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京口区焦山碑林劳动工伤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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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镇江京口区焦山碑林劳动工伤律师解答劳动合同,企业规章,劳动仲裁,劳动诉讼,工资福利,劳动保护,女工保护,商业秘密,竟业禁止,HR顾问,涉外劳务,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经济补偿,违约赔偿,工伤鉴定,工伤赔偿,劳动法规,劳动理论,劳动案例,劳动仲裁委法律咨询,代理劳动工伤案件,为您解决劳动工伤法律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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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劳动工伤律师法律知识:
  • ·工伤伤残鉴定关乎到哪些赔偿费用?
      职工在遭遇工伤事故后,如果伤害程度较重,给正常的工作生活带来不便、甚至较大影响的,将会对职工的身体状况、经济收入乃至整个家庭的稳定和谐形成较大打击,因此,要求给予相应的工伤赔偿是职工应积极争取的合法权益,而赔偿数额的大小


  • ·2023常州工伤十级工伤鉴定标准是怎样的,怎么赔?
      对于工伤鉴定的问题,很多人会觉得不同的人会有不同的鉴定标准,其实在我国对于工伤的鉴定标准是统一的,而且一般将工伤鉴定标准划分成十个等级,不同的等级对应的工伤的认定标准是有所不同的,下面就给您简单的介绍一下2018常州工伤十级


  • ·眼睛九级工伤鉴定标准2023咋样的,赔偿咋样的
      眼睛是非常的重要的,如果眼睛受伤的话会影响到人们的正常生活,所以如果在工作当中眼睛受伤的话,一般来说是可以被认定九级伤残的,当然不管是哪一个等级的伤残的认定都是有一定的标准的,而且不同的伤残等级对于不同的赔偿标准,那么眼


  • ·职工本人工伤伤残鉴定的申请时效是多久?
      职工在工作时间发生人身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如果单位没有帮助职工申请工伤鉴定的,职工本人也可以向劳动局提出。这里需要注意一个时效的问题,如果超过期限劳动局是不受理的。那么,职工本人工伤伤残鉴定的申请时效是多久?下面我们就


  • ·工伤认定期间可能去别的地方上班吗?
      职工在单位因工受伤的,得到有效治疗后,就得准备资料,申请工伤认定了。需要职工本人准备好诊断书、劳动合同及申请表等。一般来说,职工提交工伤认定申请表后,要等一段时间才能拿到工伤认定结果。那么,工伤认定期间可能去别的地方上班


  • ·劳动保障监察和劳动争议仲裁的区别
      劳动保障监察和劳动争议仲裁的区别是什么两者主要有以下六个方面的区别:1、执法主体不同。劳动监察的执法主体是劳动行政部门,代表劳动行政机关实行行政执法;而劳动仲裁的执法主体是依照国家劳动立法建立的特定机构——劳动争议仲裁


  • ·未认定工伤前可否解除劳动关系
      在工作中,由于疏忽或者是本身所处的工作环境,劳动者往往会遭遇工伤问题。一旦劳动者遭遇工伤事故,不正规的企业就会通过恐吓或者欺骗要劳动者自己解除合同,甚至企业自己单方面解除合同。那么,未认定工伤前可否解除劳动关系?下面和我们


  • ·工作时间突发疾病是否属于工伤?
      单位认为,虽然是在工作期间突发疾病,但是因自身身体素质引起,与其工作环境和劳动强度无关,不属于工伤范围。律师认为,在工伤认定上有一个特例,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


  • ·离婚起诉的费用谁来付,离婚诉讼费谁承担?
      近年来,我国的离婚率不断增长,一般离婚可分为协议离婚和起诉离婚,协议离婚是最好的方式,但是协议失败选择起诉离婚时,必须了解相关的法律知识。这其中就包括了离婚起诉费用该由谁支付的问题。下面我们就来为您详细解答。一、离婚起诉


  • ·合同法迟交货违约金是多少
      合同法迟交货违约金是多少?一、出卖人逾期交货的违约责任出卖人交付标的物是其最基本的义务,同时出卖人还得按照约定的时间交付标的物。出卖人逾期交货,即迟延交付,是指出卖人在合同约定的交付标的物的期限届满后才完成交付标的物的义


  • ·拒交物业费的合法理由有哪些?
      1、开发商延期交房可拒交物业费开发商不出示证明文件或出示证明文件不齐全,购房人有权拒绝交接,由此产生的延期交房责任由开发商承担。既然房屋已经交付,无论业主是否实际居住,有关的物业管理费也理应交纳,因为无论业主是否实际居


  • ·烫伤工伤伤残鉴定标准是怎么样的
      工伤指的是在工作过程期间受到的人生伤害,造成的不同程度的伤残,人身损害赔偿的可以根据不同的情形进行不同的赔偿,但是在工作中一定要区分到底是工伤还是人为伤害,国家工伤保险条例对于这一方面有明确的规定,工伤患者可以申请公司赔


  • ·房改房买卖合同效力怎么界定?
      1.房改房又称已购公有住房,是指城镇职工根据国家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城镇住房制度改革政策规定,按照成本价或者标准价购买的已建公有住房。2.房改房在交易方面确实与商品房有所区别。一般来说,职工个人取得房改房产权时支付


  • ·遗弃罪造成死亡怎么处罚?
      遗弃是一种不好的现象,但是从过去到现在都时有发生,有抚养义务但是拒绝抚养遗弃后造成恶劣影响的,就造成了遗弃罪,遗弃罪按照规定是会受到一定的处罚的,但是如果遗弃罪造成死亡的话,那么就属于遗弃罪里面十分恶劣的情况,是会受到法


  • ·什么是企业重组它的目的是什么?
      什么是企业重组它的目的是什么一、什么是企业重组广义的企业重组,包括企业的所有权、资产、负债、人员、业务等要素的重新组合和配置。狭义的企业重组是指企业以资本保值增值为目标,运用资产重组、负债重组和产权重组方式,优化企


  • ·交通事故赔偿诉讼的流程是什么
      要是交通事故的当事人就赔偿产生了争议的话,相信此时大多数的人都会选择通过诉讼的方式来解决争议吧。但到法院提起交通事故赔偿诉讼的,此时有一定的流程。那到底交通事故赔偿诉讼的流程是什么呢?不妨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 ·转让土地使用权用预缴税款吗?
      转让土地使用权用预缴税款吗?现在有不少房地产企业拿到土地后并没有进行建设,这时,如果其经营方针调整,土地使用权是可以进行转让的。目前转让土地使用权的方式也有不少,包括买卖、交换等。对于双方而言,需要缴纳一笔税费。那么转让


  • ·离婚赔偿金额太低怎么处理?
      我国《婚姻法》对离婚赔偿有相关的规定,但是没有离婚赔偿金额的相关规定,因为赔偿金的数额不好确定,那么离婚赔偿金额太低怎么处理?对于这个问题,我们在下文简要分析一下,希望对您有所帮助。一、离婚赔偿金额太低怎么处理?离婚赔


  • ·内资企业申请变更登记应提交的材料
      1、公司企业申请变更登记,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文件、证件:(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变更登记申请书;(2)依照《公司法》作出的变更决议或者决定;(3)公司登记机关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证件。①公司变更登记事项涉及修改后的


  • ·抽逃出资应承担哪些法律后果
      抽逃出资应承担哪些法律后果抽逃出资、转移股权,这些是公司中经常出现的欺诈行为。那么面对这样的行为,我们的《公司法》是如何规定的呢?这样的行为应该承担怎样的法律后果呢?接下来,将解答您的这些疑惑。抽逃出资行为使公司资本虚置,


  • ·法定解除合同关系的条件有哪些
      法定解除合同关系的条件有哪些《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二)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将不履行主要债务;(三)当


  • ·协议离婚手续怎么办?
      协议离婚必须办理离婚登记。离婚登记是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必经程序。他是由婚姻登记机关依照行政程序办理的,其步骤如下:(1)申请当事人协议离婚时必须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不得委托他人代理。否


  • ·什么情况下彩礼要返还
      1、婚约,是指男女双方以将来结婚为目的所作的事先约定,是男女双方在结婚前对婚姻的合意行为。随生活水平的提高、攀比现象的影响,加上部分地区男女比例失调,因订立婚约而送的财物(彩礼)的价值越来越高,数量和品种也越来越多。但婚约


  • ·最高院关于集资诈骗罪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解释
      诈骗罪有多种表现形式,比如普通的面对面诈骗,通过网络进行的网络诈骗,通过电话进行的电信诈骗等,刑法当中为了对诈骗加以区分,按照诈骗罪侵害的对象等,规定了不同的罪名,比如诈骗罪、信用卡诈骗罪、集资诈骗罪等。那么,最高院关于


  • ·建筑安装工程分包合同(一)
      总包方:____(以下简称甲方)  分包方:____(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城乡建设部《建筑安装工  程总分包实施办法》和××市人民政府〔1984〕×号文件的有


  • ·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资料有什么?
      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资料有什么?建筑工程按照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完成工程建设的,就需要对工程和分项工程的质量进行验收,然后完成工程的验收报告,在对工程质量验收时,每一个分项工程都需要准备好相关的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资料和法律规定


  • ·公司注册资金怎么算
      公司注册资金怎么算现在不少人开始自己创业,注册公司的时候,或许您会遇到关于注册公司资金的问题,如公司注册资金怎么算的,是现金还是实物变值?在下文中对这个问题进行了相关介绍,请您往下阅读。一、公司注册资金定义公司注册资金,


  • ·建筑工程公司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在当今社会生活中建筑无处不在
      建筑工程公司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在当今社会生活中建筑无处不在,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能够保证我们的生命安全,让我们得到法律的保护,它也是维护我们自己权力的重要管理制度。所以对于我们来说这个制度十分重要,特别是对于我们的农


  • 镇江劳动工伤律师法律咨询:
    ·请输入问题标题工伤认定和赔偿
      请输入问题标题工伤认定和赔偿

    ·律师您好,我018日下班途中出车祸,负主要责任,能够申请工伤吗?
      

    ·工伤,老板拒绝付2天工资和医药费
      工伤,老板拒绝付2天工资和医药费

    ·工伤,致残,理赔,医药费
      工伤致残(十级)理赔公司所理赔的医药费是归被保护人所有还是归本人公司?

    ·公积金和保险不能申请仲裁,可不可以去司法部门起诉呢
      公积金和保险不能申请仲裁,可不可以去司法部门起诉呢去司法部门要什么样的取证资料呢

    ·工资拖欠,申请仲裁,可以代理吗
      工资拖欠,申请仲裁,可以代理吗

    ·劳动工伤,你好,你好,是这样的,我是在去给公司干活在回来
      你好,是这样的,我是在去给公司干活在回来的路上车祸受的伤11年元月做的第一次手术,到12年的元月才能做第二次手术,公司也给了我工伤认定书,医药费都是我的老板付的,快一年了,生活问题没人解决,我找到劳务站,劳务站说要我到分公司去要,可分公司没钱,我该找谁要?第二次手术还没做能不能解决此事?盼回复谢谢

    ·工伤住院,无医疗费,老板不闻不问!
      你好!我12日在崇仁工地做事情时候摔倒,医院诊断为脊椎T12压缩性骨折,现在医院住院,,老板对我治疗不闻不问,我不知道怎么办应该任何办?我的治疗费和后期误工费不知道如何计算,请您指点,谢谢!

    ·农民工发生工伤怎样赔付,木工在支模时
      木工在支模时,掉下将右脚膝盖(粉碎性骨折),医生建议休息,现在工人要求赔付。问赔付的内容是什么?

    ·工伤认定申请,如果用人单位不对伤者做出工伤认定申请
      如果用人单位不对伤者做出工伤认定申请。伤者要在什么时间内申请工伤认定,才不回对自己不利。。用人单位是必须给伤者做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吗?或用人单位不做工伤认定申请是属于违法行为吗?

    ·工伤,右手食指断了一节,公司没买保险,不想让去做签定,想私了
      工伤,右手食指断了一节,公司没买保险,不想让去做签定,想私了,医药费公司已经垫付,我应当咋办?如果走程序,我最终能获得多少赔偿?

    ·吴律师你好,工伤是怎么处理和赔付的
      吴律师你好,工伤是怎么处理 和赔付的

    镇江京口区焦山碑林劳动工伤律师热线:18052597110 18651990859    镇江京口区焦山碑林劳动工伤律师解答劳动合同,企业规章,劳动仲裁,劳动诉讼,工资福利,劳动保护,女工保护,商业秘密,竟业禁止,HR顾问,涉外劳务,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经济补偿,违约赔偿,工伤鉴定,工伤赔偿,劳动法规,劳动理论,劳动案例,劳动仲裁委法律咨询,代理劳动工伤案件,为您解决劳动工伤法律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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