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丹阳白龙寺房产纠纷律师
镇江丹阳白龙寺房产纠纷律师
  镇江丹阳白龙寺房产纠纷律师解答房屋买卖,二手房买卖,房屋产权,房产继承,房产租赁,商铺租赁,房产赠与,离婚房产法律咨询,代理房产纠纷案件,为您解决房产纠纷法律纠纷。

镇江房产纠纷法律咨询:
·楼房才光,我家6层高的楼前要盖1座80米高的圆柱型的楼房里我们的楼只有35宽开发
  我家6层高的楼前要盖1座80米高的圆柱型的楼房里我们的楼只有35宽开发商说上午我能晒3个小时的太阳下午能晒3小时请问这样和法吗我们该那个部们去解绝

·房产延期交付合同纠纷
  本人在泗洪双沟镇买了一套房子,本来9月18号交付,可到现在已经12月13号了,他们也没有通知什么时候交付,该如何打官司,能否给个建议

·在买小产权房时,只有村委盖章的地皮单,没有国土证和房产证,在我们购买时和地皮单户
  在买小产权房时,只有村委盖章的地皮单,没有国土证和房产证,在我们购买时和地皮单户主签了份合资见证合同书这样受法律保护吗?

·离婚房产分配,婚前男方买的房子
  婚前男方买的房子。如果离婚房产怎么处理

·律师你好,我想咨询一下购房合同的事情
  律师你好,我想咨询一下购房合同的事情,事情是这样的2013年家人在江苏昆山购置一套门面房,总价是81万多点,首付41万多,剩余40万期合同中写入为按揭。但不知何因,2014年至今没有按揭成功,2015年春节后期电话催促我们尽快交齐房款,如退房还得交他们违约金。首付的钱有40万承兑汇票顶现金的,且承兑汇票早已到期。请问律师先生,这算谁违约呢?据我们了解可能其他

·农村在乡里的街上买旧房要办理哪些手续
  我想买别人的旧房子,但双方不在一个村,但对方说没什么手续办,双方说清楚给钱就行,恳请指导怎么样办理相关手续

·男方要求女方卖了自己的房子再协议离婚
  双方订婚于2014年10月5日,没有过礼金.10月8日女方母亲刷卡买了一辆15万的车,车主写的男方的名字.10月12日领结婚证.之后女方陪嫁一套房子,户主女方及女方的父亲,由男方家装修,据男方家说装修及家具25万.2015年2月23日结婚,礼金6万.
2016年3月2日提出协议离婚,男方要求女方给男方装修费25万,礼金6万.汽车房子都属于女方.


·父母离婚,后老宅重建,子女户口在母亲那边,父亲如果再婚那边的房子怎么分配,是否在
  父母离婚,后老宅重建,子女户口在母亲那边,父亲如果再婚那边的房子怎么分配,是否在父亲二婚前过户到女子名下,继母及继母子女就没有继承权,过户的话户口迁移是否有影响?

·邻居家的大树威胁到了自家的房屋,调节多次无果,我该怎么起诉。
  邻居家的大树威胁到了自家的房屋,调节多次无果,我该怎么起诉。.

·两幢房子之间应该空多少空?
  两幢房子之间应该空多少空?

·我房贷逾期四个月没还,银行起诉,如果调解的哈我要先交四个月的房贷还要交诉讼费两万多
  我房贷逾期四个月没还,银行起诉,如果调解的哈我要先交四个月的房贷还要交诉讼费两万多

·租房漏水对楼下造成损失
  租房漏水对楼下造成损失,由房主承担还是租客

镇江丹阳白龙寺房产纠纷律师热线:13770831974
镇江房产纠纷法律知识:
  • ·商品房销售应具备哪“五证”
         (l)市房屋土地管理局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有土地使用证”;  (2)市城市规划管理局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3)市城市规划管理局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4)市城乡建设委员会的“建设工程开工证”;  (5)市房屋土地管理局的“上海市商品房销售许可证”;  a.属于期房预售的,


  • ·婚前房产婚后加名为夫妻共有后又变更至配偶一方名下,还算个人财产吗?
      1.范彦洪与李继文于2012年底经人介绍认识恋爱,2013年自愿登记结婚,双方均系再婚。婚后未生育子女。近段时间以来,双方常因家庭琐事发生纠纷,导致夫妻关系出现不睦。婚前范彦洪购买了位于重庆市沙坪坝区某新村×××号房屋,系范彦洪的婚前个人财产。双方结婚以后,于2013年3月7日向重庆市沙坪坝土地房屋权属登记中心申请夫妻加名,将该房作为


  • ·夫妻之间赠与房产,赠与人在产权变更登记之前可以行使任意撤销权
      最高人民法院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司法解释(一)第三十二条 婚前或者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约定将一方所有的房产赠与另一方或者共有,赠与方在赠与房产变更登记之前撤销赠与,另一方请求判令继续履行的,人民法院可以按照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的规定处理。(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经过公证


  • ·子女结婚后,父母为其购房是赠与还是借款
      一、子女结婚后,父母为子女购置房屋不宜直接认定为属于赠与。子女结婚后,父母为子女购置房屋,在父母未明确表示赠与情况下,应视为以帮助为目的的临时性资金出借,子女仍负有偿还义务。主要理由包括:1、子女成年后,父母已经尽到了抚养义务,没有继续提供供养的义务;2、认定赠与事实不能排除合理怀疑;3、父母在其购房时给予资助属于


  • ·无法办理按揭贷款的买受入能够解除房屋买卖合同吗
      按揭贷款购房是现代商品房购买主要方,实践中常常出现买房人与房地产开发商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并交付了首期购房款后,银行经过资信审查后以其种理由拒绝向买受人提供按揭贷的情况,这时房地产公司往往拒绝买受人解除合同的要求并拒绝退首付款。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题的解释》第23条规定,商品房买卖


  • ·一方婚前房产婚后拆迁安置,离婚时对方能要求分割吗?
      1、拆迁安置房,是指在人民政府实施土地储备地块、非经营性公益项目建设、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军事设施建设等行政划拨用地的拆迁过程中,以确定的价格、套型面积向具有市区户籍(包含从事农业职业)的被拆迁人定向销售的住宅房。婚前一方的个人房产,婚后被拆迁安置新房的:如果不存在房屋补差价问题,也不存在房屋变更登记在夫妻二人的名下,这


  • ·指标房能否买卖?
      1.“指标房”不是一个法律术语,是在实践中对某一类房屋的俗称。通常是指低于普通房价,但高于建安价(指房屋及其配套设施的建造、改建、安装等过程中,由原材料、人工、机械等产生的成本)的面向特殊人群销售的房屋。取得“指标房”购买资格的人通常为特定身份人群,由此区分“指标房”的种类,比如:单位集资合作建房、经济适用房、团购房、回迁


  • ·离婚住房公积金怎样分割,住房公积金如何提取?
      根据《婚姻法》规定,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公积金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应予分割。从本质上说,住房公积金仍是一种福利,由原来的一次性福利分房改为现在逐月归集的个人、集体、国家共同承担的一种福利转化形式,其本质属性是一种住房的长期储蓄,由国家设置的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统一管理,在职工家庭购买、


  • ·租赁合同承租人的权利和义务
      租赁合同承租人享有下列权利:    一、要求出租人按时提供合同约定的出租物,并占有、使用出租物,获取通过出租物取得的效益。    二、要求出租人按合同约定的要求提供出租物,并按合同约定的要求进行检验,对不符合规定的出租物退还出租人,并要求更换,承担违约责任。    三、


  • ·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转让房地产如何审批?
      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审批分为几个阶段:  第一个阶段为转让申请。划拨土地的使用者需要转让土地使用权的,须持国有土地使用证以及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产权证明等合法证件,向所在地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  第二个阶段为办理出让手续阶段。如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同意转让,则与申请人共同协商有


  • ·房产赠与有哪些法律特证?
      一是赠与合同是单务合同、无偿合同。即赠与人自愿单方承担将房地产无偿赠与对方的义务,受赠人享受无偿接受对房所赠与房地产的权利;二是赠与合同是实践性合同。,赠与人将房地产交付受赠人的民事法律行为完成后,不得再行撤回赠与,、如发生纠纷,受赠人可请求人民法院裁决。三是赠与合同是要式合同。房地产赠与行为属所有权转移,应按照规


  • ·房屋拆迁纠纷案件如何举证?
      一、证明当事人主体适格的证据   当事人为自然人的,应提交身份证复印件;为法人或其它经济组织的,应提交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如工商登记内容在诉争法律事实发生后有变更的,应提交工商部门出具的变更登记资料。 二、证明房屋拆迁法律关系成立的证据   (一)被拆迁人应提交的证据  &nbs


  • ·强迫他人吸毒罪
      

    ·重婚罪
      重婚罪, 是指有配偶又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

    ·破坏集会、游行、示威罪
      破坏集会、游行、示威罪,是指扰乱、冲击或者者以其他方法破坏依法举行的集会、游行、示威,造成公共秩序混乱的行为。

      镇江丹阳白龙寺房产纠纷律师解答房屋买卖,二手房买卖,房屋产权,房产继承,房产租赁,商铺租赁,房产赠与,离婚房产法律咨询,代理房产纠纷案件,为您解决房产纠纷法律纠纷。
      镇江丹阳白龙寺房产纠纷律师热线:13770831974

    镇江丹阳白龙寺专业律师

    万寿塔房产纠纷律师 丹阳陵口房产纠纷律师 齐明帝萧鸾兴安陵石刻房产纠纷律师 界牌镇房产纠纷律师 吕城镇房产纠纷律师 皇塘镇房产纠纷律师 

    www.zj48.net
    Copyright ©2022 镇江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