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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行政诉讼律师法律知识:
  • ·新生儿病想遗弃将受到什么处罚?
      婴幼儿的出生健康近几年备受关注,孕妇在怀过程中如果服用了药物或者其他有害物质就会严重影响到胎儿的发育,因此在胎儿出生后会出现畸形等疾病,有时候会出现父母遗弃婴儿的情况,在法律中有严格的处罚,那新生儿病想遗弃将受到什么处罚


  • ·如何对恶意透支信用卡罪量刑处罚
      需要注意虽然我国《刑法》中没有规定的有恶意透支信用卡罪,但现实中要是行为人实施了恶意透支信用卡的行为,并且达到了一定标准的,那这样的行为也是构成犯罪的,即信用卡诈骗罪。那此时怎样对恶意透支信用卡罪量刑处罚呢?请一起在下文在


  • ·行政诉讼第三人的认定是怎样的
      行政诉讼第三人的认定是怎样的行政诉讼第三人的认定是怎样的根据行政诉讼法第二十七条规定,行政诉讼第三人是因与被提起行政诉讼的具体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通过申请或法院通知形式,参加到诉讼中来的其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行


  • ·行政复议专利法中对专利复议的概述是什么?
      行政复议专利法中对专利复议的概述是什么我们国家针对公民的知识产权颁布了很多严格的法律,可见国家对公民知识产权的重视。公民有权为自己的脑力成果申请专利,也可以为自己不满意的国家知识产权局作出的行政行为提出复议的申请。接下


  • ·治安管理处罚的种类
      对违反治安管理的处罚分为下列三种:  一、警告;  二、罚款:1元以上,200元以下。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三、拘留:1日以上,15日以下。


  • ·犯罪嫌疑人积极赔偿损失可从轻处罚的法律依据
      我国刑法第六十一条:“对于犯罪分子决定刑罚的时候,应当根据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依照本法的有关规定判处。”    其他规定有:2000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范围


  • ·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基本原则是什么?
      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基本原则是什么经过法律法规的授权后,在法律、法规规定的原则和范围内,在对行政相对人的违法行为做出处罚时,可以自行选择处置。这就是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当然在行使自由裁量权的时候,也需要遵循一定的原则,那


  • ·夫妻一方遗弃家庭成员会受到怎样的处罚?
      在现实生活中,遗弃行为是较为常见的,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遗弃罪的犯罪主体是与原告有血缘、或者存在夫妻关系的主体。由于被遗弃者在被遗弃之后坑会面临着生命危险,故而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夫妻一方遗弃家庭成员的处罚力度是


  • ·埋藏物归属权如何确定?
      埋藏物归属权如何确定?有的农民在田间劳作时,会挖出一些类似古代文物的埋藏物。这时,如何处置埋藏物就成为了人们议论的焦点。大部分情况下,埋藏物并没有人认领,也可以认定是无主物,一些人主张按照先占原则,谁发现谁占用。那么埋藏


  • ·劳动教养缺乏法律依据
      现行劳教依据的是《关于劳动教养问题的决定》(1957年发布)、《关于劳动教养问题的补充规定》(1979年发布)和《劳动教养试行办法》(1982年发布),仅此一个决定,一个补充规定,一个试行办法而已。其中决定和补充规定虽经全国人大常委


  • ·女方没能力拿抚养费怎么办
      夫妻离婚的时候,若确定由男方直接抚养子女的话,那此时女方也是要履行自己的抚养义务,而这种情况下一般是通过支付抚养费的方式进行。但要是此时发现女方没能力拿抚养费怎么办呢?可能很多人都遇到过这样的情况,下面就让我们为你做详细解


  • ·最新企业间借款合同范本
      最新企业间借款合同范本借款不仅仅可能发生在私人之间,私人与企业之间,在企业之间也是可以进行借款的。当然,此时也少不了签订书面的借款合同,那到底这个企业间借款合同是怎么写的呢?我们带来相关范本一份,供你参考了解。企业间借


  • ·征地拆迁审计的方法和重点有哪些内容
      征地拆迁审计的方法和重点有哪些内容一、征地拆迁安置补偿审计认识上常见的三大误区棚户区改造项目的重要特点是改造范围较大、涉及拆迁户较多,无证房和历史遗留房屋情况复杂,是社会关注度高的重要民生工程,也是政府工作的重点,拆


  • ·计算机软件著作权
      在计算机软件上署名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为计算机软件的开发者,依法享有计算机软件著作权。  计算机软件的著作权属于开发者所有;但是,下列计算机软件的著作权应在合同中约定:  一.由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 ·工程质量问题归谁管,相应职责是什么?
      工程质量问题归谁管,相应职责是什么?相关部门之所以严格要求工程的质量问题,是因为只要建筑工程稍有一点缺陷就会对人们的生命财产安全造成隐藏的威胁,而相关施工方是要承担相应的责任的,要是发生工程质量问题归谁管呢,今天我们就


  • ·同居所生的子女有继承权吗?
      男女在同居期间,可能会生下子女,但但此时毕竟男女之间是不具有合法的婚姻关系的,因此这种情况下生下的子女一般属于非婚生子女。但在我国对非婚生子女的合法权利也是作出了保护的,那男女同居所生的子女有继承权吗?我们一起在下文中了


  • ·技术服务贸易合同怎么写?范文是怎样的?
      技术服务贸易合同怎么写?范文是怎样的?技术服务贸易合同受让方(甲方)_______国________公司________地址:________电话: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职务:________转让方(乙方)_______国________公司________地址:__


  • ·起诉离婚流程和费用是多少钱?
      在现实生活中,诉讼离婚并不少见。诉讼离婚是有法院代表国家参与的,其作出的判决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具有强制性保证实施的。但是法院参与调解纠纷并不是其义务所在,所以当事人应当支付其一定的费用,这就是诉讼费。那么起诉离婚流程和费


  • ·敲诈勒索罪能从轻处罚吗
      对于犯敲诈勒索罪的行为人来讲,法官在最后量刑的时候,需要充分考虑其实际的犯罪情节。按照《刑法》中作出的量刑进行处罚。那么实践中,行为人犯敲诈勒索罪能从轻处罚吗?接下来,我们就来为您做详细解答。一、敲诈勒索罪能从轻处罚吗


  • ·民事诉讼法再审时效的规定有哪些
      民事诉讼法再审时效的规定有哪些一、民事诉讼法再审时效的规定有哪些《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八条各级人民法院院长对本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发现确有错误,认为需要再审的,应当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最高人民


  • ·劳动合同到期怀孕能否辞退
      您都知道在劳动合同期间,孕妇不能辞退。但是劳动合同到期怀孕的职工能否被辞退,就需要了解相关的法律知识才能做出回答。根据我国法律的相关规定,合同到期,原则上不能辞退,但是有例外。下面我们将主要介绍相关法律。一、孕妇劳动合


  • ·私生子抚养费标准是怎样的
      私生子也就是我们说的非婚生子女,但是法律同时有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相同的权利。那么其父母要是分开的话,也是需要支付私生子抚养费的。到底私生子抚养费标准是怎样的呢?请阅读下文进行具体了解。一、私生子需要给抚养费吗


  • ·免收新房屋买卖营业税有哪些情况
      在房屋买卖过程中,当事人需要交纳一定的税费,这其中就包括了营业税,但是在某些情况下是可以免除营业税的。那您知道免除新房屋买卖营业税的情形有哪些吗?而要是进行二手房买卖的话,营业税又是怎么收取的呢?我们为您一一解答。一、免


  • ·朝阳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地址、联系电话
      朝阳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地址、联系电话一、朝阳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地址、联系电话朝阳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地址:朝阳区酒仙桥南十里居28楼(东风南路与酒仙桥路交汇处)(本地址为朝阳仲裁委2011年底搬迁后最新地址,2012新址)仲裁委员会


  • ·试用期交社保吗?试用期合同时间是多久
      一、试用期交社保吗?根据《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劳动关系存续期间,用人单位应当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试用期期间包含在劳动合同的期限内。因此,用人单位应当为处于试用期的员工依法缴纳社会保险。《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第四


  • ·抚育费的负担数额一般是多少
      抚育费其实也就是我们常说的抚养费,其实不管父母是否离婚都是应当支付未成年子女抚养费的。而在离婚的情况下,注定有一方需要实际支付一定数额的抚养费,以尽自己的抚养义务。那这种情况下抚育费的负担数额一般是多少呢?详细内容我们一


  • ·对于保管期满但未结清的债权债务怎么处理?
      对于保管期满但未结清的债权债务怎么处理?企业在经营发展中会同外界建立债权债务关系,像应收账款、利息收入都是债权的体现,而应付货款、银行贷款则是企业的债务。企业应该定期对债权债务进行清理,及时结清拖欠的债务,优化资产负债结


  • ·抹灰工程质量检验的一般规定是怎样的
      抹灰工程质量检验的一般规定是怎样的?工程施工包括很多分项目,各个分项目综合起来才构成了整个工程。比如住宅施工当中就包括主体施工、砖墙施工、水电施工、装修施工等,各个分项也对应着不同的施工要求,验收质量标准也不尽相同。那么


  • 镇江行政诉讼律师法律咨询:
    ·江苏行政诉讼案件集中管辖,解民告官困局
      

    “和政府打官司,能告得赢吗?”这是很多群众与行政机关对簿公堂时的疑问。立案难、审判难、执行难,判决率低、胜诉率低,也是以往“民告官”的真实写照。行政诉讼法今年做出修改,鼓励探索跨行政区域管辖。自2013年开始,江苏多地先后开展行政诉讼案件集中管辖试点工作。异地管辖能否减少当地行政机关或明或暗的干扰,破解“民告官”难题?

      实行异地审理后,行政机关败诉案件增长一倍多

      2013年6月,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展行政案件“

    ·行政机关给我的这份通知,是具体行政行为吗?
      我向环保局投诉饭店噪声扰民,环保局一直各种拖拉……,最后答复我“监测报告A显示不超标,整改有效”。因实际噪声毫无降低,行政诉讼环保局不作为(至今尚未判决)。
    诉讼期间,我发现报告A有问题,投诉监测站,监测站承认A有错,重新监测,新报告B(超标18分贝)给了环保局。
    但环保局又心生一计,给我寄盖公章的通知:要求我15日内提供“正常生活受到噪声干扰”的证据材料,否则无法行政处罚噪声污染。
    我认为该通知是在为法定职责设置非法前提,相当于公


    ·公费医疗 保险 行政补偿
      工商机关工作人员李某,一日到市场进行市场检查时,市场内发生聚众械斗,李某上前维持秩序,这时派出所警察赶来,警察在阻止械斗中将李某的左臂打成骨折,为此花去5000元医疗费。李某将5000元医疗费作公费医疗报销后又向公安机关要求赔偿医疗费。请问:公安机关应如何处理?如果保险公司赔了4000元保险费给他,还剩下的1000元该怎么办?

    ·行政处罚中的现场拍摄的照片,属于证据中的哪一种?
      行政处罚中的现场拍摄的照片,属于证据中的哪一种?

    ·这样处罚合理吗,无证驾驶无牌摩托车会给予什么处罚
      无证驾驶无牌摩托车会给予什么处罚

    ·行政拘留后对小孩的个人成长会有影响吗
      行政拘留后对小孩的个人成长会有影响吗

    ·开车撞人,人在抢救两天后死亡,如何处罚
      开车撞人,人在抢救两天后死亡,如何处罚

    ·我要是没有任何个人财产,法律会怎样处罚我?
      我出了车祸,我现在没有钱赔.会不会影响家人是我开车把别人撞伤了,我现在没有钱赔.法律会不会让我的爸妈和妻子赔钱?那我要是没有任何个人财产,法律会怎样处罚我?

    ·驾驶员肇事死亡一人,单位应该怎么处罚驾驶员
      驾驶员肇事死亡一人,单位应该怎么处罚驾驶员单位现在要处罚驾驶员:从肇事这月算起驾驶员没有工资,还扣除押金,而且还要解聘。如果解聘了驾驶员给补偿吗?合同是签了3年,现在还有2年、养老保险,失业金怎么办驾驶员是公差,责任也不是驾驶员,而且没有构成交通肇事罪,能讨回公道吗?驾驶员一共干了俩年多在这之前还有一年没有签合同没有签合同的会不会给补偿

    ·行政复议的律师费用
      2016年我跟女朋友在合肥市肥东县文一名都通过按揭买的一套房子,现在房产证未下发(预计2018年5月份下发),但是相关信息已在网上进行备案了,现在我跟我女朋友已经分手了,已跟女方协商好配合我办理单独产权的变更手续。但是国土局不动产登记部门和银行都不同意我变更,我现在是否可以通过肥东县法院申请行政复议的方式进行维权,让法院最后下达裁定到相关部门完成变更呢?另外这个过程中是否需要请律师帮助我代理,以我现在这种情况,如果请你们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帮助代理,大概费用得

    ·行政诉讼环保局期间,环保局是等判决还是该主动查处污染?
      我向环保局投诉噪声扰民,环保局拖拉一年半后说“根据A监测报告,整改达标、不予处罚”。我认为依然超标,行政诉讼环保局。然后又投诉监测站(A监测报告有问题)。监测站承认A报告有错、予以追回,重新监测,结果超标。环保局拿到了新监测报告B。
    请问,环保局这时是等待法院判决,还是应该根据新报告B(噪声超标)主动查处噪声?如果环保局在等待判决前不查处噪声,我是可以再行政诉讼环保局不作为?还是怎么办好?


    ·离婚期间与第3者生育一子,计生办怎么处罚
      离婚期间与第3者生育一子,计生办怎么处罚

    镇江润州区中华路街道行政诉讼律师热线:13913441761 15052927793    镇江润州区中华路街道行政诉讼律师解答行政诉讼,民告官,行政复议,民告官法律咨询,代理行政诉讼案件,为您解决行政诉讼法律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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