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地区人体伤残程度 司法鉴定作业指导书 宁司鉴协[2014]04号 关于印发《南京地区人体伤残程度 司法鉴定作业指导书》的通知 ...
·两人打架不小心伤到人,怎么赔偿? 实践中,因为是双方打架的原因,致第三人受伤遭受损失,那么,应该由双方承担连带责任,即双方共同负担全部损害赔偿。 具体而言要负担以下的费用: 1、医疗费; 2、误工费; 3、护理费; 4、交通费; 5、住宿费; ...
·被打致受伤怎样找对方索赔? 首先,被打致受伤,受害人索赔时可以主张以下的费用: 1、医疗费; 2、误工费; 3、护理费; 4、交通费; 5、住宿费; 6、住院伙食补助费; 7、必要的营养费; 8、残疾赔偿金; 9、残疾...
·死亡抚恤金的性质及分割原则 死亡抚恤金是死者生前所在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死者家属发放的具有精神安慰和物质补偿性质的金钱给付,不属于死者遗产,不能通过遗嘱的方式处分。 死亡抚恤金的性质之一,是对死者近亲属的精神抚慰,应当兼顾全部或多数近亲属。死亡抚恤金的性质之二,是给予家属及生前被抚养人的...
·校园伤害事故侵权纠纷案件中责任认定 校园伤害事故的原因多样,情况复杂。因此,在司法实践中应根据不同的情况,对学校是否存在过错、是否应当承担民事侵权责任以及学校责任与第三人责任的关系加以认定。 1、未成年学生...
·《民法典》施行后侵权责任归责原则 无过错责任原则的适用情形 65.一般情形。《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六条:“行为人造成他人民事权益损害,不论行为人有无过错,法律规定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的,依照其规定。” 66.监护人责任的一般情形。《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八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
·提供劳动者受害责任纠纷中,个人之间的劳务关系如何认定? 很多打零工的人与老板之间并不会签订书面的劳务合同,当出现纠纷时,提供劳动者应该如何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呢? 关键是原被告之间是否成立个人劳务关系。个人劳务关系是指存在于自然人之间,提供劳务一方根据接受劳务一方的指挥与安排,为其提供特定或不特定的劳务,接受劳务一方按照约定给付报酬的...
·在什么情况下,电力设施产权人不承担民事责任? 因高压电造成他人人身损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电力设施产权人不承担民事责任:(一) 不可抗力;(二) 受害人以触电方式自杀、自伤;(三) 受害人盗窃电能,盗窃、破坏电力设施或者因其他犯罪行为而引起触电事故;(四) 受害人在电力设施保护区从事法律、行政法...
·劳务关系中人身损害赔偿的责任问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个人之间形成劳务关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自己受到损害的,根据双方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 所谓劳务关系,是劳动者与用工者根据口头或者书面约定,由劳动者向用工者提...
·如何区分雇佣关系与承揽关系? 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是指在劳务关系存在的前提下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受到损害,就损害赔偿责任的承担所引发的争议。案件在认定双方法律关系时,往往会有当事人主张双方并非雇佣关系而是承揽关系。那么,该如何区分雇佣关系与承揽关系? 雇佣关系与承揽关系看似相似,但其实二者存在实质性区别。雇...
·孩子在学校、幼儿园发生事故责任该由谁承担 未成年孩子在学校、幼儿园发生了事故该由谁来承担呢? 首先、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收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责任,但是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责任。...
www.zj48.net Copyright ©2022 镇江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