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产清算期间职工生活费如何发放 破产清算期间职工生活费如何发放一、破产清算期间职工生活费如何发放 根据《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的规定:“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
·破产清算时无法清算的情形有哪些 破产清算时无法清算的情形有哪些?作为企业的管理者,都是希望企业可以长期发展壮大,但事实往往比较残酷,如果企业缺少资金或管理出现问题,就有可能导致破产。而破产之后的清算程序则十分重要,但有的企业可能会由于一些特殊的原因而导致破产清算无法进行,那么,破产清算时无法清算的情形有哪些?我...
·合伙企业解散时清算人如何确定 合伙企业解散时清算人如何确定根据《合伙企业法》的规定,合伙企业在解散时,必选要进行清算,且合伙企业解散,应当由清算人进行清算。因此,企业散伙确定清算人是一件非常重要的事情。通常情况下,可以通过以下方式确定清算人或清算组:1、清算人由全体合伙人担任;2、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同意,可以...
·个人申请破产能不用还债吗? 个人申请破产能不用还债吗?在民间借贷领域,双方签署了借款合同后,经常会发生债务人无力还款,导致违约的情况。同企业一样,个人也可以申请破产,要求破产保护。一些债务人想通过破产来逃避债务,这会对债权人的权益产生损害。那么个人申请破产能不用还债吗?下面让我们听听我们的说法。 一、个人如...
·债务清偿顺序破产财产优先拨付破产费用后,按如下顺序清偿: 债务清偿顺序破产财产优先拨付破产费用后,按如下顺序清偿: (1)破产企业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第一顺位); (2)破产企业所欠税款(第二顺位); (3)破产债权(第三顺位)。 其中,第...
·债务人可以作为破产申请权人吗 债权人和债务人自身都可以。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对债务人进行重整或者破产清算的申请。 企业法人已解散但未清算或者未清算完毕,资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依法负有清算责任的人应当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企业破产法》第七条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向人民...
·外资企业清算程序是怎样的 外资企业清算程序是怎样的? 一、向外资审批机关申请批准解散(15个工作日) (1)外资企业启动解散、清算程序前,须向原审批机关请求批准,所需材料: 1、外商投资企业提前终止的申请书,并由所在地(镇/街道外经办或工业园区)签署意见并盖章; 2、企业权力机构(股东或股东会,董事会)...
·哪些情形下公司会被强制清算 哪些情形下公司会被强制清算 一、哪些情形下公司会被强制清算 根据公司法司法解释规定,债权人和股东在以下情况下可以申请法院指定清算组进行清算: (1)公司解散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 (2)虽然成立清算组但故意拖延清算的; (3)违法清算可能严重损害债权人或者股东利益...
·按破产财产的分配顺序是什么? 按破产财产的分配顺序是什么?下面律图小编就为您详细介绍。一、按破产财产的分配顺序是什么?破产分配顺序,是指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由债务人财产随时、优先清偿。债务人财产不足以清偿所有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的,先行清偿破产费用。在债务人财产不足以清偿所有破产费用或者共益债务时,按照比例清偿。...
·债权人申请破产应向哪个法院申请 申请破产应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具体管辖如下:企业破产案件由债务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基层人民法院一般管辖县、县级市或者区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企业的破产案件;中级人民法院一般管辖地区、地级市(含本级)以上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企业的破产案件;纳入国家计划调整的企业破...
·若干国有企业破产有关问题的通知内容有哪些? 若干国有企业破产有关问题的通知内容有哪些?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为配合在18个城市(上海、天津、齐齐哈尔、哈尔滨、长春、沈阳、唐山、太原、青岛、淄博、常州、蚌埠、武汉、株洲、柳州、成都、重庆、宝鸡)进行企业优化资本结构试点工作的开展,建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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