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寻衅滋事积极赔偿可不可以缓刑?

    寻衅滋事积极赔偿可不可以缓刑?
      
      寻衅滋事积极赔偿可不可以缓刑?
      
      寻衅滋事,投案自首积极赔偿并取得了对方的谅解书。符合缓刑条件的,可以判缓刑。  
      
      《刑法》  
      
      第七十二条 【适用条件】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  
      
      第七十三条 【考验期限】拘役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一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二个月。  
      
      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五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一年。  
      
      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  
      
      第七十四条 【累犯不适用缓刑】对于累犯和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不适用缓刑。
      
      裁量标准
      
      1、一般违法行为的表现情形:
      
      (1)结伙斗殴的;
      
      (2)追逐、拦截他人的;
      
      (3)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的;
      
      (4)其他寻衅滋事行为。
      
      罚款基准: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2、较重违法行为的表现情形:
      
      (1)结伙斗殴中,起主要作用的;
      
      (2)多次寻衅滋事,或者因寻衅滋事被公安机关治安管理处罚过;
      
      (3)追逐、拦截他人过程中,有暴力、侮辱行为的;
      
      (4)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行为过程中,有暴力、侮辱行为的;
      
      (5)其他寻衅滋事行为过程中有暴力、侮辱行为的。
      
      造成一定社会影响或其他危害后果的,适用情节较重处罚。
      
      罚款基准: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斗殴的;
      
      (二)追逐、拦截他人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的;
      
      (四)其他寻衅滋事行为;
      
      综合上面所说的,寻衅滋事对于我们来说是特别严重的犯罪行为,这也是对于他人的生命安全构成了很大的威胁,因此,对于犯了本罪的人,执法人员就会按照不同的情况给出处罚,所以,作为公民要遵守纪法,做任何事情都要忍,用最正规的方式来解决双方之间的纠纷,这也避免负法律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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