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丹阳季子庙房产纠纷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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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房产纠纷法律咨询:
·离婚分财产,房子是老人建的
  房子是老人建的,我们结婚住了二三年,是不是我们的共同财产,

·房屋被偷拆,需要写申述信,申述信费用
  房屋被偷拆,需要写申述信,申述信费用

·房产请教,我是家中老大
  我是家中老大,下面有弟弟妹妹3人,父母早亡,85年鲁班路动迁,我们姐弟妹3人共分得一套18平米的住房。现在我的户口已不在里面,我家里的房子我还有份吗

·楼房开缝,我家新买的楼房刚装修不久!发现窗墙体就有细小的裂纹但最近越来越厉害把装
  我家新买的楼房刚装修不久!发现窗墙体就有细小的裂纹但最近越来越厉害把装修的木架都撕开了!开发商说是补偿了!可是我的房子现在出售肯定没有原来卖的价钱高了!这个损失给赔吗!我现在能退房吗!怎么个退法

·有人租我的商品房注册公司不租以后租客不注销房东想在注册公司麻烦吗?
  有人租我的商品房注册公司不租以后租客不注销房东想在注册公司麻烦吗?

·我刚从上一家卖主手上买了一套房子,旧业主把房子转租了,导致我
  我刚从上一家卖主手上买了一套房子,旧业主把房子转租了,导致我无法收房.

·我能拿到房子吗?,我爸妈离婚了
  我爸妈离婚了,后我妈妈又嫁了一个男人,妈妈自己买了一套50万的房子,他们结婚以经有10,以后我能拿到我妈妈的房子吗?会不会那个男人也能拿一半,我是判给我爸爸的。

·关于房屋贷款问题,我有一男朋友在离婚时把用公积金贷款买的房子给于了女方
  我有一男朋友在离婚时把用公积金贷款买的房子给于了女方,女方无正式职业,靠在外打工生活,但是公积金还是以男方的名义再扣贷款,现在我们准备结婚也要买房子,怎样把贷款过户给女方,不在占用男方的公积金贷款?如果能贷款算几套房?

·我一套房子在妈妈名下现在哥哥和我争这套房子但是所有支付方
  我一套房子在妈妈名下 现在哥哥和我争这套房子 但是所有支付方式我个人 我没有办法提出证据

·3在本村本组买房用于居住,没有过户,现在拆迁,房主来争安置款,我该怎么办该怎么办
  3在本村本组买房用于居住,没有过户,现在拆迁,房主来争安置款,我该怎么办?

·团购房权属确认,单位团购房资格转让给他人
  单位团购房资格转让给他人,他人交了首付款,但所有法律文书:购房合同、借款票据、按揭贷款人、还款人都是自己非他人。由于限购令的出台对自己有很大损失不可补救---失去第三套房的购房资格,还有考虑到自己贷款别人住房,自己承担债务别人享受权利很不公平有很大的风险,故想收回陈诺,由自己来承担60%的够房款。现在他方假冒名义以假委托书骗取了房屋钥匙,明明是对方违法占房侵

·我在一家工作任出纳,现已经提交建房证复印件作担保,我想咨询san
  我在一家工作任出纳,现已经提交建房证复印件作担保,我想咨询san我在一家工作任出纳,现已经提交建房证复印件作担保,我想咨询下,农村建房证复印件能不能贷款或作其他用途。主要是怕损害自己的利益,*烦帮我一下8880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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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房产纠纷法律知识:
  • ·商品房预售合同的形式
      商品房预售合同的形式必须符合法律的规定商品房预售合同的内容复杂,履行期限长。因此,法律对其形式的要求也比较严格。根据法律的有关规定,商品房预售合同必须采取书面形式。在实践中,商品房预售合同一般采取标准合同的形式,具体条款由预售方事先拟定,主要内容包括:双方当事人的情况;预售商品房的基本情况(如商品房的座落、土地使


  • ·商品房预售合同是否为预约合同
      在合同法中,合同有预约合同与本合同之分,它们是根据订立合同是否有事先约定的关系来划分的。预约合同是当事人约定将来订立一定合同的合同,简称预约;本合同是为了履行预约合同而订立的合同。预约合同与本合同具有不同的性质和法律效力,二者不能混淆。预经合同当事人的义务是订立本合同,所以,当事人一方只能请求对方订立合同,而不能依预约


  • ·租赁合同的法律定义
      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给承租人使用,收取承租人支付费用的合同。租赁合同的内容依《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三条规定应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的期限、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    当事人约定租赁,租赁期在六个月以上的,应当签订租赁合同,在合同中租赁双方没有约定租赁期的,应视


  • ·离婚时如何处理公房的承租权
      1、公房承租权,关于其性质有不同认识。有的认为公房承租权就是一种债权,公房承租关系就是一种债权法上的合同关系,即产权单位是出租人,居住职工是承租人,与市场房屋租赁不同的是,其租金标准由国家规定。建设部《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统一规范租赁关系,而没有特别区分公房租赁和私房租赁就是明证。有的认为公房承租权是一种物权,甚至可以


  • ·房产异议登记指南
      根据《房屋登记办法》的规定,利害关系人认为房屋登记簿记载的事项错误,而权利人不同意更正的,利害关系人可以持登记申请书、申请人的身份证明、房屋登记簿记载错误的证明文件等材料申请异议登记。    房屋登记机构受理异议登记的,应当将异议事项记载于房屋登记簿。    异议登记期间,房屋登记簿


  • ·房屋租赁登记鉴证办事应注意哪些?
       一、办事须知1、凡单位自有非住宅房屋或私有房屋租赁的,租赁双方必须到市、区(县)房地产管理局办理租赁登记鉴证手续,领取《房屋租赁证》。单位产出租方属市级单位、驻津单位的,到天津市房地产管理局办理登记鉴证手续;其它单位到房屋所在地房地产管理局办理登记鉴证手续。私有房屋租赁到房屋所在地房地产管理局办理登记鉴证手续


  • ·商品房预订协议的规定
      售房人与购房人在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或者出售合同前,双方当事人可以通过订立商品房预订协议的方式确定该套商品房的买卖意向,确定商品房的预订,售房人和购房人应签订书面的预订协议,预订协议应包含下列内容:    一、双方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    二、预订房屋座落地点、面积、单价、总价;&nb


  • ·买房应注意的细节
       1.权属证书        一般来说,许多房地产项目在预售时,证书不是很全,虽然有些可以慢慢补齐,并不影响买家的购买与居住,但是也有可能潜伏着风险,所以您在签约之前,最好还是看一下有关该房产项目的权属证书后再做决定。        


  • ·广告宣传难兑现购房者该怎么办
      对于这种情况,律师的意见是:一、开发商有进行虚假广告宣传、欺骗或误导消费者之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和国家工商局发布的《房地产广告暂行规定》,房地产广告必须真实、合法、科学、准确,不得欺骗和误导公众。从您来信所反映的情况来看,开发商在媒体上进行广告宣传及售楼人员在售楼时均承诺,您所购买的房屋具有两个下水


  • ·在房产的租赁纠纷中最常见的三几大误区
      一、原承租人要求续租时的处理  1.租约到期,承租人要求续租,而出租人则要求合理变更原租约条件的。如原租金过低,出租人把租金提高到靠近国家,即房屋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私有房屋租金标准,或者在国家没有规定标准的地区,根据公平合理的原则,参照较高的房屋所在地租金的实际水平,定出合理的新的租金,如果原承租人不同意,就是放弃优


  • ·集体土地不得擅自出租
      由于租用集体土地相对比较经济,现实经济活动中租用集体土地的现象时有发生。其通常的操作方式是由承租者直接与集体土地所属村委会签署土地租用协议。此种做法是不当的。因为我国法律对集体土地的出租行为是严格限制的,擅自出租集体土地的行为会被法院认定无效,确有特殊情况需要租用的,也必须先行征用转为国有土地后再按照下列程序办理租用手


  • ·商品房包销中销售价与包销阶的差价问题如何处理
      1.在商品房包销中,开发商与包销商确定的包销价与实际对外的销售价之间存在的差价,这是包销商所应收取的销售利润。在开发商与包销商签定包销合同后,房屋应该通过包销商进行销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出卖人白行销售已经约定由包销人包销的房屋,包销人请求出卖人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 ·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罪
      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罪,是指违反枪支管理规定,私自挪用、藏匿枪支、弹药,拒不交出的行为。

    ·医疗事故罪
      医疗事故罪,是指医务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行为。

    ·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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