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丹阳梁武帝萧衍修陵石刻劳动工伤律师
镇江丹阳梁武帝萧衍修陵石刻劳动工伤律师
  镇江丹阳梁武帝萧衍修陵石刻劳动工伤律师解答劳动合同,企业规章,劳动仲裁,劳动诉讼,工资福利,劳动保护,女工保护,商业秘密,竟业禁止,HR顾问,涉外劳务,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经济补偿,违约赔偿,工伤鉴定,工伤赔偿,劳动法规,劳动理论,劳动案例,劳动仲裁委法律咨询,代理劳动工伤案件,为您解决劳动工伤法律纠纷。

镇江劳动工伤法律咨询:
·从什么时候算,认定了工伤没赔偿了要求赔偿
  认定了工伤没赔偿了要求赔偿,期限是多长时间,从什么时候算了

·工伤后要求解除劳动合同,我10级工伤好了后
  我10级工伤好了后,家里有事,也不想在做了。*有就业赔偿没给,我提前解除合同但单位不批怎么办,这样也是合法的吗?就一定要等到合同到期才可以离职吗?

·劳动仲裁要求单位补给欠我的3年多的社会保险和加班
  劳动仲裁我从一家广告公司工作了3年半,刚刚辞职。公司在今年7月份之前一直没有给我们签订劳动合同,也没有上保险,而且每周六都加班,还有押金3000元。公司是在今年7月份才给我们上的保险,签的合同。但保险卡,今年7月份签订的劳动合同,考勤和工资表都在老板手里。作为员工我手里的材料只是:盖公章的工作证,盖公章的3000押金收据,和工作3年多:往财务部交的所有广告费

·记账,今天我们公司支付了一个员工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工伤补助金、伤残就业补助金
  今天我们公司支付了一个员工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工伤补助金、伤残就业补助金,该怎么记账

·请问工地工伤怎么避免受害人狮子大开口?
  请问工地工伤怎么避免受害人狮子大开口?

·你好,工伤10级请问:1:律师费用是什么标准。2:大概赔偿是
  你好,工伤10级请问:1:律师费用是什么标准。2:大概赔偿是多少?3:需要多久时间处理好。

·我在公司上班现在肺部有病,生产车间有油雾,我的病是非结核分枝杆菌能算工伤吗?
  你好,我在公司上班现在肺部有病,生产车间有油雾,我的病是非结核分枝杆菌,能算工伤吗,或ahref=".66/special/zybfz/"title="职业target="_blank">职业/a>/p>咨询编号887341|上海-浦东新区|2017-05-1110:58|0位律师回/span>推荐/span>上海律师浦东新区律师交通事故律/a>浦东新区交通

·还有别的需要赔偿吗?,交通事故引发的工伤
  交通事故引发的工伤,单位说只赔偿一次性伤残一次性医疗一次性就业,别的不赔偿,问下这样对不对,还有别的需要赔偿吗?

·我想咨询交通事故伤残赔偿和工伤伤残赔偿的问
  我想咨询交通事故伤残赔偿和工伤伤残赔偿的问

·刘律师你好!我在工地摔伤,怎样审请工伤认定。
  刘律师你好!我在工地摔伤,怎样审请工伤认定。

·工伤评残十级残中,膝关节交叉韧带损伤,只要交叉韧带和半月板损伤就可以评上十级残吗
  工伤评残十级残中,膝关节交叉韧带损伤,半月板损伤,只要交叉韧带和半月板损伤就可以评上十级残吗,还是有其他附加条件温馨提醒:如果以上问题和您遇到的情况不相符,在线咨询专业律师马上问律a律师回答(1)伊春法律问答顾问

·工伤,两个地方为9级伤残请问能赔偿多少钱公司要求和谈我心里没有底这样的情况有具体
  两个地方为9级伤残请问能赔偿多少钱公司要求和谈我心里没有底这样的情况有具体的赔偿金额吗

镇江丹阳梁武帝萧衍修陵石刻劳动工伤律师热线:13770831974
镇江劳动工伤法律知识:
  • ·合同争议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法定期限?
      诉讼时效是指当事人向法院请求保护其合同权利的法定期间。如果当事人在诉讼时效期间内不向法院提起诉讼,即丧失获得法院保护其合同权利的权利。仲裁时效是指当事人向仲裁委员会请求仲裁的法定期间。如果当事人在仲裁时效期间内不向仲裁委员会请求仲裁,即丧失获得仲裁委员会保护其合同权利的权利。  (民法通则)规定了普通诉讼时效、短期诉讼


  • ·发包人与个人承包经营者是否对劳动者的工伤损害承担连带责任?
      《江苏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第三十条规定,用人单位实行承包经营,使用劳动者的承包人不具备用人单位资格,由具备用人单位资格的发包人承担工伤保险责任。《劳动合同法》第九十四条规定,个人承包经营违反规定招用劳动者,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发包的组织与个人承包经营者承担连带责任。这意味着,如果劳动者在工作过程中发生伤亡被认定为工


  • ·职工工伤(职业病)的认定程序
      工伤认定程序如下:   一、市属以上(含市属)企业发生工伤后应立即向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报告,以便掌握事故发生情况;   二、企业自发生工伤事故(职业病被确诊)之日起,15日内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职业病)申报登记。如有特殊情况,申报期可延长至30日;[南京律师网www.njLawyer.cn]  


  • ·伤残等级鉴定前,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达成的明显低于法定工伤保险赔偿标准的赔偿协议,法院能否予以变更?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工伤保险的适用范围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工作人员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由所在单位支付费用。具体办法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


  • ·人事仲裁与劳动仲裁的异同
          一、人事仲裁与劳动仲裁的受案范围是不同的。    人事争议仲裁主要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国家行政机关、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及按照国家规定在事业单位登记管理部门登记的事业单位与其工作人员之间、因录用、调动、工资、辞职、辞退、履行聘(任)用合同发生的人事争议,包括虽没有签订书面


  • ·在工伤认定纠纷中,如何正确把握“上下班途中”这一概念?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执行若干问题的意见(二)》第六条规定:职工以上下班为目的、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单位和居住地之间的合理路线,视为上下班途中。《最


  • ·职工在家加班期间突发疾病死亡,或48小时内抢救无效死亡的,可否视为工伤?
      职工在家加班工作期间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抢救无效死亡的,应当依照《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第一项规定,视为工伤。《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视同工伤。将工作带回家,在家加班工作,应当属于“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第一,根据《工


  • ·加班费仲裁时效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27条的规定: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上述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劳动法》第44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


  • ·工伤保险条例时间效力如何认定?
      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四条明确规定“本条例施行前已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尚未完成工伤认定的,按照本条例的规定执行”。据此,对工伤保险条例实施前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用人单位或从业人员在工伤保险条例实施后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应适用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职工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有职业病的,用


  • ·职工在工作时间内在多个工作场所之间的必经区域受到事故伤害的,是否可以认定为工伤?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一项规定,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应当认定为工伤。该规定中的“工作场所”,是指与职工工作职责相关的场所,在有多个工作场所的情形下,还应包括职工来往于多个工作场所之间的合理区域。本案中,位于商业中心八楼的甲公司办公室,是孙某某的工作场所,而其完成去机场接人的工作任务需


  • ·离退休人员受聘到新单位工作,在工作时间内因工受伤是否适用《工伤保险条例》?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的《中央组织部、中央宣传部、中央统战部、人事科技部、劳动保障部、解放军总政治部、中国科协关于进一步发挥离退休专业技术人员作用的意见》(中办发〔2005〕9号文件)中曾规定,“离退休专业技术人员受聘工作期间,因工作发生职业伤害的,应由聘用单位参照工伤保险的相关待遇妥善处理;因工作发生职业伤害与聘用


  • ·高温作业中暑可享工伤
          一些职业病防治医院职业病科工作人员称,多数人都认为中暑是身体差等原因,没往工伤上想,所以每年在职业病所“挂号”的中暑患者很少。中暑职工如果要申请工伤并不是一个部门说了算。在高温环境下劳动引发的中暑,如果要享受工伤待遇,须通过四步走:1、申请职业病诊断;2、申请工伤认定;3、申请劳动能力鉴定;4、申请工伤


  • ·危害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
      

    ·组织考试作弊罪
      组织考试作弊罪,是指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行为。本罪是刑法修正案(九)第二十五条新增加的罪名。

    ·伪造、变造、买卖武装部队公文、证件、印章罪
      

      镇江丹阳梁武帝萧衍修陵石刻劳动工伤律师解答劳动合同,企业规章,劳动仲裁,劳动诉讼,工资福利,劳动保护,女工保护,商业秘密,竟业禁止,HR顾问,涉外劳务,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经济补偿,违约赔偿,工伤鉴定,工伤赔偿,劳动法规,劳动理论,劳动案例,劳动仲裁委法律咨询,代理劳动工伤案件,为您解决劳动工伤法律纠纷。
      镇江丹阳梁武帝萧衍修陵石刻劳动工伤律师热线:13770831974

    镇江丹阳梁武帝萧衍修陵石刻专业律师

    延陵镇劳动工伤律师 丹北镇劳动工伤律师 延陵季子碑劳动工伤律师 丹阳经济开发区劳动工伤律师 南白荡劳动工伤律师 珥陵镇劳动工伤律师 

    www.zj48.net
    Copyright ©2022 镇江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