收。为了安置好被征地人员,使这部分人的正常生活不会受到影响,国家制订了征地补


  • ·减刑假释后又犯罪怎么办
      司法实践中,减刑和假释其实是两个不同的规定,但是人们总是喜欢把他们两个混淆在一起,很多人就想知道犯罪分子在减刑假释后又犯罪该怎么办呢?针对这个问题,我们在下文做了详细的解答,希望能解开您的疑惑。一、减刑假释后又犯罪怎么办


  • ·房价永远是大众关注的热点之一,近年来房价一直居高不下,这导致
      房价永远是大众关注的热点之一,近年来房价一直居高不下,这导致了很多人选择租房,这一现象在寸土寸金的北京更胜,延庆区位于北京西北部,人口众多,租房的人相对也多,为了管理与维护制定了一系列管理规定,延庆房屋出租也要根据北京市


  • ·医疗纠纷处置方式有哪些
      医疗纠纷处置方式有哪些?据有关资料显示,最近几年,医疗纠纷事件呈上升趋势,有很多人像李大娘那样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而四处奔走。然而只有对医疗纠纷有明确的认识才能少走弯路,尽快解决医疗纠纷问题。天津金必达公司王律师告诉记者


  • ·请假过多单位可以解除合同吗
      请假过多单位可以解除合同吗一、以请假过多为由辞退员工当然是不合法的劳动法并未规定用人单位可以以请假过多为由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所以以请假过多为由辞退员工当然是不合法的。你可以要求补偿,可以单位违反解除合同为由,要求单


  • ·民事诉讼终结法条是如何规定的?
      民事诉讼终结法条是如何规定的?民事诉讼终结法条是如何规定的新民事诉讼法解释:第二百三十三条【执行终结】第二百三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裁定终结执行:一、申请人撤销申请的;二、据以执行的法律文书被撤销的;三、


  • 镇江房产纠纷律师法律咨询:
    ·想和你约个时间咨询下房产纠纷上的问题,
      我想和你约个时间咨询下房产纠纷上的问题,我和你以前是在百货大楼一起工作的。

    ·银行贷款无力偿还了,但我有新房在处理中,想停止还贷,等房子处
      银行贷款无力偿还了,但我有新房在处理中,想停止还贷,等房子处理后再还款

    ·关于商品房共用部分安装空调影响其他住户的问题
      我是20楼商品房,隔壁的中央空调装在我们小房间窗户朝南的阳台那里,这个是公用部分,我们自己的两台空调也装在那里。隔壁的中央空调,大部分时间都是开着的,24小时,现在夏天也是,噪音非常大。2016年3月份的时候,我们发现小房间的墙壁有发霉的迹象,后来发现是隔壁开空调的水没有排到地漏里,直接排到了外面,水非常多,阳台的地面从来没有干过。这个应该有很长一段时间了,因为隔壁是2014年就搬进来的,我们是2015年8月份搬进来的,我们从2016年3月份发现问题。之后

    ·四楼漏水到我三楼家里,致使我家部分物件损坏,找过四楼房主协
      四楼漏水到我三楼家里,致使我家部分物件损坏 ,找过四楼房主协商过 ,四楼房主拒不配合 ,拒绝维修,也找过居委会 都无济于事 ,我想起诉四楼房主,需要哪些材料 ?

    ·跨省牵移户口一定得有房子才可以吗?没有自己的房子有没有办法跨省牵移户口?如果小孩
      跨省牵移户口一定得有房子才可以吗?没有自己的房子有没有办法跨省牵移户口?如果小孩的户口不在读书地,高考时一定要回户口地考试吗?实际分居后离婚一定要回结婚地办手续?可以在现在居住地申请离婚吗?肯请专家指导!

    ·居住30的无照老房子产前补偿问题!
      居住30的无照老房子产前补偿问题!

    ·卖房要求解除合同,可我贷款已经审批下来了,能要求强制过户吗?
       您好!我有个关于二手房屋买卖合同的纠纷想咨询一下:我是买家,已经在10/25签署了网上备案合同(二手房屋买卖合同)合同约定我们要在12/31之前去过户,但由于我贷款办的不是很顺利,拖到现在才办理下来,卖家觉得我拖的时间太久了,现在要求和我解除合同,不和我去过户。由于合同中没有约定具体的付款日期,只在附件三中的付款协议中提到卖家同意我以贷款方式支付第二期房价款,我应该在签订本合同并申请办理本合同公证手续(若需)后七日内向该贷款银行申请贷款,签署借

    ·我公公去世了,房子是公公名字,而且没有房产证,可以改我老公的名字吗如果要是拆迁的
      你好,我公公去世了,房子是公公名字,而且没有房产证,可以改我老公的名字吗,如果要是拆迁的话名字没改过来会有影响吗

    ·你好,农村建房自己割到手责任在哪
      你好,农村建房自己割到手责任在哪

    ·我想离婚,有一个女一儿子,有一套小房子,需要提供什么材料?
      我想离婚,有一个女一儿子,有一套小房子,需要提供什么材料?

    ·我家拆仓房以一千四百元包给工包,他雇了三个人以每天二百工钱,
      我家拆仓房以一千四百元包给工包,他雇了三个人以每天二百工钱,我不限几人干活和工期工具自备,干了一天马上就完活了门口以上的墙体倒下伤到干活三人中一人,送医院中死亡,一审判死者共计五十五多的%30,工头%70,判我%″70连带,二审判死者%30,剩下三十八多判工头十六万多,判我二十二万多,工头还判重大刑事一年零六个月,五一节回来的,判我不合理,您看咋办?.

    ·离婚房产分割,我们夫妻共有两套房产
      我们夫妻共有两套房产,一套房无贷款,价值60万元,另一套房75万元(现市值大概110万元),贷款50万元,现在双方都想要贷款这套房,可女方月收入达不到还款(月还额3000元),目前还款由男方公积金偿还(已还一年),如果女方坚持要贷款这套房,该如何分割

    镇江句容白兔镇房产纠纷律师热线:15052927793 18052597110    镇江句容白兔镇房产纠纷律师解答房屋买卖,二手房买卖,房屋产权,房产继承,房产租赁,商铺租赁,房产赠与,离婚房产法律咨询,代理房产纠纷案件,为您解决房产纠纷法律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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