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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行政诉讼律师法律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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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婴幼儿的出生健康近几年备受关注,孕妇在怀过程中如果服用了药物或者其他有害物质就会严重影响到胎儿的发育,因此在胎儿出生后会出现畸形等疾病,有时候会出现父母遗弃婴儿的情况,在法律中有严格的处罚,那新生儿病想遗弃将受到什么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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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专利行政复议邮寄是否可以遇到行政复议这种事情,您最好是掌握一些技巧才能更有利于自己提起的行政复议。就比如针对国家知识产权局的行政复议,因为本身申请专利就是非常不容易的一件事,如果对结果不满的话,有部分人员在行政复议之前其


  • ·行政诉讼起诉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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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醉驾5年的时间计算从哪算起从交管部门下发禁驾的处罚通知之日起开始计算,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执照。二、醉驾和酒驾有什么区别?酒驾和醉驾酒精测试酒驾酒精测试:1、血液酒精含量超过20mg/ml,但不足80mg/ml的。2、醉驾酒精测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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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医疗事故十级伤残赔偿标准是多少????一、医疗事故十级伤残赔偿标准是多少?三级戊等医疗事故为十级伤残,赔偿指数10%。患者及其家属在与医疗机构协商解决或诉诸法律时,应注意一级甲等医疗事故不属于残疾,应当向医疗机构主张丧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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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劳动争议仲裁不服如何处理?生活中有时会遇到员工和相关的企业在接触劳动合同时发生意见不合的情况,双方在协商时意见不能达成一致,员工或用人单位选择向法院提交劳动仲裁申请,但是有时法院给出的法律裁定不能使双方都满意,这时某一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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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社工工资福利待遇怎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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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借车给别人出事故是谁的责任
      借车给别人出事故是谁的责任借车出现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的几种情况:1、借车造成交通事故的责任归咎开车人是事故的直接责任人,理应根据其过错责任自行承担赔偿责任。但如果车辆所有人管理不善,将车借给没有驾照的人或存在其他过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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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筑模板购销合同怎么写?范本是怎样的?建筑模板购销合同书甲方:(供货方)乙方:(购货方)乙方因建筑需要,向甲方购买建筑模板等专业材料,根据国家《民法典》第五百九十六条、135条、141条、115条等《买卖合同》法律条款,本着友好


  • ·交通事故是非常不幸的,有时候甚至会剥夺一个人的生命,对于交通
      交通事故是非常不幸的,有时候甚至会剥夺一个人的生命,对于交通事故的致害人而言,必须要付出相应的代价,所以确定交通事故各方的责任就显得尤为重要,那么应该怎么划分交通事故致死责任呢?确定了各自承担责任的比例,自然就是要根据这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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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起诉,是指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在民事权益受到侵犯或发生民事争议的情况下,依法以自己的名义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人民法院予以审判的诉讼行为。  起诉是当事人实施的一项重要诉讼行为,起诉权是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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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般来说当公务人员在执行公务的时候由于不合理的执行手段造成了他人合法权益遭受了损失的话,那么受害人就可以申请国家赔偿,很多人会认为国家赔偿那么一定是只有本国的公民才能享受的权力,其实不是的,下面给您介绍一下国家赔偿主体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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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开发商延期交房是否可以要求赔偿  开发商延期交房可以要求赔偿。出卖人延期交房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同时应当支付违约金或者赔偿损失,房屋买卖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计算方法


  • ·居间协议和合同公章不一样吗?
      居间协议和合同公章不一样吗?一、居间协议和合同公章不一样吗居间协议与合同公章不一样。二、居间协议居间协议:也叫居间合同是指居间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就是常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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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医疗纠纷调解有哪些技巧?在第三方的主持劝说下,医疗纠纷的双方当事人自愿协商,可以就相关医疗纠纷作出调解处理。但是在进行医疗纠纷调解的时候也有一些的技巧的。究竟这些技巧是怎样的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1、主持调


  • ·江苏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
      江苏省人民政府令第29号   《江苏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已于2005年1月24日经省政府第45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发布,自2005年4月1日起施行。省长梁保华二OO五年二月三日 江苏省实


  • ·买房子的过程中涉及到的环节很多,而对于购房者来讲,每个环节都
      买房子的过程中涉及到的环节很多,而对于购房者来讲,每个环节都是有需要自己格外小心注意的地方。其中签订购房合同的时候,对双方来讲都是很重要的。那么请问买房子签合同注意什么问题呢?接下来,我们就来为您做详细解答。一、买房时应


  • ·民法总则规定行为人可以明示或者默示么
      民法总则规定行为人可以明示或者默示么随着《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的颁布,《民法总则》将被废止。一、《民法典》规定行为人可以明示或者默示么?《民法典》第140条规定,行为人可以明示或者默示作出意思表示。沉默只有在有法律


  • ·公安部关于修订道路交通事故等级划分标准的通知
      (1991年12月2日公通字<1991>113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  道路交通事故等级划分标准,是事故处理和统计工作中都要涉及到的一个重要问题。国务院发布的《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第六条规定:“根据人身


  • ·离婚一方抚养费怎么支付?
      离婚除了签字领取离婚证之外,还需要办理离婚财产分割、离婚子女的抚养问题,而离婚子女的抚养问题,经过双方协商或者是法院判决之后,都是一方抚养子女,一方支付抚养费。对于离婚一方抚养费有争议的,同样也可以经过协商或者诉讼,最终


  • 镇江行政诉讼律师法律咨询:
    ·江苏行政诉讼案件集中管辖,解民告官困局
      

    “和政府打官司,能告得赢吗?”这是很多群众与行政机关对簿公堂时的疑问。立案难、审判难、执行难,判决率低、胜诉率低,也是以往“民告官”的真实写照。行政诉讼法今年做出修改,鼓励探索跨行政区域管辖。自2013年开始,江苏多地先后开展行政诉讼案件集中管辖试点工作。异地管辖能否减少当地行政机关或明或暗的干扰,破解“民告官”难题?

      实行异地审理后,行政机关败诉案件增长一倍多

      2013年6月,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展行政案件“

    ·一个人砍了别人家好多树!会有什么处罚吗?大概有上千颗
      一个人砍了别人家好多树!会有什么处罚吗?大概有上千颗

    ·小区保安殴打装修工人是怎么处罚san
      小区保安殴打装修工人是怎么处罚san小区保安殴打装修工人是怎么处罚888033

    ·受过行政拘留,能否报考司法考试,能否参加实*,注册律师呢?
      受过行政拘留,能否报考司法考试,能否参加实*,注册律师呢?

    ·这个规定两项处罚措施能同时施行么?
      “合同期满借款人不能按时向出借人归还贷款本息的,应当向出借人支付全部贷款本金百分之五十的违约金及借款本金每日千分之十五的逾期利息。”这个规定两项处罚措施能同时施行么?

    ·可以代理行政诉讼吗?
      可以代理行政诉讼

    ·我要是没有任何个人财产,法律会怎样处罚我?
      我出了车祸,我现在没有钱赔.会不会影响家人是我开车把别人撞伤了,我现在没有钱赔.法律会不会让我的爸妈和妻子赔钱?那我要是没有任何个人财产,法律会怎样处罚我?

    ·酒后抚摸女同事如何处罚,一次酒后女同事来我房间我按倒她在床上然后隔着衣服摸了几下
      一次酒后女同事来我房间我按倒她在床上然后隔着衣服摸了几下乳房她让我放开并且挣脱了我害怕就松开了没有继续骚扰并赔礼道歉请问这样的摸胸行为会被判刑么如果她执意用录音来起诉我会被如何处罚呢?摸了大概34秒只是担心判刑的问题到底是治安管理处罚呢还是刑罚不知道我这样情节属于

    ·行政许可撤回造成的停产停业如何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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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政许可不予许可后,能不能重复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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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政诉讼。北流独石湖公园要建设大型垃圾中转站
      行政诉讼。北流独石湖公园要建设大型垃圾中转站

    ·高律师请问行政诉讼可以帮忙吗?
      高律师请问行政诉讼可以帮忙吗?

    镇江京口区象山街道行政诉讼律师热线:18052597110 13913441761    镇江京口区象山街道行政诉讼律师解答行政诉讼,民告官,行政复议,民告官法律咨询,代理行政诉讼案件,为您解决行政诉讼法律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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