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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行政诉讼律师法律知识:
  • ·无证驾驶致人伤残怎样处罚
      无证驾驶致人伤残怎样处罚本身无证驾驶机动车上路的行为就属于交通违章行为,而此时要是还因为无证驾驶致人伤残的话,该如何对驾驶者进行处罚呢?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请您阅读下文进行详细了解。一、无证驾驶致人伤残怎样处罚无证驾驶


  • ·医疗行政责任追究制度
      医疗行政责任追究制度生病是每个人或多或少都会要经历的事情,但是如果在医院治疗过程中医生消极怠工,导致病人未得到及时治疗而病情加重,此时医生就要承担医疗行政责任,那么医疗行政责任追击制度的内容有哪些?今天,的我们将为你解答


  • ·新生儿病想遗弃将受到什么处罚?
      婴幼儿的出生健康近几年备受关注,孕妇在怀过程中如果服用了药物或者其他有害物质就会严重影响到胎儿的发育,因此在胎儿出生后会出现畸形等疾病,有时候会出现父母遗弃婴儿的情况,在法律中有严格的处罚,那新生儿病想遗弃将受到什么处罚


  • ·无偿代驾肇事怎么处罚的?
      无偿代驾肇事怎么处罚的?代驾在生活中是非常的常见的,因为如果有司机在已经喝了酒的情况下是不能开车的,而这个时候往往往往都会去寻找代驾来开车。但是您在找寻代驾的途径都是不同的,有些是寻找代驾公司有些是熟人为代驾,熟人代驾一般


  • ·校车超载百分之十怎么处罚
      校车超载百分之十怎么处罚现如今,由于学校离学生家庭的距离十分远,比较分散,为了方便学生上下学,提高学生的安全性和学习效率,很多中小学高中以及大学都实行了校车的制度,校车便是专门用于送学生往返的交通工具了。但是,校车超载的


  • ·敲诈勒索罪能从轻处罚吗
      对于犯敲诈勒索罪的行为人来讲,法官在最后量刑的时候,需要充分考虑其实际的犯罪情节。按照《刑法》中作出的量刑进行处罚。那么实践中,行为人犯敲诈勒索罪能从轻处罚吗?接下来,我们就来为您做详细解答。一、敲诈勒索罪能从轻处罚吗


  • ·假冒专利行政处罚是什么?
      假冒专利行政处罚是什么?很多人为了取得大量的财产,就采取假冒他人的专利的行为获取钱财,这是违法所得,会受到行政处罚,严重的会受到刑事处罚。那么假冒专利行政处罚是什么?我们在下文就为您简要分析一下,希望对您有所帮助。一、假


  • ·政府行政行为的分类具体有哪些
      政府行政行为的分类具体有哪些?政府行政行为有很多种分法,其中有具体行政行为和抽象行政行为之分。具体行政行为简单说就是政府行使行政权,对特定的个人,公司或者其他法人组织作出有关其权利义务的单方行为。具体行政行为又能细分,那


  • ·欠条诉讼时效中断的法定事由是什么
      欠条诉讼时效中断的法定事由是什么欠条的诉讼时效中断,是指在欠条的诉讼时效期间内,因发生一定的法定事由,致使已经经过的时效期间统归无效。但是,等到时效中断的事由消除后,欠条的诉讼时效期间还是可以重新起算的。那么欠条诉讼时效


  • ·试驾出了车祸应该由谁负责 试乘试驾引发的机动车交通事故案件
      试驾出了车祸应该由谁负责试乘试驾引发的机动车交通事故案件是近年来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中较为新型且数量呈现上升趋势的案件类型,试驾中除了发生单方事故外,还有对第三人造成损害的双方事故情形。那么针对试驾者和汽车销售商而言


  • ·关于非法集资财务有罪吗?
      非法集资,相信您对这个名词是有一定的了解的,非法集资,顾名思义是一个违法犯罪的行为,集资就是筹集资金的意思,非法,就是某单位或者是个人通过非法的行为,以自己占有为目的的向社会公民们筹集资金的一个行为。该行为严重的扰乱了社


  • ·二手房买卖合同要具备哪些内容
      人们在购买商品房时要与开发商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而在购买二手房时,自然也需要与出卖人签订二手房买卖合同。在签订合同前,购房人要先了解合同应该具备的内容。具体来说,二手房买卖合同要具备哪些内容?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一


  • ·对于交通事故的处理,根据责任认定书,不仅有可能会让责任方承担
      对于交通事故的处理,根据责任认定书,不仅有可能会让责任方承担相应责任,比如驾驶证扣分、民事赔偿,严重的还可能接受刑事处罚。在现实生活中,以上三种处罚都有可能发生。那么,交通事故责任方会被扣分吗?扣分的依据具体是什么呢?律师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司法解释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司法解释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司法解释首先需要明确的是,关于《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目前还没有全国统一的司法解释,各省结合其自身实际情况,制定了有关指导意见,如《江苏省高级人民


  • ·私募基金法律关系是什么?其特殊性体现在哪些方面?
      私募基金法律关系是什么?其特殊性体现在哪些方面?一、私募基金法律关系是什么?私募基金法律本质是信托。基金与信托的意义有某些类似,都含有“将自己的财产委托他人管理和运用”之意。因此,二者在使用上经常互相代替,但二者又有很大


  • ·劳动关系满足的条件为哪些?
      劳动关系是在工作中必然涉及的一种关系,要构成劳动关系必须满足一定的条件,劳动关系满足的法律条件有明确的规定,一般通过签订劳动合同来固定这种关系,当然如果满足实质的条件也不会受此限制,下面我们对劳动关系满足的条件为哪些进行


  • ·生活中,建设工程因各种原因造成的劳务纠纷案件并不少见,但是建
      生活中,建设工程因各种原因造成的劳务纠纷案件并不少见,但是建设工程纠纷涉及的内容广泛、法律法规比较多,一些案件的处理非常不顺利。为了让您更好地了解这方面的相关内容,下面由我们为您详细解析建设工程劳务纠纷处理常见问题。解析


  • ·十级伤残抚养费标准是多少?
      职工遭遇工伤事故后,单位会在一个月内为其申请工伤认定,目前我国工伤等级分为十级,对应的赔偿标准不同。在众多赔偿项目里面,包括伤残补助金、医疗费和被抚养人生活费等。职工有小孩的,可以得到一笔抚养费。那么十级伤残抚养费标准20


  • ·寻衅滋事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
      一、寻衅滋事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第三十七条,[寻衅滋事案(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寻衅滋事,破坏社会秩序,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一)随意


  • ·合伙企业的债务怎么承担?
      合伙企业的债务怎么承担?合伙企业有不同的组织方式,其中包括普通合伙企业、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企业这三种。不同类型的合伙企业其债务承担方式是不同的。接下来,我们将为您做详细介绍。一、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的承担


  • ·离婚后债务如何清偿
      夫妻离婚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它往往会涉及到很多后续事项,比如夫妻共同财产该如何分割,如果在婚姻存续期间对外还有债务,在离婚后债务应该如何清偿了?对于夫妻离婚后债务如何清偿的问题,我们将在下文做出讲解,请阅读下文。一、离


  • ·起诉离婚起诉状是怎么写的
      在起诉离婚的时候,除了要找准法院,同时还需要实际提交书面的起诉状,这样才有可能启动诉讼程序。那具体来说这个起诉离婚起诉状是怎么写的呢?可能很多离婚夫妻都不是很了解,对起诉离婚的程序了解的更是不多,对此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


  • ·房产证保护你哪些权利?
      对房地产的保护不同于对其他一般财产的保护,需要由政府以权属登记的办法来确定其权利的归属。房产证的作用一、保障房屋权利人的合法权益。房屋权利人的合法权益是指权利人依法对自己的房产享有的占有、使用、受益和处置的权利。这种权利


  • ·职工获得单位购买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赔付后,仍然有权向用人单位主张工伤保险待遇!
      用人单位为职工购买商业性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不因此免除其为职工购买工伤保险的法定义务。职工获得用人单位为其购买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赔付后,仍然有权向用人单位主张工伤保险待遇。《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第二条第一款规定


  • ·公司法人没有股份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公司法人没有股份承担什么法律责任一、公司法人没有股份承担什么法律责任?企业法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企业承担责任外,对法定代表人可以给予行政处分、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超出登记机关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从事非法


  • ·无证驾驶撞死人赔偿吗
      无证驾驶撞死人赔偿吗一、无证驾驶撞死人赔偿吗无证驾驶本身属于交通违章行为,在没有撞死人的情况下,驾驶者也是要承担行政责任的。但如果因为无证驾驶撞死了人的,对于死者来讲,此时是对其生命权的侵犯,驾驶者除了要承担刑事责任外


  • ·劳动合同到期不续签有补偿么?
      正常情况下,要是劳动合同期限届满的话,用人单位都会与劳动者进行续签。当然,实践中也有一些不续签的情况。那么在劳动合同到期不续签有补偿吗?可能很多劳动者都不是很清楚,接下来,就让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吧。一、劳动合同到期不续


  • ·未办理抵押登记合同是否有效
      未办理抵押登记合同是否有效一、未办理抵押登记合同是否有效抵押合同当然是有效的,必须登记的是抵押权,如未登记,只是抵押权可能未生效。《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二百一十五条??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


  • 镇江行政诉讼律师法律咨询:
    ·2011行政诉讼案。2014年原审法院电示受理申诉。2018
      2011行政诉讼案。2014年原审法院电示受理申诉。2018年承办信访申诉的法官口谕,“不翻案”经济补偿化解确认工龄纠纷,迄今未果。原判有2项“重大且明显违法”的情形。欲寻求长三角地区的具有行政申诉专长的律师,给予法规、法务知识深厚,实践经验丰富的律师帮助。

    ·应该向那一机关申请行政复议?
      如果对市公安局和文化局作出的行政处罚不满,应该向那一机关申请行政复议?

    ·被行政处罚五百能帮开无犯罪证明吗
      被行政处罚五百能帮开无犯罪证明吗

    ·有人在别人门市放老虎机,店主违反了什么法?将会受什么处罚?
      有人在别人门市放老虎机,店主违反了什么法?将会受什么处罚?

    ·我2014年,受过*博罪行政拘留,现在可以办理无犯罪证明吗?
      我2014年,受过*博罪行政拘留,现在可以办理无犯罪证明吗?

    ·买水车犯法吗?怎样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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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杨镇无照驾驶,车没手续,怎么处罚。车倍扣,还能反还个人吗?
      在杨镇无照驾驶,车没手续,怎么处罚。车倍扣,还能反还个人吗?

    ·行政许可不予许可后,能不能重复申
      行政许可不予许可后,能不能重复申

    ·没有签新的合同,仲裁员说可以按照新的合同处罚劳动者,只要新合同不违反劳动法却可以
      没有签新的合同,仲裁员说可以按照新的合同处罚劳动者,只要新合同不违反劳动法却可以按照没有签过的合同处理问题?

    ·身上有K粉,我朋友因身上有K粉被抓了加上他本身有案底现在大概会有什么处罚???
      我朋友因身上有K粉被抓了加上他本身有案底现在大概会有什么处罚???

    ·电信诈骗是什么处罚
      电信诈骗是什么处罚

    ·徐州铁路法院是否受理徐州市各县市的行政诉讼案件,及其通讯地址
      徐州铁路法院是否受理徐州市各县市的行政诉讼案件,及其通讯地址和邮编

    镇江丹阳珥陵镇行政诉讼律师热线:18651990859 18951945636    镇江丹阳珥陵镇行政诉讼律师解答行政诉讼,民告官,行政复议,民告官法律咨询,代理行政诉讼案件,为您解决行政诉讼法律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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