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润州区京畿路街道遗产继承律师
镇江润州区遗产继承律师
  镇江润州区京畿路街道遗产继承律师解答遗产继承权,遗产继承顺序,法定继承,遗产继承,遗赠扶养协议,遗嘱继承,遗产继承公证法律咨询,代理遗产继承案件,为您解决遗产继承法律纠纷。

镇江律师咨询
镇江遗产继承律师法律知识:
  • ·遗弃罪的主体要件是怎样的?
      《刑法》中规定的很多罪名都是一般主体构成的,即行为人年满16周岁,并且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就够作为犯罪主体。那么对于遗弃罪来讲,他的主体是怎样要求的呢?下面,我们带来遗弃罪的主体要件,帮助你进行了解。一、遗弃罪的主体要件


  • ·继承的房产不办理过户可以吗
      房产的流转常见的就是买卖、赠与以及继承,在前两者的情况下,您都清楚是需要办理相应的过户手续的。但就继承的房产来看,如果当事人不办理过户手续的话,是否可以呢?接下来,我们就来为您做详细解答。一、继承的房产不办理过户可以


  • ·丧偶儿媳、丧偶女婿是否具有继承权?
      据《民法典》第1129条规定,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此条是关于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丧偶儿媳、丧偶女婿的继承地位的规定。法定继承人一般与被继承人存在血亲、婚姻关系,继承法除了


  • ·继承土地使用权的规定有哪些?
      继承土地使用权的规定有哪些?一、土地使用权继承概念土地使用权继承指公民按照法律规定或者合法有效的遗嘱取得死者生前享有的土地使用权的行为。继承人除继承土地的使用权外,其地上附着物的所有权也随之得到继承。二、土地使用权


  • ·继承顺序遗产法是如何规定的?
      一、继承顺序遗产法是如何规定的第一顺序继承人:子女,配偶,父母。第二顺序继承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母。如果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同顺序的继承人,份额相等。二、权利主体所谓继承权主体,也就是享有继


  • ·遗弃罪得原告是谁?
      尊老爱幼是我国的传统美德,可是在实际生活中,却有些人不赡养老人或者抚养子女,并将其抛弃不管。在我国刑法中,有明确的法律条文规定了遗弃罪。遗弃罪即可以自诉,也可以公诉,这里就涉及到原告与被告。那么遗弃罪得原告是谁?下面我们


  • ·故意伤害罪遗弃罪吸收的区别是什么?
      现如今,在我国法律条文中,各种罪名种类繁多,令很多缺乏法律常识的群众傻傻分辨不清,举个例子来说,故意伤害罪与遗弃罪都具有故意伤害的成分,但是两者还大有不同,那么,故意伤害罪遗弃罪吸收的区别是什么呢?下面我们就来了解一下这个


  • ·上海非机动车牌照遗失如何进行补办
      上海非机动车牌照遗失如何进行补办虽说当前社会拥有机动车的家庭越来越多,但现代社会倡导的绿色环保出行使得非机动车的使用用户增加,减少了机动车的使用,对环境起到了很好的保护,为了方面交通部门管理,我们是需要办理非机动车牌照


  • ·追加首付后需要变更合同吗?
      追加首付后需要变更合同吗?您在贷款买房时,常常由于考虑到高昂的利息,有时手头资金充足的情况下,会选择追加首付的方式,以降低今后还款时的利息。在这种情况下,追加首付后需要变更合同吗?如果需要变更合同的话,具体的流程应该是怎


  • ·商品房认购书的内容有哪些
      商品房认购书的内容有哪些一、商品房认购书的内容有哪些1、双方当事人的姓名、名称、住所商品房认购书一般只有两方合同当事人,即开发商与购房者。房地产开发商都是法人,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


  • ·在实践中,即便是大家对《劳动法》不是很了解,但也知道单位要自
      在实践中,即便是您对《劳动法》不是很了解,但也知道单位要自己加班,就应该有补偿,即给加班费。那么,要是用人单位出于生产需要而安排加班要怎么补钱呢?接下来,我们将围绕这一问题为您做简要分析,希望可以为您提供一些帮助。一、


  • ·一方诉讼离婚多久结案呢?
      因为相爱,所以结婚,不爱了,就离婚,对于现在社会来说,离婚已经是非常普遍和正常的事情了,如果夫妻双方,一方提出离婚而另一方没有提出,对于双方都同意离婚来说有所不同,那么一方诉讼离婚多久结案呢?国家对于这一方面有明确规定。


  • ·工伤认定受伤职工意见怎么写?
      生活中,职工在工作中不幸发生意外,经过专业鉴定,认定为是工伤的,可以依法获得赔偿。职工家属在进行申请时需要填写工伤认定申请表,有一栏家属意见需要按规定正确填写。那么你知道工伤认定受伤职工意见要怎么写吗?下面我们通过本文一


  • ·其实每当道路上发生一些重大交通安全事故的时候,对于一些违规操
      其实每当道路上发生一些重大交通安全事故的时候,对于一些违规操作的司机来说本身也是后悔不已。但是每个人的生命只有一次,如果发生交通事故以后,再怎样后悔也挽回不回当事人的生命。尤其是醉驾这种行为更容易给他人的生命和自己的生命


  • ·哪些属于夫妻分居的证据
      哪些属于夫妻分居的证据分居是指夫妻双方在继续维持其夫妻关系的情况下,停止共同生活,并各自建立属于自己的生活方式的状况。在现实生活中,如果以夫妻分居起诉离婚的,就必须搜集和掌握相应的证据来证明存在分居的事实。那哪些属于夫


  • ·征地补偿标准贛州是怎么规定的?
      征地补偿标准贛州是怎么规定的?对于征地补偿,相信您并不陌生。随着国家越来越重视基础设施的建设,用于建设这些基础设施的土地必然要向土地使用权人征收。为了安置好被征地人员,使这部分人的正常生活不会受到影响,国家制订了征地补


  • ·合同责任与违约责任的关系
      合同责任与违约责任的关系一、合同责任与违约责任的关系在大陆法系,合同责任通常被称为违约责任,是指合同当事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时所依法承担的法律责任。从此定义得知:“违约责任”是违犯合同义务的产物。同时,反映出立法者立法意图


  • ·开设赌场罪法律规定具体是怎样的?
      众所周知,在中国大陆聚众赌博是违法行为。而开设赌场罪,顾名思义就是吸引他人前来赌博并以此谋求暴利。此行为触犯了我国的法律,严重影响了社会治安,对社会风气造成恶劣的影响,因此开设赌场会受到刑事处罚。那么开设赌场罪法律规定是


  • ·珠海社会抚养费罚款标准是怎样的?
      虽说我国的二胎政策已经在各地区得到全面推广,鼓励符合政策的夫妻诞下二孩,但是这并不意味着育龄夫妻可以超计划生育。如果不按照生育政策生育或超计划生育,这些人员需要按照规定交纳社会抚养费,也就是您所说的“超生罚款”。那么珠海


  • ·用人单位裁员要符合什么条件
      用人单位进行裁员的,其实就是解除与部分劳动者之间的劳动关系。但由于这样的行为会对劳动者的利益造成损害,因此裁员必须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进行,必须要满足规定的条件才能进行裁员。那么用人单位裁员要符合什么条件才行呢?我们马上在


  • ·怎么进行清欠债务
      怎么进行清欠债务目前,债权债务成为了人们关注的焦点,清欠债务更是成为了人们关注的重中之重。要达到清欠债务的目的就必须知道该如何让进行解决,在这里我们为您收集了清欠债务的相关解决办法,希望对您有所帮助。一、和解法。协商


  • ·长沙市关于征地拆迁补偿安置的条例有哪些规定?
      长沙市关于征地拆迁补偿安置的条例有哪些规定?长沙市征地补偿安置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征地补偿安置管理,维护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民和其他权利人的合法权益,保障各项建设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


  • ·如何区分贪污罪与挪用公款罪
      如何区分贪污罪与挪用公款罪虽然贪污罪与挪用公款罪在主观上都侵犯了公共财物的所有权,在客观上均是利用职务之便;主观上两者都是出于直接故意。但是,它们有很大的区别。那我们该如何区分贪污罪与挪用公款罪呢?具体来说,贪污罪与挪用公


  • ·埋藏物与无主物之间的联系 最近洪涝变得特别厉害,让房屋倒塌
      埋藏物与无主物之间的联系最近洪涝变得特别厉害,让房屋倒塌不少,而被掩埋在下面的埋葬物究竟归谁所有,又如何安置,成为一个问题。对于埋藏物与无主物之间存在着某种特殊的联系,在法律上对无主物是没有明确的规定的,但是这并不能说


  • ·债权人撤销权法律规定
      债权人撤销权法律规定对于债权人撤销权可能有些人不是特别了解,其实,债权人撤销权也是债权的保全方式之一。下面,我们就来为您介绍一些债权人撤销权法律规定方面的知识,来帮助您了解债权人撤销权。一、什么是债权人撤销权债权人撤


  • ·共同海损的条件
         共同海损是指在同一海上航程中,当船舶、货物和其它财产遭遇共同危险时,为了共同安全,有意地、合理地采取措施所直接造成的特殊牺牲、支付的特殊费用,由各受益方按比例分摊的法律制度。只有那些确实属于共同海损的损


  • ·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
      一、概念及其构成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是指工厂、矿山、林场、建筑企业或者其他企业、事业单位的劳动安全设施不符合国家的规定,经有关部门或者单位职工提出后,对事故隐患仍不采取措施,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


  • ·民事判决书(依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审的案件用)
      法院诉讼文书样式71    (××××)×民再字第××号    原审原告(或原审上诉人)……(写明姓名或名称等基本情况)。  原审被告(或原审被上诉人)……(写明姓名或名称等基本情况)。  原审第三人……(写明姓名或名称


  • 镇江遗产继承律师法律咨询:
    ·遗产继承,你好!事情是这样的
      你好!事情是这样的,我妈和我爸在我小的时候已经离婚,离婚后我被法院判决给我妈,我爸把村里的一套房子留给了我们;14年前经人介绍,我妈和我现在的后爸结婚,我叫伯,结婚前我伯的一个儿子和3个女儿已经都结婚了,我还没结婚。前段时间因为一起交通事故,我妈而意外身亡。我想问下我伯和他的子女有权利继承我妈的房子、存款和其他财产吗?他们结婚后,我妈又把房子从新盖啦,我妈一个人跑前跑后盖的,我伯还给了点钱。还有一个问题我现在想把桩基证和房产证的名字变更成我的名字是怎么个程

    ·父亲去世引起的遗产糾分
      我父亲今年3月份去世,终年95岁,他27年前再婚,有自己的三个子女及女方的四个子女,双方子女在他们结婚时均已工作。父亲的工资收入全部归于他的新家庭,他月收入近2万,他和老伴均属离休干部,由于父亲年事已高,经常有生病住院的时候,陪夜照顾向来是同在苏州的女儿承担,对方子女从不出面,父亲每逢周末必定去女儿家团聚。他们二人均属高收入,生活却很节俭,原因是女方要为她的孙子(母亲离家出走,父亲有残疾但能工作)存钱,父亲一生不过问钱,工资全部由女方掌控。如今父亲去世,她

    ·关于拆迁房安置问题,原来户主已经去世,留下了一张手写的遗书,
      关于拆迁房安置问题,原来户主已经去世,留下了一张手写的遗书,现在想要公证但,老人膝下的子女几乎都在国外,因疫情暂时不回国的情况下,怎么办理公证呢

    ·你好,请问,如果请律师代表律师事务所代写遗嘱,需不需要律师事
      你好,请问,如果请律师代表律师事务所代写遗嘱,需不需要律师事务所的章印?

    ·本人没身份证好看能遗失,他家不给她户口我们能给我宝宝上户口吗?能把她户口遗失吗
      他家不给她户口我们能给我宝宝上户口吗?能把她户口遗失吗,如和办那?

    ·儿子死亡,父母、子女和配偶之间如何分配遗产
      是三者平均分配,还是配偶分走一半后,剩余的另一半再由三方均分?

    ·朋友的遗产官司
      朋友的遗产官司

    ·使用权的房子改儿子名行吗,不行的话父亲立遗嘱以后给儿子使用可以吗
      使用权的房子改儿子名行吗,不行的话父亲立遗嘱以后给儿子使用可以吗

    ·遗嘱继承问题
      遗嘱继承问题

    ·东西遗失在酒店
      东西遗失在酒店,只知道在那附近,可以去公安报案帮忙找寻吗?

    ·关于房屋遗产过户问题,你丈夫去世
      丈夫去世,房产中有我的的一半??,他的那一半应该作为遗产有他的继承人继承,如果他的继承人都放弃继承,房子就可以写成你一个人的名字。但是要通过法律的程序来办理才可以。其实没有必要找监护人,找了监护人反而会出现问题。

    ·孩子四个月了,有脑损伤后遗症,现在在做第二个疗程的康复,可孩子的妈妈已经两个月没
      孩子四个月了,有脑损伤后遗症,现在在做第二个疗程的康复,可孩子的妈妈已经两个月没有回家了,孩子也不见,人也找不到,发信息也不提回来的话,请问这算是抛弃孩子吗?因为这两个月她没有尽到一点抚养孩子的义务

    镇江润州区京畿路街道遗产继承律师热线:18951945636 15052927793    镇江润州区京畿路街道遗产继承律师解答遗产继承权,遗产继承顺序,法定继承,遗产继承,遗赠扶养协议,遗嘱继承,遗产继承公证法律咨询,代理遗产继承案件,为您解决遗产继承法律纠纷。
      镇江润州区京畿路街道遗产继承律师热线:18951945636 15052927793 

    镇江润州区京畿路街道专业律师

    www.zj48.net
    Copyright ©2022 镇江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