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设施重大安全事故 一、概念及其构成 教育设施重大安全事故罪,是指明知校舍或者教育教学设施有危险,而不采取措施或者不及时报告,致使发生重大伤亡事故的行为。 (一)客体要件 教育设施重大安全事故罪侵犯的客体是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的正常活动和师生员工的人身安全。教育是社会主义...
一、概念及其构成 教育设施重大安全事故罪,是指明知校舍或者教育教学设施有危险,而不采取措施或者不及时报告,致使发生重大伤亡事故的行为。 (一)客体要件 教育设施重大安全事故罪侵犯的客体是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的正常活动和师生员工的人身安全。教育是社会主义...
·过失损坏电力设备罪
·劫持船只、汽车罪
·过失投放危险物质罪
·破坏交通工具罪
·破坏交通设施罪
·非法携带枪支、弹药、管制刀具、危险物品危及公共安全罪
·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消防责任事故
·抢劫枪支、弹药、爆炸物、危险物质罪
·非法制造、买卖、运输、储存危险物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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