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丹阳司徒镇劳动工伤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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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镇江丹阳司徒镇劳动工伤律师解答劳动合同,企业规章,劳动仲裁,劳动诉讼,工资福利,劳动保护,女工保护,商业秘密,竟业禁止,HR顾问,涉外劳务,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经济补偿,违约赔偿,工伤鉴定,工伤赔偿,劳动法规,劳动理论,劳动案例,劳动仲裁委法律咨询,代理劳动工伤案件,为您解决劳动工伤法律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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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劳动工伤律师法律知识:
  • ·劳动仲裁调解法全文的内容是什么
      劳动仲裁调解法全文的内容是什么员工如果没有劳动仲裁结果书的话,是没有办法向我国人民法院提交解决劳动争议的。也就是说,劳动争议的解决方式不同于普通的民事案件,首先必须要进行过劳动仲裁调解以后才可以。为了规范劳动仲裁委员会


  • ·工伤中被抚养人的规定是怎样的?
      在工作中因工受伤的虽然可以享受工伤保险赔偿,但是对自身健康和家人影响毕竟很大,尤其是因工伤致残或死亡的,给家人带来的伤害可以说是灾难性的,所以为了解决工伤致残或死亡职工家人的抚养问题,工伤保险也做出了相应的补偿规定,那么


  • ·劳动者工伤鉴定前没有进行工伤认定吗?
      工伤事故对于一般的劳动者来讲应属于小概率事件,遭遇工伤事故的劳动者是不幸的,但从另一方面看,有了国家法律对工伤职工合法权益的保护、工伤赔偿对职工受伤损失的弥补,又是不幸中的有幸,在具体实际中,大多数工伤职工对工伤赔偿手续


  • ·工伤认定是否有时间限制
      虽然我国法律规定了,用人单位应该给劳动者提供安全的劳动条件、劳动环境,但由于种种原因,仍然无法避免的经常出现一些劳动者由于工作原因在工作过程中受伤的情况。那么,根据法律规定,工伤认定是否有时间限制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


  • ·不服劳动关系仲裁诉状如何处理?
      当发生民事纠纷时,在很多情况下,由于各种原因,当事人双方或一方可能对一审判决不服,这时候不服劳动关系仲裁诉状应该怎么做才能向法院提起再诉讼,并不是所有的诉讼都能进行再诉讼,那么不服劳动关系仲裁诉状的范围是什么,下面我们将


  •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被告能否成立?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被告能否成立?一、在仲裁中,仲裁委能否担当被告关于劳动争议当事人对仲裁决定不服的,向人民法院起诉,将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作为被告的作法,最高人民法院1988年10月9日《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诉讼当事人问题的批复


  • ·民事诉讼法仲裁条款中有哪些情形可以撤销仲裁裁决
      民事诉讼法仲裁条款中有哪些情形可以撤销仲裁裁决民事诉讼法中对仲裁裁决的撤销做了较为明确的规定,此外,《仲裁法》还对涉外仲裁的撤销裁决事项作出了这样的特别规定:"当事人提出证据证明涉外仲裁裁决有《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第一


  • ·上颌骨骨折工伤鉴定的结果是几级
      工伤的情形和所造成的结果这些都是您难以预知的,如果工伤已经成了既定事实的话,那么员工在医疗终结完毕以后还需要结合情况做工伤鉴定的。比如说像上颌骨骨折这样的事情,一般上颌骨骨折在我国的工伤鉴定标准当中是有规定的。下面我们就


  • ·非法经营罪的行为方式如何认定?
          非法经营罪,是指未经许可经营专营、专卖物品或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以及从事其他非法经营活动,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


  • ·农村房子过户需要什么手续
      房屋过户的时候需要办理相关手续,不同过户的过户手续是不一样的。在过户的时候,需要提交合格的材料并缴纳一定的费用才可以办理过户。对于许多人来说,可能对其中的手续不了解,下面,我们会为您解答“农村房子过户需要什么手续?在哪里办


  • ·借名买房不存在规避限购政策或违背公序良俗情形的,应认定借名人系实际房屋权利人​
      1.不动产物权登记产生的公示公信效力,亦仅是一种推定效力,登记行为本身不产生物权,当事人有证据证明其为真正权利人时可以推翻不动产登记的推定,维护事实上的真实。2.借名人通过借名买房,将真实物权登记于出名人名下,并非为规避法


  • ·多次盗窃中多次是指什么?多次盗窃会数罪并罚吗?
      盗窃行为是被人们瞧不起的,当盗窃达到一定数额或者一定次数或者其他规定时会被定为刑事犯罪。那么盗窃罪中的多次盗窃是什么意思?多次盗窃会被数罪并罚吗?下面我们为你解答。一、盗窃罪中的多次盗窃是什么意思?所谓多次盗窃,应为二年


  • ·撤销附义务赠与合同时效是多久
      撤销附义务赠与合同时效是多久?到底能否撤销?一、撤销附义务赠与合同时效是多久?行使撤销权的主体不同,导致撤销权的期限也不同。如果赠与人自己行使撤销权,期限是1年;如果是赠与人的继承人或法定代理人行使撤销权,期限是6个月。


  • ·选择房产中介需要注意什么问题
      因为房产价格一直“居高不下”,而且持续保持蹿升状态,使得房屋租赁市场红火起来。暂时无法承担买房费用的人只能租房,尤其是一些在一线城市打拼的年轻人。房屋买卖以及房屋租赁,都会使人想到房产中介。那么,选择房产中介需要注意什么


  • ·财产继承开始的时间怎么确定
      不管有钱没钱,很多子女难免会偷偷的计算爸妈死后给自己留下多少钱,可有时候继承的时间并不能简单的确定,比如父母失踪了就不好确定继承开始的时间,那到底财产继承开始的时间怎么确定?以下是具体介绍。一、财产继承开始的时间怎么确定


  • ·行政裁定书(提起再审用)
      法院诉讼文书样式101    (××××)×行监字第××号    原告(或上诉人)×××与被告(或被上诉人)×××……(写明案由)一案,本院(或××××人民法院)于××××年××月××日作出(××××)×行×字第××号


  • ·婚前买房婚后如何加名字
      男女两人结婚后,通常会涉及到对原房本上加名。在房产证加上配偶的名字,在法律上来说,实质就是增加房屋的共有权人。现实中,经常出现男女在婚前买房婚后加名字的情况,那么此时应该如何加名字才比较好?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 ·打架只有轻伤就会判刑吗
      现阶段社会打架斗殴现象持续发生,这种现象不仅影响社会风貌还会造成人身伤害,很多人不了解法律不知道打架斗殴造成轻伤后的法律规定。有很多人想知道打架只有轻伤就会判刑吗?以及只造成轻伤后有什么规定?为您解答。一、轻伤的概念轻


  • ·离婚之后女儿抚养权怎么判
      夫妻在离婚的时候若女儿尚未成年的话,则同时需要进行处理的还有女儿的抚养问题。其中需要先确定女儿抚养权的归属问题,而要是产生了争议的话,则可以起诉到法院,由法官对抚养权作出判决。那么通常情况下离婚之后女儿抚养权怎么判呢?我


  • ·什么情况下可以不给抚养费
      一、什么情况下可以不给抚养费1、协商达成一致支付孩子抚养费是夫妻双方的事情,如果一方不给抚养费,那么另一方肯定就得多支付抚养费,这样才能让孩子的成长条件保持不变。只要夫妻双方愿意,也就是说,只要夫妻一方对方不给、自己多给,


  • ·产品出口合同
      卖方:____  合同号码:____  买方:____  双方同意按下列条款由卖方出售,买方购进下列货物:  ───────────────┬────────┬─────┬─────  (1)货物名称、规格、包装及唛头│ 


  •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程序是什么?
      通常上,刑事案件的发生都会伴随对受害人财产的破坏,给受害人带来财产损失。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就是法院在进行刑事案件审理中,将附带的民事诉讼一并处理。那么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程序是什么?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范围又包括哪些?下面我们根据


  • ·受过刑事处罚的外国人能否在中国收养子女?
      收养人是否受过刑事处罚是考察收养人是否具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能力的重要内容,中国收养中心一般不接受受过刑事处罚的外国收养人的收养申请。但是对于犯罪事实较轻,确实有悔过表现,且已经过较长时间没有再犯的外国收养人,可以酌情给予


  • ·协议离婚要符合的条件是什么
      在结婚的时候需要当事人满足规定的条件,而日后离婚也是有条件需要满足的。实践中,在不同的离婚方式下需要夫妻满足的离婚条件不一样。那其中协议离婚要符合的条件都包括了哪些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一、协议离婚要符合


  • ·二套房契税下调至多少了?
      由于我国房地产市场异常的火爆,导致房价过高,国家对买二套房做了很多的政策,如提高契税。但最近受国际市场的影响,逐渐下调了二套房的契税。那么,我们在下文和您聊聊二套房契税下调至多少了?希望对您有所帮助。一、二套房契税下调至


  • ·居间人的义务
      依《合同法》第二十三章规定,居间合同中居间人应履行如下义务:  一、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合同法》第四百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居间人应当就有关订立合同的事项向委托人如实报告。”  二、居


  • ·刑事中止审理申请书怎么写
      刑事中止审理申请书怎么写一、刑事案件中止审理定义刑事案件中止审理是指在受理刑事案件后,因发生某种特定情况,致使案件在较长时间内无法继续审理的,法院可以决定停止审理活动,待具备继续审理条件后,再恢复审理。二、刑事案件可


  • ·工程质保金3%最新规定是怎样的
      工程质保金3%最新规定是怎样的?为了保证工程的质量,国家相关单位规定企业单位需要采取适当的措施控制会影响工程质量的因素。在实践中,发包方与承包方会约定在支付工程价款时预留一部分的工程质保金。国家相关单位制定的工程质保金3


  • 镇江劳动工伤律师法律咨询:
    ·未签劳动合同用工 双倍工资赔偿 要有些什么证据 只有工伤裁决书可以嘛
      我父亲在工地上上班因工受伤经鉴定为10仲裁院仲裁了15466元给我父亲《因受伤时上班不到一个月所以按80每天一月22天赔偿7个月。我父亲是1月份到工地上班的仲裁院依法裁决解除劳动关系是同年11月。请问这种情况能要求双倍赔偿吗?

    ·何律师,你好,我伸请劳动仲裁,一般律师费用是多少钱,多长时间
      何律师,你好,我伸请劳动仲裁,一般律师费用是多少钱,多长时间可以拿到补偿金。

    ·劳动工伤 劳动纠纷,律师好!本人家里开了个小作坊
      律师好!本人家里开了个小作坊,工作快要结束时其中1小工没有关上机器的情况下直接用手取料,导致衣袖缠绕机器转轴里,左手下手臂两根骨头开放性骨折,目前已经放上钢板,等待恢复功能!期间医药费我全权负责了,请问我还要付什么责任呢?

    ·如果工伤认定评不上伤残等级,还有必要报吗
      如果工伤认定评不上伤残等级,还有必要报吗

    ·工伤认定有效期,交警给的事故认定书为我次要责任
      交警给的事故认定书为我次要责任,我在**钢铁集团的炼铁厂上班。工伤认定有效期多长时间?需要准备什么材料?

    ·受了工伤现在没办法到保险公司报账
      你好:我母亲在工地被石板压伤脚趾,公司会计带我母亲去医院看的病,我母亲不认字,当时是我父亲填的病例,事后公司会计告诉我们我母亲的名字有一个字被我父亲填错了,没办法到保险公司报账,要我们自己付钱(我们感觉太委屈了,,受了伤,还要自己付钱),他们做法合理吗,怎么补救,谢谢

    ·我工伤未报致重残 只有在家等死或自*
      我工伤未报致重残只有在家等死或自*寻求帮助没人管

    ·我右手因工伤掌指关节背神经血管肌腱断裂,我想和老板私了,请问一下大概能陪多少钱s
      你好,我右手因工伤第2掌指关节背神经血管肌腱断裂,我想和老板私了,请问一下大概能陪多少钱divclass="w990mamt20

    ·本地工伤,跨省鉴定,跨省工作单位,
      本地工伤,跨省鉴定,跨省工作单位,

    ·劳动仲裁问题:员工提出需要未签劳动合同期间双倍赔偿工资。
      劳动仲裁问题:员工提出需要未签劳动合同期间双倍赔偿工资。

    ·工伤赔偿,工伤鉴定是七级
      工伤鉴定是七级,按中山的月平均工资是1631元,从今年的6月15号受伤到11月19号评残出来,应该赔多少钱?

    ·下班被车撞了,司机逃逸,刚开始住院报的是工伤,后来工伤认定不下来,走的社保二次报销,公司有意外险,
      下班被车撞了,司机逃逸,刚开始住院报的是工伤,后来工伤认定不下来,走的社保二次报销,公司有意外险,

    镇江丹阳司徒镇劳动工伤律师热线:18261971312 13913441761    镇江丹阳司徒镇劳动工伤律师解答劳动合同,企业规章,劳动仲裁,劳动诉讼,工资福利,劳动保护,女工保护,商业秘密,竟业禁止,HR顾问,涉外劳务,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经济补偿,违约赔偿,工伤鉴定,工伤赔偿,劳动法规,劳动理论,劳动案例,劳动仲裁委法律咨询,代理劳动工伤案件,为您解决劳动工伤法律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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