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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房产纠纷律师法律知识:
  • ·外地人在广州买房条件?
      随着现在房地产行业的迅速发展,买房成为了现如今非常普遍的现象。广州作为一个大都会大城市,越来越多的人去广州打拼,然后在那边落脚买房。对于买房我们国家是有相关政策规定的,那么外地人在广州买房条件都有哪些?下面的我们为您简单介


  • ·房屋买卖纠纷管辖法院是怎样的
      大多数人都认为,房屋是属于不动产,如果房屋买卖出现纠纷,应该是由不动产所在地的法院管辖,其实并不一定是这样的。那么,房屋买卖纠纷的管辖到底是怎样的了,我们下文将为你详细介绍,详情请阅读下文。《司法解释》第二十八条规定:“


  • ·房屋买卖中的定金主要是起到一个约定担保的作用,是为了防止合同
      房屋买卖中的定金主要是起到一个约定担保的作用,是为了防止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条款。那么,如果发生房屋买卖定金纠纷,该怎么办?具体有怎样的处理原则呢?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定金是我国《担保法》明确规定


  • ·房产权属状态知多少
      商品房:指直接从开发商手中购买的房产,这种房屋的建设用地一般是通过出让的方式获得,开发商在取得土地使用权时向国家支付了土地出让金,个人在购买房产时,房价里亦包含了土地出让金,再转让时,不用再补交土地出让金,买卖双方只负担


  • ·赠予房产如何过户?
          房产赠与是指一方当事人自愿将自己的私有房产无偿给予另一方所拥有,对方当事人也愿意接受的行为。这种行为一般发生在亲属或朋友之间。房产赠与属于房地产交易的一种形式,在日常生活中经常出现。但房产赠与同其


  • ·不可以出租的房子有哪些情况
      不可以出租的房子有哪些情况一、不可以出租的房子有哪些情况1、依据《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房屋不得出租:(1)未依法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2)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权


  • ·免收新房屋买卖营业税有哪些情况
      在房屋买卖过程中,当事人需要交纳一定的税费,这其中就包括了营业税,但是在某些情况下是可以免除营业税的。那您知道免除新房屋买卖营业税的情形有哪些吗?而要是进行二手房买卖的话,营业税又是怎么收取的呢?我们为您一一解答。一、免


  • ·潍坊市房屋拆迁补偿价格是多少
      潍坊市房屋拆迁补偿价格是多少一、房屋价值补偿标准:这里的房屋补偿,是指对被征收的国有土地上建筑物价值进行的补偿,按不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的市场价格,并请有评估资质的评估机构进行评估确定。这里的市场价格


  • ·国家赔偿两年时效中断的相关规定有哪些?
      一、赔偿请求人请求国家赔偿有无时间限制时效,指一定的事实状态经过一定的时间,将产生一定的法律效果的制度。此项制度“利用人类趋利避害的本能,通过设定对权利或义务主体有利或不利的法律效果,鞭策、督促权利或义务主体尽快地行使权


  • ·订立合同之时一定要用书面形式吗
      订立合同之时一定要用书面形式吗在实践中,有些人对合同的订立形式不是很了解,以为想要订立合同就只能通过书面的形式,那事实上,我们在订立合同之时一定要用书面形式吗?其实,这也是困惑不少人的一个问题,并且还常常会引发纠纷。那在


  • ·诈骗罪报案书范文的内容在我国是怎样的?
      当代社会,在我们的世界生活中您都知道如果欺骗他人并且以占有他人的财产为目的是会构成诈骗罪,因此很多人都想要知道诈骗罪如果想要报案的话需要如何进行,那么诈骗罪报案书范文的内容在我国是怎样的?那么,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


  • ·上诉离婚需要什么材料的
      对于离婚的方式有两种,一种是协议离婚,那么另一种就是诉讼离婚。对于这两种不同的方式,是会有不同的方法去解决的。有些男女在离婚时无法达成一致,那就会选择诉讼来解决这个问题。那么上诉离婚需要什么材料呢?下面我就为您搜集了一些


  • ·合同无效规定的法律条件有哪些?
      合同无效规定的法律条件有哪些?在实际工作过程中,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合同可以由用人单位拟定,也可以由双方当事人共同拟定,但劳动合同必须经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后才能签订,否则,订立的劳动合同为无效劳动合同。一般


  • ·我国旧刑事诉讼法告知程序存在哪些问题?
      我国是一个发展中的国家,虽然不至于一切都在百废待兴,但相对其他国家来说一切都显得不太完善。我国的政策、法律以及土地规划,城乡发展的相关法律都是从已经有过的实践和其他法律参考而来的,难免会有一些缺漏的地方。那么,我国旧刑事


  • ·关于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设立是怎样的?
      关于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设立是怎样的?一、什么是土地承包经营权土地承包经营权就是公民集体对集体所有或国家所有由全民所有制或集体所有制单位使用的国有土地的承包经营权。该项权利的权利主体为公民或集体;权利客体为集体所有土地或国


  • ·再审听证审查
      《最高法关于受理审查民事申请再审案件的若干意见》第十八条 人民法院对以下列事由申请再审的案件,可以组织当事人进行听证:(一)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二)原判决、裁定认定的基本事实缺乏证据证明的;


  • ·父母未离婚子女可以要求支付抚养费吗?
      ??我们发现,一般在父母离婚的时候,一方获得未成年子女的抚养权,而另一方则需要支付抚养费。也就是说在父母离婚的时候子女才需要要求支付抚养费。那现实中,要是父母未离婚,这种情况下子女是否可以要求抚养费呢?下面就让我们来为你做详


  • ·劳动仲裁去什么部门 ?
      一、劳动仲裁去什么部门  劳动仲裁需要到劳动仲裁委员会。  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负责管辖本区域内发生的劳动争议。  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


  • ·产权年限和使用年限如何进行计算?
      说到房屋产权的问题,我们就不得不提一下房屋的使用年限,其实,这是两个不同的概念,而且产权年限和使用年限之间是有很多的区别的,我们在进行计算的时候,也是有不同的计算方法和标准的。那么,我们该如何进行计算呢?一起跟着我们来了解


  • ·商标权人有权禁止什么东西
      商标权人有权禁止什么东西我国《商标法》中对商标权人能够享有的权利作出了具体的规定,包括使用权、独占权、禁止权、转让权以及继承权等等。针对其中的禁止权,您知道商标权人有权禁止什么吗?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一、商标权人有


  • ·劳动法规定加班时间不能多久
      虽然法律允许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休息休假的时间内加班,但此时加班也是有限度的,而不能任由单位随意安排加班时间,这样无疑是对劳动者合法权益的损害。那通常劳动法规定加班时间不能多久呢?针对这个问题,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为你


  • ·民事诉讼法再审程序是怎样的
      民事诉讼法再审程序是怎样的一、哪些人可以申请再审?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调解书提出再审申请,申请再审人应是原审当事人、法定代理人以及原审当事人的权利义务继受人。二、申请再审应在什么时间范围内?申请再审应


  • ·技术类合同(二)
      目  录  1)总则  2)资本  3)贷款和租赁  4)资本转让  5)董事会  6)经理部门  7)主要业务活动  8)技术转让  9)产品销售  10)零部件、元器件、配套外部设备的采购  11)技术培训  12)


  • ·谁可以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
      1、受害人。受害人的人身财产权益,因犯罪行为而造成损失的,就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要求赔偿损失。这里所指的“受害人”,既包括自然人,也包括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等。2、当受害人是未成年人或精神病患者等无行为能力人或


  • ·校车超载10%处罚的措施是什么?
      校车超载10%处罚的措施是什么?现在大部分地区的幼儿园,小学都配备了校车,这样可以帮助家长接送孩子。在实际操作中,一些地方的校车运营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其中比较明显的就是超载情况突出。校车超载会带来事故隐患,直接威胁到儿童的人


  • ·各种婚姻家庭案件应提交的证据
          (1)离婚案件:①婚姻关系证明;②离婚理由的事实证据;③子女情况的证明材料;④家庭财产清单及债权、债务的证明材料,如果财产已经转移,应提供转移处所有关证据;⑤双方经济收入的证明材料;⑥住房情况的证明材料;⑦


  • ·医疗纠纷达成协议已履行,能再起诉吗?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四十六条规定:发生医疗事故的赔偿等民事责任争议,医患双方可以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调解申请,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本案中,周某在做手术过程中死亡


  • ·深圳债权债务清理律师对企业清理债务核查的办法的意见
      深圳债权债务清理律师对企业清理债务核查的办法的意见一、债权的管理办法总体思路:依法清欠,有情操作;盘整存量资产,激活僵化财源。(一)债权清理原则1、盘整存量资产,激活僵化财源。2、回收货币资金为主、物资抵顶为辅。3、诉


  • 镇江房产纠纷律师法律咨询:
    ·农村户口城市买房优惠政策
      听朋友说在泗阳农宿豫有这样的优惠吗?村户口在县城买房免征契税,请问宿豫有这样惠民政策吗?

    ·房产证上是弟的名字,兄弟俩签的协议。法律上说有效吗、
      房产证上是弟弟的名字、由几位村干部签字。兄弟俩签的协议有法律效果吗、

    ·房屋维权向何部门反映
      高层房屋楼下业主在外立面违法安置空调外机和花架如何维权?屋内反圈梁违章敲除如何维权?

    ·男方瞒着女方抵押房产,办理贷款等,资金用于*博,妻子需要承担吗?
      男方婚前买的新房首付是老婆婆付的,贷款是老公还的,未还清。然后男方用此房抵押贷款了,无人知情,婚后男方又以装修新房等理由背着女方办理个人贷款,全部用于*博,期间陆续以工作需要流动资金为由问女方借钱,把女方现金和信用卡全部套空,也是用于*博,并未用于共同生活。男方现在已经自*死亡,以上债务都需要女方承担吗?

    ·买房纠纷,买房时跟我说是公寓50年可以按揭买房
      买房时跟我说是公寓50年可以按揭买房,去办理按揭手续时却说不能办理按揭,说是公司会处理好.现在打电话通知说换成了商业40年,我想退房,该怎么办

    ·银行贷款无力偿还了,但我有新房在处理中,想停止还贷,等房子处
      银行贷款无力偿还了,但我有新房在处理中,想停止还贷,等房子处理后再还款

    ·房产纠纷,我家6口人,我家6口人,一个奶奶,爸爸,妈妈以及我和
      我家6口人,一个奶奶,爸爸,妈妈以及我和弟弟,我在98年结婚后,而后生了小孩,再2001年底弟弟入赘别人家组成了家庭,时隔10年,我们这里土地留转19年,而后又把房子拆迁,我家分道240平方两套房,父母说死后要把另外一套分给弟弟,弟弟10年里并没有赡养父母,以前的老宅两间两层半,后面两间平顶,旁边两间小房子,一共是307平方,上半层,后面平顶,家里装修,全是我和妻子拿钱修的,十年家里的开资也是我们用的,我想问问律师要是打官司会是怎么分分割,谢谢

    ·归隐山林,假如去无人烟的地方盖的房子
      假如去无人烟的地方盖的房子,与什么法相关?

    ·房屋看房确认单有法律效力吗
      我买了个二手房,房屋交易完后,中介出尔反尔,先前说的中介费用1%,现在不承认,非要按照2%交钱,还拿出房屋看房确认单说要去起诉。请问这个单子有法律效力吗?单子上只签了名字,还有上面打印的是2%的中介费。

    ·我租房住换了另一个地方与房东,原来的居住证还有用吗?需要重新申请吗?要准备哪些材料
      我租房住换了另一个地方与房东,原来的居住证还有用吗?需要重新申请吗?要准备哪些材料

    ·您好律师,我在裁判文书网上看到您做过栖霞区借名买房的
      您好我在裁判文书网上看到您做过栖霞区借名买房的案子,现来咨询您。我是安徽人,孩子在南京上学需要买房,但是未满两年社保就借用亲戚家名字购房,签署了借名买房协议,去年该亲戚对外谎称自己买房需要还房贷向他人借钱,用于网上*博。现我已满两年社保,我们想向法院起诉,确认房屋所有权,请问栖霞区类似的法院判决是怎样的,判决后,银行借贷怎么算

    ·农村买房拆迁纠纷
      01年的时候我家里在江都大桥嘶马镇买了附近的房子,当时签了协议,但是没有公证,也没有过户,这几天这边的房子等着拆迁,但是需要对方公证,才能拆迁,一开始找不到对方,这几天对方房子户主过来了要我们给钱才会做公证,请问这个合法吗,如果不给钱给对方能不能通过法律手段强制对方做公证,如果真要给钱,有没有万无一失的方法确保对方没法再反悔

    镇江丹徒区谷阳镇房产纠纷律师热线:15052927793 13913441761    镇江丹徒区谷阳镇房产纠纷律师解答房屋买卖,二手房买卖,房屋产权,房产继承,房产租赁,商铺租赁,房产赠与,离婚房产法律咨询,代理房产纠纷案件,为您解决房产纠纷法律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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