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律师
抢劫罪与招摇撞骗的区别有哪些?

    抢劫罪与招摇撞骗的区别有哪些?
      
      一、抢劫罪与招摇撞骗的区别有哪些?
      
      (1)侵害的客体不同。
      
      (2)行为手段不同。
      
      (3)犯罪的主观目的不同。
      
      (4)构成犯罪有无数额限制的不同。
      
      (5)犯罪目的的不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规定, 抢劫罪,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财物的所有人、保管人使用暴力、胁迫或其他方法,强行将公私财物抢走的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九条规定,招摇撞骗罪是为谋取非法利益,假冒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身份或职称,进行诈骗,损害国家机关的威信及其正常活动的行为。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即任何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人都可以成为本罪的主体,非国家工作人员和国家工作人员均可构成本罪。
      
      二、抢劫罪的法律法规
      
      (1)处罚:第二百六十三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第二百六十九条 犯盗窃、诈骗、抢夺罪,为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或者毁灭罪证而当场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携带凶器抢夺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第二百八十九条 聚众“打砸抢”,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毁坏或者抢走公私财物的,除判令退赔外,对首要分子,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三条依的规定定罪处罚。
      
      (2)加重处罚的情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入户抢劫的;
      
      (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
      
      (三)抢劫金融机构的;
      
      (四)多次抢劫或抢劫巨额的;
      
      (五)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
      
      (六)冒充军警抢劫的;
      
      (七)持枪抢劫的;
      
      (八)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
      
      在司法实践中,招摇撞骗罪与抢劫罪两者的区别范围是很在的,并且两者的判罚量刑情况也有很大的区别,司法机关在进行处理的时候就会结合案件的实际情况来进行办理,应当根据实际的犯罪事实来进行判罚处理,避免法律适用错误。
      
      

www.zj48.net
Copyright ©2022 镇江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