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失损坏易燃易爆设备罪
·暴力危及飞行安全罪
·丢失枪支不报罪
·违规制造、销售枪支罪
·过失投放危险物质罪
·过失损坏广播电视设施、公用电信设施罪
·破坏电力设备罪
·重大飞行事故罪
·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抢支、弹药、爆炸物
·教育设施重大安全事故 一、概念及其构成 教育设施重大安全事故罪,是指明知校舍或者教育教学设施有危险,而不采取措施或者不及时报告,致使发生重大伤亡事故的行为。 (一)客体要件 教育设施重大安全事故罪侵犯的客体是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的正常活动和师生员工的人身安全。教育是社会主义...
一、概念及其构成 教育设施重大安全事故罪,是指明知校舍或者教育教学设施有危险,而不采取措施或者不及时报告,致使发生重大伤亡事故的行为。 (一)客体要件 教育设施重大安全事故罪侵犯的客体是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的正常活动和师生员工的人身安全。教育是社会主义...
·劫持船只、汽车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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