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级人民法院受理第一审民事案件是如何分工的? 我国有四级人民法院,即最高人民法院;高级人民法院,包括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法院;中级人民法院,包括在省、自治区内按地区设立的中级人民法院,直辖市设立的中级人民法院,省、自治区、直辖市设立的中级人民法院,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基层人民法院,包括县、区人民法院,不设区的市人民法院。 ...
·关于一般地域管辖的规定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因海难救助费用提起的诉讼由哪个人民法院管辖? 因海难救助费用提起的诉讼,由救助地或者被救助船舶最先到达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可选择其中一个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海难救助费用,指救助一方对遇难船舶、货物或者人的生命进行营救后,根据救助事实,请求被救助一方给付一定的报酬。 ...
·关于协议管辖 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在书面合同中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关于管辖转移 上级人民法院有权审理下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民事案件,也可以把本院管辖的第一审民事案件交下级人民法院审理。 下级人民法院对它所管辖的第一审民事案件,认为需要由上级人民法院审理的,可以报请上级人民法院审理。...
·欠条中载明管辖法院,是否一定要在该法院起诉 首先,要先判定原被告之间的法律关系,是否属于可以约定管辖的范畴,或者只能适用法定管辖。 其次,欠条一般系被告单方出具的对双方当事人之间债权债务关系的确认,一般只有被告一方的签名,如果没有其他证据材料用以证明原、被告就协议管辖达成一致意思表示,故欠条上载明的管辖条款不成立。 再...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专利侵权案件中如何确定地域管辖的请示》的复函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专利侵权案件中如何确定地域管辖的请示》的复函(法经<1994>51号)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 你院京高法<1994>14号《关于专利侵权案件中如何确定地域管辖的请示》收悉。 据你院报告称,专利权人...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专利侵权案件中如何确定地域管辖的请示》的复函(法经<1994>51号)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 你院京高法<1994>14号《关于专利侵权案件中如何确定地域管辖的请示》收悉。 据你院报告称,专利权人...
·对保险纠纷管辖的规定 因保险合同纠纷提起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保险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保险合同是投保人与保险人之间关于财产保险和人身保险的协议。保险合同纠纷指投保人与保险人或者投保人、被保险人、受益人与保险人因保险标的、保险责任和责任免除、保险期间...
·人民法院发现受理的案件不属于本院管辖的应当怎么办? 人民法院发现受理的案件不属于本院管辖的,应当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受移送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受移送的人民法院认为受移送的案件依照规定不属于本院管辖的,应当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不得再自行移送。...
·海上发生的刑事案件归哪个法院管辖?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水、领海发生的犯罪,由犯罪地或者被告人登陆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如果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审判更为适宜的,可以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的中国船舶内的犯罪,由该船舶最初停泊的中国口岸所在地或者被告人登陆地、入境地的人民...
·最高法院管辖那些第一审民事案件 最高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民事案件: (一)在全国有重大影响的案件; (二)认为应当由本院审理的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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