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京口区遗产继承律师
镇江京口区遗产继承律师
  镇江京口区遗产继承律师解答遗产继承权,遗产继承顺序,法定继承,遗产继承,遗赠扶养协议,遗嘱继承,遗产继承公证法律咨询,代理遗产继承案件,为您解决遗产继承法律纠纷。

镇江律师咨询
镇江遗产继承律师法律知识:
  • ·企业遗失劳动合同该怎么办?
      现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都会签订劳动合同,来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可是,如果企业遗失劳动合同该怎么办呢?如何才能规避遗失劳动合同所带来的风险呢?下面我们就来和您一起探讨一下吧!企业遗失劳动合同该怎么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 ·遗嘱信托优点、好处
      一、延伸个人意志,妥善规划财产。二、以专业知识及技术规划遗产配置。三、避免继承人争产、兴讼。四、结合信托,避免传统继承事务处理的缺点。


  • ·法定继承人包括哪些人员?
      1、配偶。夫妻关系自办理婚姻登记之日起成立。 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已形成“事实婚姻”的人相应之间是否享有继承权,应从实际出发,根据具体情况处理,必要时由人民法院判决认定。    2、子女。包括婚生子


  • ·转继承的客体
      转继承转移的是被转继承人取得遗产的权利。在被继承人死亡后分割遗产之前,被转继承人有取得遗产的权利,该权利属于财产性权利,具有债权的性质,因此可以成为被转继承人的遗产,即转继承的客体。根据继承的不同阶段对继承权的性质


  • ·代位继承
      据《民法典》第1128条规定,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


  • ·小三的孩子有继承权吗?
      小三的孩子属于私生子,也就是非婚生子女。由于很多人认为私生子是见不得光的,因此对生父的遗产也是不享有继承权的。不过,从法律层面来看的话,到底小三的孩子有继承权吗?作为私生子又享有怎样的权利呢?我们一起通过下文进行了解吧。


  • ·遗产分割的原则
      在分割遗产时,各继承人除严格按照我国《继承法》规定的男女平等、养老育幼、优先照顾缺乏劳动能力和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利益、提倡互谅互让、和睦团结的精神外,还必须遵循以下原则:    一、遗嘱继承优先于法定


  • ·代位继承权的取得与丧失
      由我国继承法第11条规定可以看出,代位继承发生的唯一原因是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最高院关于继承法意见中28条又从反面规定,继承人丧失继承权的其晚辈直系血亲不得代位继承。将代位继承严格限制在被代位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这一


  • ·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罪
           一、概念及其构成   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罪,是指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情节严重的行为。   (一)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民族平等。我国是


  • ·讨债技巧—围而歼之催款兵法
      战场上,要围住敌军,才能无漏网之鱼逃遁,网不拉紧,敌人逃出后就如同放虎归山,它主有死灰复燃的机会。讨债中不设法缠住债务人,影响他的日常工作,他就高枕无忧,肆无忌惮,假如债务人众多,不止一家此法更为实用。  围而迁之的兵法


  • ·农村旧房翻新政策规定有哪些?
      农村旧房翻新政策规定有哪些?随着中国经济飞速发展,中国贫富差距也越来越大。很多地方农村住的是旧房危房。这些村民没钱建新房只能选择住下去,但是这样下去随时会危害村民的生命安全。因此国家也出台一些农村旧房翻新改造政策规定,那


  • ·网络诈骗最新手法有哪些
      网络诈骗最新手法有哪些?我国每年都发生大量的诈骗案件,其中很多属于网络诈骗。在犯罪手段上,网络诈骗迷惑性强,导致很多人都无从防范。人们在享受网络带来便利性的同时,也应该多掌握些预防网络诈骗的知识,提高自身的安全意识。那么


  • ·要约引诱在合同法中是什么?
      要约引诱在合同法中是什么意思?在经济社会中,要约是一种十分常见的现象。当事人向对方发出要约,如果对方接受了自己的条件,双方就可以订立合同。同时,实践中还存在着要约引诱的行为,它的根本目的也是希望与对方订立合同,那么,要约


  • ·劳务关系的含义?
      劳务关系是指提供劳务一方在一定或不特定的期间内,接受雇主的指挥与安排,为其提供特定或不特定的劳务,雇佣人接受受雇人提供的劳务并按约定给付报酬的权利义务关系。劳务关系的主体类型较多,可以存在于法人与法人、法人与自然人、


  • ·污染环境罪的定义及构成要件
      1、污染环境罪的定义污染环境罪是指违反防治环境污染的法律规定,造成环境污染,后果严重,依照法律应受到刑事处罚的行为。该罪具体的内容包括违反国家规定,排放有害物质。污染环境罪是最高人民法院、最高


  • ·如何定义入室抢劫?暴力入室抢劫判刑多少年?
      入室抢劫在法律一般指中行为人使用各种非法手段进入公民家中实施抢劫的行为是入室抢劫。那么我们对入室抢劫是如何定义的呢?入室抢劫罪的量刑标准是什么呢?暴力入室抢劫判刑多少年?下面,就请跟随的我们一起去看看吧!一、入室抢劫的定义


  • ·法律援助的律师会收费? 农民工经常会碰到工资被拖欠的事情,
      法律援助的律师会收费?农民工经常会碰到工资被拖欠的事情,如果想走仲裁和诉讼程序的话,最好能请个律师代理案件。因经济困难请不起的话,也不要担心,当事人可以尝试申请法律援助,经过批准的话,当地的法律援助中心会委派律师帮助其维


  • ·哪些情况离婚时可要求赔偿
      离婚损害赔偿,是指夫妻一方有过错致使婚姻家庭关系破裂,离婚时对无过错的一方所受的损失,有过错的一方应承担的民事赔偿责任。根据婚姻法的规定,哪些情况离婚时可要求赔偿?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一、哪些情况离婚时可要


  • ·申请民事诉讼法国家赔偿的情形
      随着社会的发展,现在越来越多的人在遇到无法解决的法律问题时都会向法院起诉,以此来寻求法律的帮助,保障自己的合法权利。在进行民事诉讼中,申请民事诉讼法国家赔偿有几种情形,在这几种情况下,我们就可以申请国家赔偿了,具体的内容


  • ·国家公诉的程序是什么?
      国家公诉的程序是什么?一、提起公诉的程序是什么?检察机关提起公诉的程序包含下列活动:1、作出提起公诉的决定。案件审查完毕,需要提起公诉的,应当由检察长决定或由检察委员会讨论决定。在实行主诉检察官办案责任制的情况下,主诉


  • ·医疗损害赔偿条例 目前,在我国并没有一个医疗损害赔偿条例,
      医疗损害赔偿条例目前,在我国并没有一个医疗损害赔偿条例,关于因医疗事故引起的赔偿问题,是规定在《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当中的。除此之外,该条例中,还有关于医疗事故技术鉴定、行政处理等方面的问题。下面,就让我们带领您一起了解


  •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上诉期限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上诉期限刑事诉讼、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是我国常见的三种诉讼类型,从名称上以及所涉及法律区分,三者之间相互独立。但是,我们也会看到现实中不乏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这类案件。那么,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范围有哪些呢?刑事附带


  • ·郑州交通事故的具体原因是什么?预防措施有哪些?
      交通事故的发生一般情况下原因会有很多,首先是驾驶员安全意识以及法律意识淡薄,其次是行人或者是非机动车辆驾驶人随意变更车道、不注意红绿灯等。因此交通事故其实在我国已经成为了伤害死亡的高发区。有关郑州交通事故的发生原因事故的


  • ·我国对减刑的时间是怎么规定的
      说到减刑的时间,其实也就是实际进行减刑的时候具体的减刑幅度,一般来讲要是有重大立功表现的话,那么减刑的幅度相对就是要大一些的。同时在减刑之后,罪犯实际服刑的期限也是不能低于法律中规定的星期。那究竟我国对减刑的时间是怎么规


  • ·工伤认定多久会下来结果
      申请进行工伤认定的,自然是想要获得最终的认定结果,但提出了申请之后,即使相关部门受理了,也需要一定的时间对材料做出审查,然后才能做出最后的认定结果。那通常工伤认定多久会下来结果呢?要是你不清楚的话,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 ·公司债券和股票的特征是什么?
      公司债券和股票的特征是什么?一、公司债券和股票的特征是什么?1、股票主要特征:(1)不返还性,股票一旦发售,持有者不能把股票退回给公司,只能通过证券市场上出售而收回本金。股票发行公司不仅可以回购甚至全部回购已发行的股票,


  • ·债权债务中代位权和抗辩权怎么行使?
      债权债务中代位权和抗辩权怎么行使?一、代位权诉讼中次债务人可以主张抗辩权在代位权诉讼中,次债务人对债务人的抗辩,可以向债权人主张。债务人在代位权诉讼中对债权人的债权提出异议,经审查异议成立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驳回债权人的


  • ·工伤纠纷辩护流程
      工伤纠纷辩护流程劳动者在工作过程中,身体可能会受到一些伤害,面对这种情况,要与用人单位进行协商。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之间如果对工伤赔偿金额达不成一致意见的时候,可以申请工伤纠纷的辩护,来维护合法权益。工伤纠纷辩护的流程有哪些


  • 镇江遗产继承律师法律咨询:
    ·关于遗产继承的,姥姥留下一套四合院,
      律师好,我想咨询个事,关于遗产继承的,姥姥留下一套四合院,现在xx要买回了,因为是遗产,三个孩子均分,但是舅舅失踪很多年了,妈妈和姨妈起诉舅舅,找不到人送达不了,调查发现没有语言能力一直生病,但是又找不到地址电话,法院就驳回了. 现在房子拆迁改造马上要开始了只有我们这一家拖着,心急,我们是私房,有地契.

    ·继承亿万财产的精神病人的监护
      继承亿万财产的精神病人的监护

    ·遗嘱继承权公证书可以在被继承人生前办得吗?
      已办房产继承遗嘱公证,还要办遗嘱继承权公证吗?遗嘱继承权公证书可以在被继承人生前办吗,还是在被继承人过世后凭房产继承遗嘱公证办理?谢谢。

    ·南京继承人数最多并跨年代久远房产继承案宣判
       南京司法史上继承人数最多、跨年代久远的房产继承案16日在南京市下关区人民法院宣判,由于涉及当事人数量庞大,案情繁复,判决书达40多页2万余字。南京市下关区人民法院在梳理了整个案件后,列出了李均泰的各房子孙共130余名继承人,除已故人士外,最终列入本案继承范围的为75人共分房产,其中最多的分得房产份额的1/18,最少的仅为1/2880,最复杂的则为53/8640。 位于南京市下关区热河路103巷的李氏老宅,可追溯到清同治三年(公元1864年

    ·大伯有权继承我爷爷的房产吗?
      大伯有权继承我爷爷的房产吗?

    ·有效遗嘱纠纷,某人生前有3个有效的遗嘱
      某人生前有3个有效的遗嘱,其中第2个是公证遗嘱。他突然死亡,以公证遗嘱为准,还是以最后一个遗嘱为准??

    ·他的儿子没有权利来继承的吧?
      我家是开网吧的,网吧是我婆婆的名字,我婆婆和我公公是后在一起的,就是都是二婚,网吧也是他们在一起之后开的,而且开网吧我公公也拿了钱,但是他们是04年在一起的,并且没有等级,我婆婆就我老公一个儿子,但是我公公有三个儿子,请问以后我公公的儿子有继承网吧的权利吗他只是拿了很少的一部分钱呢,要是他没有证据说明自己拿了钱呢网吧开这么久我公公的儿子也一直没有和我们来往只是我公公和我们在一起我们第一次开用了15万,后来扩建网吧又花了15万。后面的15万是我老公拿的,我公

    ·遗产分配和房产问题,父母已把其房产过户给我(老四)
      父母已把其房产过户给我(老四),假如父母百年以后,兄弟姐妹再有异议,会撤销我的房产证吗?一直由我赡养父母直至百年。

    ·我如何要回应继承的钱?
      我们是姊妹三人,继承父母遗产是房屋一套,市场价值大概在100万左右,现金40万,母亲在世和小女儿女婿住。母亲去世后,小女儿把我们姐俩叫到一起,直接拿出一份大概内容是各拿20万现金并放弃房产继承权的协议让我们签字。说是生前父母表过态答应把房屋给小女儿女婿。我们当时也没多想就都签了字。后来,由于“各拿20万现金并放弃房产继承权的协议”极不合理,我们就和小妹协商后一致同意,另加分遗产房屋面积各17.5%给我们姐俩,小妹他们夫妻留房产面积的65%,当时签有补充协议

    ·父亲去世了,继承权是母亲还是父亲的弟弟
      现在的私房是三层楼,以前爸爸做房子的时候就是按照兄弟3人一人一层分配的,当时是我妈妈一个人忙着雇工监工。当时父亲在外地工作不在武汉叔叔他们都没帮忙现在爸爸去世了,今天突然听阿姨说我爸爸的弟弟是顺序继承权那我妈妈有吗?分别是多少??

    ·房产继承问题,我哥去年车祸去世
      我哥去年车祸去世,赔偿的钱买了房,房主是我侄子,但是他才三岁,不满十八周岁,房产权在我妈手里放着,但是我嫂子想要,孩子跟着她,我问一下我妈拿着不犯法吧

    ·农村老宅归属,房屋是可以继承的
      房屋是可以继承的,继承的同时当然也包括房屋所占的宅基地。村委会无权收回。其他你说的问题相关的法律有详细的规定,但很难书面一两句说清楚,为了给您解释的更清楚。具体详情请电话咨询。(

    镇江京口区遗产继承律师热线:18261971312 13913441761    镇江京口区遗产继承律师解答遗产继承权,遗产继承顺序,法定继承,遗产继承,遗赠扶养协议,遗嘱继承,遗产继承公证法律咨询,代理遗产继承案件,为您解决遗产继承法律纠纷。
      镇江京口区遗产继承律师热线:18261971312 13913441761 

    镇江京口区专业律师

    www.zj48.net
    Copyright ©2022 镇江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