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丹阳云阳街道遗产继承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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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镇江丹阳云阳街道遗产继承律师解答遗产继承权,遗产继承顺序,法定继承,遗产继承,遗赠扶养协议,遗嘱继承,遗产继承公证法律咨询,代理遗产继承案件,为您解决遗产继承法律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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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遗产继承律师法律知识:
  • ·遗嘱执行人可否收取报酬?
      遗嘱人可以在遗嘱中指定付给遗嘱执行人的报酬,执行人可以向继承人和受遗赠人请求报酬;如遗嘱人未明确报酬的,继承人或受遗赠人自愿给付的,也应允许,同时,执行人也可以与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协商报酬金额。


  • ·遗嘱信托成立要件
      遗嘱信托跟其它信托最大的不同,就是遗嘱信托必须以遗嘱本身有效为要件,包括遗嘱「真正」与「有效性」,以及民法对遗嘱的各项限制,特别是民法对遗嘱的「特留分」规定,遗嘱信托才能生效。  所谓遗嘱,泛指生前处理死后的相关事宜,


  • ·继子女有继承权吗?继子女是否可以代位继承?
      子女享有继承权,那么继子女呢,是否也同样享有继承权呢?而且继子女是否可以代位继承?这是一个相对复杂的法律关系,下面就跟着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继子女的继承权的问题吧。一、什么是继子女?继子女是指是指丈夫与前妻或妻子与前夫所生的


  • ·法定第一继承人顺序是怎样的
      如果被继承人生前没有留下合法有效的遗嘱,那么在其身后,一般是按照法定方式来对其遗产进行继承的,此时就需要确定第一继承人和第二继承人。那么法定第一继承人顺序是怎样的呢?我们为您解答。一、法定第一继承人顺序是怎样的法定继承:


  • ·浅析农村宅基地继承权问题
      常常有网友咨询:农村的宅基地使用权是否能继承呢?下面,我们就以一个案例,来给您解析一下这个问题。  事实:  1.李某祖父拥有地契,在上建有房屋。几栋房子?(亲戚家的房子面积有多大?)  2.李某有两个儿子,大儿子在家务农


  • ·妻子和父母谁是第一继承人
      要是丈夫不幸身亡,那么其妻子和父母谁是第一继承人?这关系到实际的遗产继承问题,因此很多人都比较关注,而要想解决这个问题,就必须要先知道我国关于第一继承人的规定是怎样的,下面我们就来为您做详细解答。一、妻子和父母谁是第一继


  • ·犯遗弃罪的主体有哪些?
      为了防止他人实施违法行为,国家立法机关制定了刑事法律规范,对各种罪名及其处罚进行了规定,遗弃罪是其中的一个罪名。虽然遗弃行为在日常生活中是时有发生的,但是不少不了解相关法律规范的朋友对于犯遗弃罪的主体有哪些不甚明晰,故而


  • ·刑法上的遗忘物与遗失物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刑法上的遗忘物与遗失物的法律规定是什么?在当今这个社会,法律上对于两个事情的规定有的时候会有一定的相似之处,甚至在普通老百姓的眼里,这两个规定是一样的,但是实际上,在法律上的概念是不一样的,比如说刑法上的遗忘物和遗失物也


  • ·没有约定付款时间,怎么算逾期付款?
      逾期付款时间的认定方法,主要分以下两种类型:一是合同中就约定了付款期限的,以合同中约定的为准。二是合同中没有约定明确付款期限的,合同双方均可随时要求履行给付款,但必须给予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在必要的准备时间过后,


  • ·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
      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对于债券,相信您都有所耳闻,可转换债券可能就比较陌生了。可转换债券在一定的条件下可以发生变化,同样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也可以根据需要发生转换。这不仅是公司发展的需要,也是市场的需要。相信您对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


  • ·怎么认定自首,自首如何认定
      我国的自首具体分为了一般自首与特别自首,情况不同那么适用的自首就不一样。由于自首属于法定的量刑情节,因此实践中对自首的认定是很重要的。那么该怎么认定自首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1、投案行为必须发生在犯罪人尚未


  • ·倒闭工厂的工人怎么办,有哪些
      倒闭工厂的工人怎么办,有哪些规定一、工厂倒闭员工工资支付有哪些要求?(1)工资应当以货币支付,不得以实物或有价证券替代货币支付。(2)企业应将工资支付给劳动者本人。劳动者本人因故不能领取工资时,可由其委托亲属或他人代领。企


  • ·诈骗罪报案地点是在哪里
      我国政府设立的各级国家机关单位,都是为我国公民进行服务的。其中在日常生活当中,如果遇到了什么违法犯罪活动的话,那么我国公民肯定第一时间想到的就是公安警察。但是有一部分人当涉及到具体的案件当中的时候,可能因为当局者迷,根本


  • ·股权质押需要评估吗?有什么方法?
      股权质押需要评估吗?有什么方法?股权质押是上市公司的一种融资方式,股权质押涉及到股权的变动,相对比较复杂。那么股权质押需要评估吗?上市公司的股权去做质押的时候,是用什么方法评估它的价值的?就这些问题我们进行了相关整理,请


  • ·缓刑和取保候审的区别还有哪些
      关于缓刑和取保候审,其实很多人都无法准确的进行区分,甚至还出现了将这二者弄混淆的情况。但其实缓刑属于一种刑罚制度,而取保候审则是一种刑事强制措施,很显然从本质上看就是不一样的。那除此之外缓刑和取保候审的区别还有哪些呢?我们


  • ·如果交通事故有精神赔偿保险公司赔偿吗
      随着社会的发展,人们追求的也不只是物质上了,精神方面的追求也越来越高,这不只提现在娱乐,还有就是受伤害后的精神损失赔偿。在交通事故中,受害人索要的赔偿也不只是物质,还有精神损害赔偿,那么,如果交通事故有精神赔偿保险公司应


  • ·有限责任公司法人更改需要的资料有哪些
      有限责任公司法人更改需要的资料有哪些?一般来说,有限责任公司的董事长或者总经理,就是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其对外代表公司行使职权,并承担一定的民事责任。当法人不再适合担此重任的话,需要对其变更,这要走一个程序。经办人得准备好


  • ·房产在孩子名下的财产分割
          1.孩子名下的房产父母离婚不能分      赵男和王女结婚多年,女儿10岁。今年年初,两人到法院离婚。由于他们购买的两套住房都登记在他们女儿的名下,因此双方名下没有产权房。现在女儿尚


  • ·工伤认定年龄界限的规定是什么?
      劳动者在工作中受到伤害或经诊断患上了职业病的,都可以申请工伤认定并争取工伤赔偿,但在有些单位中,聘用了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劳动者工作,如果这种类型的职工遇到了工伤事故,是否与正常情况一样处理,工伤认定年龄界限有什么样的规定


  • ·新婚姻法关于婚后债务的规定是怎样的
      新婚姻法关于婚后债务的规定是怎样的?当男女双方决定结婚组建家庭时,不仅是可以享受共同生活、共同创造和分享财富的权利,而且也要承担支付家庭生活支出和偿还共同债务的义务,对于婚后的财产所有权问题,大多数人都较为了解甚至有过经


  • ·没有结论的鉴定是证据吗?
      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必须遵循“客观、科学、准确”的原则,尽量收集详尽的鉴定所需要的材料,然后完成鉴定工作。但是,在实际的鉴定工作中,常常遇到收集鉴定材料不全的情况,如有的医疗机构不配合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


  • ·污染环境罪的立案标准
      1、污染环境罪的立案标准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第60条的规定,违反国家规定,向土地、水体、大气排放、倾倒或者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或者其


  • ·检察院抗诉时间有哪些规定
      检察院抗诉时间有哪些规定检察院抗诉时间1、按上诉程序提出的抗诉(二审抗诉)即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认为同级人民法院的一审刑事判决、裁定确有错误时,在法定抗诉期限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的抗诉。我国刑事诉讼法对这种抗诉规定的具体程


  • ·劳动争议仲裁和仲裁法是否适用?
      劳动争议仲裁和仲裁法是否适用?一、劳动争议仲裁和仲裁法是否完全适用?1、《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的劳动仲裁;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面。2、《仲裁法》规定的合同等商事仲裁;有归司法局管的,也有市法制办的。一般地级市都有


  • ·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股东变更是否影响工伤责任承担?
      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股东发生变更,只是其内部的组织结构发生了变化,并不影响企业对外民事责任的承担。因此,《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劳动合


  • ·注册公司法人股份问题是怎么规定的
      注册公司法人股份问题是怎么规定的很多普通公民如果不太了解我国公司法的话,总是会觉得公司的法人代表在公司一定是属于大股东,因此占有的股份也是比较多的。占有公司股份的话,肯定是属于公司当中的股东,但是不一定公司法人就必须是属


  • ·如何区分劳动合同中的试用期和见习期
      一、试用期和见习期的相同点: 1、两者都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刚刚建立劳动关系时使用的,是一个考察期、适应期。 2、两者都有一定的期限,且都包括在劳动合同期以内。 3、两者规定的劳动者待遇福利一般都低于正式


  • ·哪些二手房合同无效,什么样的二手房合同无效
      哪些二手房合同无效,什么样的二手房合同无效一、什么样的二手房合同无效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根据我国《民法通则》的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行为,因此,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房屋买卖均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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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妻子私自将已得遗产过户给妻弟是否违法
      妻子私自将已得遗产过户给妻弟是否违法

    ·身份证遗失户口本在家里可以去派出所咨询到身份证号码
      

    ·其他子女有没有理由继承这套老房?
      老人有四男一女五个子女,女儿出嫁外村,老大婚后由村里分一套房(村里征收地主的房分给社员),老二婚后自已借钱买房,老三是聋哑人,没结婚,老四婚后就和老人、聋哑人住在一起,老人在世时所有儿子都拿工分,拿钱赡养老人。老人于1972年去世,1974年老四搬走外地,老三自己住在老房里。1986年农村收房产税,房权证重新换发,因老三在这房里住,村里的经办人就换成老三的名字了,(原是老父亲的名)。2008年老三进敬老院,费用由村里出,所以村里的领导要收这套老房子,请问其

    ·母亲去世,房产应怎样继承
      1998年,我作为女儿给父母买了房子,房产证是我的名字,后来父亲把买房款给了我。他们与我在一个城市生活了13年。现在母亲去世了,父亲要卖房子去儿子处,我遵照他的意思把房子卖了。我想问一下,卖房款应当怎么分配。

    ·我想咨询一下按份额公证遗嘱。
      我想咨询一下按份额公证遗嘱。

    ·继承房产已经经法院判决原告占有三分之二份额的,另两名被告占有
      继承房产已经经法院判决原告占有三分之二份额的,另两名被告占有六分之一,可以起诉配合原告办理过户手续吗?可以出售出售房屋得到相应比例的房屋价款吗?

    ·房产继承,谢谢了, 在我母亲家我有4个姨 
       在我母亲家我有4个姨 ,1个舅舅,我妈在其中最小,多以来一直是我舅舅和姥姥一起住在姥爷留下的祖产房里,其中原有祖产上房三间,但在1993有舅舅出钱从新翻盖。以及之后的东西厢房,大家一直都是有力出力,能弄到砖弄砖还有其他材料,但都没计费和凭证,在此期间,各个女儿也进到赡养义务,直到姥姥病逝,在姥姥病是前房产证上一直是姥姥的名字,在时隔五之后姥姥家要拆迁了,现在房产证是舅妈的名字。1.请问我母亲和其他姐妹是否有权分这处房产或之后的拆迁款吗

    ·关于房产继承 和拆迁的问题
      关于房产继承 和拆迁的问题

    ·要继承父亲房产,要开爷爷奶奶的死亡证明了
      我父亲已去世,要继承父亲房产,要开爷爷奶奶的死亡证明了温馨提醒:如果以上问题和您遇到的情况不相符,在线咨询专业律师马上问律a律师回答(1)最佳答san陈奇斌律a福建典格律师事务所san

    ·奶奶的遗产分割问题,奶奶膝下有3个子女
      奶奶膝下有3个子女,一家人住在一间老房子里,90年代动迁时,大女儿由于出队落户到外地,没分到房子,二儿子和奶奶分到一间二室户,三儿子分到一间一室户,过了几年三儿子用自己的钱买了间私房,并借我奶奶的户口挂靠到这间房,目的是为了以后多拿一份动迁款。十几年过后,私房要动迁,户口冻结了,并在这期间奶奶不幸去世,随后三儿子也拿到了奶奶那份动迁款,(动迁款是按人头给的)现在,二儿子和大女儿想要分我奶奶的这笔动迁款,从法律上说,三儿子必须分给他们吗?三儿子现在主要纠结于

    ·我有一个棋牌室要过户,工商方面要我提供双方签字的法定继承文件,我在工商局网站上没
      我有一个棋牌室要过户,工商方面要我提供双方签字的法定继承文件,我在工商局网站上没找到,这个文件范本应该怎么填写,请帮忙。谢

    ·我父亲去世两了,多少遗产儿子也没透漏,可最近我听说女儿可以走法律程序分割一半,还
      我父亲去世两了,多少遗产儿子也没透漏,可最近我听说女儿可以走法律程序分割一半,还

    镇江丹阳云阳街道遗产继承律师热线:18052597110 18261971312    镇江丹阳云阳街道遗产继承律师解答遗产继承权,遗产继承顺序,法定继承,遗产继承,遗赠扶养协议,遗嘱继承,遗产继承公证法律咨询,代理遗产继承案件,为您解决遗产继承法律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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