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扬中扬中国土公园侵权赔偿律师
镇江扬中扬中国土公园侵权赔偿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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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侵权赔偿法律咨询:
·我要怎么样进行索赔,我母亲被摩托车撞伤了
  我母亲被摩托车撞伤了,责任认定书为车手负全责。现在,我母亲治疗花了2800多块钱,我要怎么样进行索赔

·交通事故赔付,打工农村户口出了交通事故伤4根肋骨应得多少赔付
  打工农村户口出了交通事故伤4根肋骨应得多少赔付

·我需要承担赔偿责任吗?,我在这个月
  我在这个月,由于我喝酒了,朋友要做我的车回家,就让朋友开车,由于车速过快,撞到树上,造成一死三伤,交通警察定我没有过错,请问我需要承担赔偿责任吗?

·车祸治疗后期途中转院死亡,保险公司赔付吗?
  在外地发生车祸,治疗未愈,在转入回老家医院途中,不幸死亡,保险公司还能承担赔付吗?

·为避让快速转弯车与公交车相撞致公交车一乘客受伤,我买了全保,不计免赔,该怎么办?
  为避让快速转弯车与公交车相撞致公交车一乘客受伤,我买了全保,不计免赔,车损,现无钱垫付医药费,且受到伤者家属限制自由,脱不了身,该怎么办?

·酒驾事故理赔,您好,您好,无牌无证醉酒驾摩托车与的士相撞,的
  您好,无牌无证醉酒驾摩托车与的士相撞,的士抢道发生交通事故,交警判了的士负全责,摩托车自己受外伤未造成其他任何伤亡,检测血液了,证明是酒后驾车,找了担保人,现在在取保候审阶段,想问下会不会判刑?会判多久?

·尚未赔偿,不懂法律事宜
  私人(赣榆人)跟着赣榆老板在河南干活的时候腿被机械打断了,缺一块骨头,经过治疗尚未康复,老板要身份证复印件可以给他么,

·民事赔偿被告无能力赔偿是否可以申请司法救济金
  民事赔偿被告无能力赔偿是否可以申请司法救济金

·律师你好 请问十级工伤一个月赔偿多少san
  律师你好请问十级工伤一个月赔偿多少divclass="w990mamt20

·1977年的工伤可按那年的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赔偿
  我是1977年工伤,未做工伤认定(2012本人做工伤残疾鉴定为:肢体残疾三级)现在单位破产拍卖清算对我的工伤单位同意赔偿(有证明材料),请问工伤赔偿标准应按那年的工伤保险条例规定执行赔偿?谢谢指教!

·左手中指上关节工伤掉落接上,鉴定为十级伤残,大概赔偿多少钱?
  左手中指上关节工伤掉落接上,鉴定为十级伤残,大概赔偿多少钱?

·我在工地受伤了,请问能赔偿多少钱
  我在工地受伤了,右手腕骨折,上了钢板,请问能赔偿多少温馨提醒:如果以上问题和您遇到的情况不相符,可以在线免费发布新咨询!马上问律a律师回答(3)最佳答san史海燕律a湖北尚卓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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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侵权赔偿法律知识:
  • ·夫妻一方请求赔偿损失的构成要件
      夫妻一方请求赔偿损失本质上属于财产侵权损害赔偿。但考虑到侵权人与被侵权人之间因婚姻关系带来的人身关系、财产关系特殊性,在审判实践中,有几个问题需要明确:1.夫妻一方适用本条请求赔偿损失应以提起离婚诉讼为前提。《民法典》将夫妻财产共同共有作为原则,夫妻约定作为例外,在财产未分割之前,所有财产属于双方共同共有。也即夫妻一方


  • ·行为违法但不构成犯罪而被羁押国家应否赔偿?
      法院认为刘某某妨害公务的行为显著轻微尚不构成犯罪,遂判决其无罪。刘某某以错捕为由,向检察机关请求国家赔偿。根据法院判决,刘某某虽实施了一定的妨害公务的行为,但只是一般的违法行为,并不构成犯罪,属于治安管理行政处罚的范围,并未达到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程度,检察机关错误地作出了逮捕的决定,客观上导致了侵权的后果,检察机


  • ·保险公司不赔付的情形
          一、收费停车场中丢车、剐蹭不赔          1、按照保险公司的规定,凡是车辆在收费停车场或营业性修理厂中被盗,保险公司一概不负责赔偿。因为上述场所对车辆有保管的责任,在保管期间,因保管人保管不善造成车辆损毁、丢失的,保管人应承担责任。因此,无论是车丢了,还是


  • ·精神损害赔偿如何计算
      受害人或者死者近亲属遭受精神损害,赔偿权利人向人民法院请求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的,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予以确定。  精神损害抚慰金的请求权,不得让与或者继承。但赔偿义务人已经以书面方式承诺给予金钱赔偿,或者赔偿权利人已经向人民法院起诉的除外。


  • ·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协议需要司法确认吗?
      经磋商达成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协议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人民法院受理申请后,应当公告协议内容,公告期间不少于三十日。公告期满后,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协议的内容不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且不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裁定确认协议有效。裁定书应当写明案件的基本事实和协议内容,并向社会公开南京律师网。。


  • ·交通事故索赔程序
          首先由交警部门出具《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依据该认定书分清双方的责任比例.    (一)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向当事人送达事故认定书时,应告知事故当事人申请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的期限和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权利。        (二)交通事故


  • ·在校学生在学校组织下到指定单位实习期间遭受人身损害的,其损害赔偿责任应由谁承担?
      在学校的组织下,学生到指定单位实习是学校教学内容的延伸和扩展,在此期间,学生与实习单位之间并未建立实质意义上的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身份隶属关系,双方之间不存在法律上和事实上的劳动关系,其权利义务关系不受《劳动法》的调整。但是在校生在实习过程中受到的伤害可以按照一般民事侵权纠纷处理,因此,根据过错责任归责原则,在校学生


  • ·在试用期内单位辞退员工是否应该赔偿?
      在试用期内,企业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但这项权利的行使是有条件的,即用人单位需要证明劳动者不符合录用条件。如《劳动合同法》第21条规定,在试用期中,除劳动者有本法第39条和第40条第1项、第2项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说明理由。第39条规定了六种用人单位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


  • ·保管合同中保管人的赔偿责任
      保管合同成立,保管人应当按照合同的约定认真履行保管义务,因保管人没有认真履行保管义务而导致被保管物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合同法》规定,保管人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保管义务的下列情形,应承担赔偿责任:  一、转移保管责任,改变保管地点所造成的保管物的损失,应承担赔偿责任。《合同法》第三百六十九条规定“除紧急


  • ·环境公益诉讼赔偿款项如何使用?
      2014年7月3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全面加强环境资源审判工作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提供有力司法保障的意见》(下称《意见》),提出了“探索设立环境公益诉讼专项基金”的主张。2015年12月3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并实施《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试点方案》,确定吉林、江苏、山东、湖南、重庆、贵州、云南七省(市)进行为期二年


  • ·车祸人身损害赔偿案诉讼时效起算点
      我国法律规定因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一年,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作为一类特殊的人身损害赔偿案件,是受害人因生命、健康遭受损害以财产利益为内容要求事故责任方进行经济赔偿的给付之诉,亦应适用1年的诉讼时效。本案诉讼时效无论起点从交通事故发生日或者医疗终结日算,还是从伤残评定日或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日或一方同


  • ·精神赔偿金的适用原则
          根据民法通则的立法精神,要正确地确定精神损害赔偿数额,必须结合具体的案情,综合考虑各种相关因素分析认定:          (一)考虑适当经济补偿的原则。这主要是由于,首先,精神损害是一种无形损害,这一特点就决定了赔偿数额无法采用等价赔偿原则;其次,从精神损害


  • ·为他人提供书号出版淫秽书刊罪
      

    ·组织、利用会道门、邪教组织、利用迷信破坏法律实施罪
      组织、利用会道门、邪教组织、利用迷信破坏法律实施罪,是指组织和利用会道门、邪教组织或者利用迷信破坏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实施的行为。

    ·绑架罪
      绑架罪,是指以勒索财物或者其他目的,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绑架他人的,或者绑架他人作为人质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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