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镇江市法律援助中心机构地址、联系电话、申请援助指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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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市法律援助工作起始于1998年,十多年来取得显著成效,法律援助案件逐年递增,平均增幅达20%左右,全市已累计办理各类法律援助案件13100余件,有近3万多人次得到司法援助。目前全市已建立市及辖市区两级法律援助机构,有专职人员39人,并发展了社会律师及志愿者近千人,形成了政府主导、社会参与、覆盖各层面、管理较规范的法律援助工作网络www.zj48.net。
法律援助电话:12348 法律援助电话:12348 镇江市法律援助中心 镇江市檀山路8号国际冠城65栋1层 电话:0511-12348 电话:0511-12348 丹阳市法律援助中心 丹阳市云阳路36号 0511-12348 句容市法律援助中心 句容市华阳镇文昌中路19―6号(.东侧) 0511 -12348 扬中市法律援助中心 扬中市新扬南路68号 0511-12348 丹徒区法律援助中心 镇江市丹徒区新区驸马街100号 0511-12348 丹徒区法律援助中心成立于1999年4月21日,属事业性质,现有编制3人,专职律师1人,与“148”法律服务热线合署办公。 京口区法律援助中心 镇江市京口区苗家湾路京岘家园18号 0511-12348 润州区法律援助中心 镇江市润州路5号(润州区政府大门西侧) 0511-12348 申请法律援助的条件: 1.有充分理由证明为保障自己合法权益需要帮助; 2.确因经济困难,无能力或无完全能力支付法律服务费用(公民经济困难标准由各地参照当地政府部门的规定执行)。 二、盲、聋、哑和未成年人为刑事被告人或犯罪嫌疑人,没有委托辩护律师的,应当获得法律援助。 其他残疾人、老年人为刑事被告人或犯罪嫌疑人,因经济困难没有能力聘请辩护律师的,可以获得法律援助。可能被判处死刑的刑事被告人没有委托辩护律师的,应当获得法律援助。 三、刑事案件中外国籍被告人没有委托辩护人,人民法院指定律师辩护的,可以获得法律援助。 四、经审查批准的法律援助申请人或符合条件、接受人民法院指定的刑事被告人、嫌疑人为受援人。 在法律援助过程中,受援人可以了解为其提供法律援助活动的进展情况;受援人有事实证明法律援助承办人员未适当履行职责的,可以要求更换承办人。 五、受援人因所需援助案件或事项的解决而获得较大利益时,应当向法律援助机构支付服务费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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