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形式婚姻指的是什么

    民法典上的形式婚姻是指就是只有形式,而无实质内容的婚姻。这样的婚姻常见于同性恋身上, 为了不让他人说闲话,往往会选择与异性建立形式婚姻。那么您知道形式婚姻具体指的是什么吗?请阅读下文进行具体了解。
      
      一、形式婚姻指的是什么
      
      形式婚姻,顾名思义,就是婚姻只有形式,而无实质内容。也有人称为互助婚姻。男女同志迫于来自家庭、社会等各方面的压力,以及自身性取向的原因,由男同志与女同志组成的没有性关系的形式意义上的家庭。表面上看来,这是个由一男一女组成的正常家庭,而实际上,“夫妻”双方在生理和人格上都保持独立,他们不过是借助婚姻的形式,抵挡外界的压力,在婚姻的保护伞下获得爱的自由。
      
      表面上看来,这是个由一男一女组成的正常家庭,而实际上,“夫妻”双方在生理和人格上都保持独立,他们不过是借助婚姻的形式,抵挡外界的压力,在婚姻的保护伞下获得爱的自由。
      
      也有人称为互助婚姻。男女同志迫于来自家庭、社会等各方面的压力,以及自身性取向的原因,由男同志与女同志组成的没有性关系的形式意义上的家庭。
      
      二、形式婚姻协议书
      
      甲方: 乙方:
      
      形式婚姻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甲乙自愿结成婚姻关系,并就有关事宜协商一致,订立本协议。
      
      第一千零四十条财产
      
      (一)甲、乙所得财产均为个人财产,不得归为共同所有。个人财产包括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工资、奖金,生产、经营收益,知识产权收益,继承、受赠财产、房屋、房屋增值部分及其他财产。
      
      (二)位于 房屋内财产均为甲方所有;位于 房屋内财产均为乙方所有。并以法律公证。
      
      (三)除上述财产外,收益人、购买人为财产所有人。财产权属难以确认的,以财产所有权证确认权利人,财产权证未具名的,如无其他证据证明,权证持有人为该财产所有权人。
      
      (四)如基于甲(乙)方原因,双方共同继承或受赠第三人财产的,乙(甲)方须放弃权利主张,所得财产全部归甲(乙)方所有。
      
      第一千零四十一条费用
      
      (一)甲、乙分别承担本人、本人亲属及其他与自身相关联的费用,不得涉及另一方任何费用支出。
      
      (二)甲、乙双方未经协商单方生养或领养子女,由生养或领养方承担一切费用及法律责任、法律义务。
      
      由于单方原因需采取与他人人工受精方式受孕的,所有费用及法律责任由受孕行为人单独承担。子女生活、教育、医疗及其他费用,也由受孕行为人单独承担。
      
      如单方选择领养方式,有关事宜应参照前款。
      
      (三)财产的修缮、维护由财产所有权人负责,有关费用及衍生费用由财产所有权人承担。
      
      (四)结婚期间费用,一些不可避免的费用,由甲乙双方各自平分
      
      第一千零四十二条债务
      
      (一)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因甲或乙单方行为产生的任何债务均不得归为共同债务,共同债务必须有甲乙双方签字认可的书面证明。
      
      (二)个人债务仅以负债方所有财产为限清偿,不得涉及另一方财产。因一方负债致另一方财产损失的,负债方应予赔偿。
      
      (三)债权债务关系形成前,负债方应将上述债务约定告知债权人或第三人,债权人或第三人以不知该约定为由要求甲乙共同偿还,并致另一方损失的,负债方应予赔偿。
      
      第一千零四十三条继承及受益
      
      (一)甲、乙均承诺自愿放弃对另一方及其亲属财产或权益的继承权,对另一方处置个人财产及权益行为无任何异议。
      
      (二)甲、乙或第三人为其中一方购买保险的,投保人或被保险人有权确定保险受益人,未约定受益人、受益人约定不明或因其他原因引起纠纷的,应依照被保险人意愿确定受益人。甲或乙中可能的受益人应自动放弃受益,由被保险人直系亲属所有。
      
      (三)甲或乙一方基于婚姻关系受益,并可能导致另一方既得利益或预期利益损失的,受益方应在受益财产数额以内予以合理补偿。
      
      第一千零四十六条行为
      
      (一)甲乙双方在婚姻存续期间生活彼此独立、互不干涉。婚后,双方各自管理自己房门钥匙,以避免无必要的干涉。
      
      (二)甲乙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为无性婚姻,如甲(乙)单方违反规定,甲(乙)承担一切相关法律责任。
      
      (三)甲(乙)方在婚姻期间如发生意外,乙(甲)方不承担抚养义务。
      
      (四)甲乙双方应相互体谅,谨言慎行,避免给另一方造成不必要的压力和伤害。
      
      第一千零四十七条补充条列
      
      (—)在婚后各自居住,不可以无辜打搅对方生活。
      
      (二)双方老人的赡养,归各自处理,对方可以有义务探望。
      
      (三)婚后,如对方出现身体上的伤害,对方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四)形式婚姻后,双方不受民法典条列的任何管束,只本有互助的原则,一方不可以持《民法典》要挟对方,以达到自己的目的
      
      第一千零四十八条其他
      
      (一)未尽事宜及争议,应充分协商,本着责、权、利一致原则,公平合理解决。
      
      (二)甲或乙一方未履行协议或履行协议不当,致另一方财产损失或严重名誉损害的,过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三)因甲或乙一方原因导致协议无效或无法履行,致另一方财产损失或严重名誉损害的,过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本条款为独立条款,不受协议效力影响)
      
      (四)本协议另有约定从约定,无约定即按协议履行。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一式二份,效力相同。
      
      甲方: 乙方: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签约日期:
      
      签约地点:
      
      受到传统观念的影响,男女同无法与自己爱的人一直生活在一起,因此就只能选择与异性结婚,而此时往往也就会建立形式婚姻。对于婚姻中的另一方来讲,形式婚姻是对其权益的一种损害。我们为您整理相关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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