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擅自改变房屋结构,出租人能否解除合同? 1.王炳方(化名)与黄明艳(化名)于2013年9月23日签订了房屋租赁合同,约定王炳方将其位于南宁市某区别墅出租给黄明艳使用,租期五年一个月,自2013年12月1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止,年租金120000元,按半年支付。房屋使用用途为办公场所。合同签订时承租人支付保证金1...
·共有人对共有财产的正常使用是否构成对其他共有人的侵权? 共有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民事主体对同一不动产或动产共同享有所有权的法律状态,包括按份共有和共同共有两种。按份共有,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共有人,按照各自的份额,对共有财产享有权利、承担义务的共有关系;共同共有,是指数人基于法律的规定或合同的约定而形成的某一共同关系,他们基于该共有关...
·农村宅基地是否能继承? 农村宅基地不能单独继承。依据我国法律规定,宅基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是分离的,宅基地的所有权属于村集体,使用权属于村内房屋所有权人,村民只有宅基地使用权,不能随意对宅基地进行处置。所以宅基地不属于遗产,不能被继承,宅基地上的房屋可以继承。 需特别指出的是,将来继承的房...
·居间合同中规避“跳单”条款是否有效? 1. 原告新余市安家房地产经纪代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家房产)诉称,两被告廖某、林某因买房需原告提供房屋买卖居间服务,于2015年4月6日与原告签订了《看房确认单》,该看房确认单中被告承诺:本人或本人亲戚、朋友及代理人购买了上述房屋,均视为原告的居间成功,被告即按房屋成交价的1%...
·关于有偿使用宅基地 按照我国现行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的规定,宅基地属于本农民集体成员集体所有,农户依法拥有的宅基地使用权,可以按照有关规定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进行转让,但严禁城市居民到农村购买宅基地。农民的住宅不得向城市居民出售,也不得批准城市居民占用农民集体土地建住宅,有关部门不得为违法建造和购买的...
·什么是“小产权房”? 所谓“小产权房”是指在农民集体土地上建设的房屋,未缴纳土地出让金等费用,其产权证不是由国家房管部门颁发,而是由乡政府或村政府颁发,所以叫做“乡产权房”,又叫“小产权房”。乡镇政府发证的所谓小产权房产,实际上没有真正的产权。这种房没有国家发的土地使用证和预售许可证,购房合同国土房管...
·经济适用房可以交易吗? 1. 经济适用房是指政府提供优惠政策,限定建筑标准、供应对象和销售价格,向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出售的具有保障性质的政策性住房。 2. 2008年4月11日北京市建设委员会发布的《关于已购经济适用住房上市出售有关问题的通知》等文件中规定,已购经济适用住房家庭取得契税完税凭证或房屋所...
·央产房能上市交易吗? 1. 央产房,全称是中央在京单位已购公房,即原产权单位为各部委以及中央直属机关的房产,是指职工按房改成本价或标准价《优惠价》及其他国家认可的优惠办法购买的原产权属于中央在京单位、国有大中型企业、国务院各部委机关等处的共有住房。 2. 根据《中央在京单位已购公有住房上市出售管理办...
·房产中介未尽审核义务,能否主张居间费? 1. 居间合同是居间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在居间的过程中,居间人必须将有关合同订立的事项如实向委托人报告,而在日常生活中,中介出于促成合同成立,赚取佣金的目的,往往难以做到如实的报告,造成委托人的损失。那么在居间人存在过错的...
·指标房能否买卖? 1. “指标房”不是一个法律术语,是在实践中对某一类房屋的俗称。通常是指低于普通房价,但高于建安价(指房屋及其配套设施的建造、改建、安装等过程中,由原材料、人工、机械等产生的成本)的面向特殊人群销售的房屋。取得“指标房”购买资格的人通常为特定身份人群,由此区分“指标房”的种类,...
·房产证保护你哪些权利? 对房地产的保护不同于对其他一般财产的保护,需要由政府以权属登记的办法来确定其权利的归属。 房产证的作用一、保障房屋权利人的合法权益。房屋权利人的合法权益是指权利人依法对自己的房产享有的占有、使用、受益和处置的权利。这种权利只有在权利人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机关进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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