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律师
案外人对执行标的申请再审

    案外人对原判决、裁定、调解书确定的执行标的物主张权利,且无法提起新的诉讼解决争议的,可以在判决、裁定、调解书发生法律效力后二年内,或者自知道或应当知道利益被损害之日起三个月内,向作出原判决、裁定、调解书的人民法院的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

      

      在执行过程中,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书面异议的,按照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四条的规定处理。。

www.zj48.net
Copyright ©2022 镇江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