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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遗产继承律师法律知识:
  • ·非婚生子女能继承财产吗
      非婚生子女在很多人眼里就是一种见不得光的称谓,常常以“私生子”来称呼他们,对他们的权利也不加以保护。那么从法律上来说,在发送非婚生子女继承权纠纷时,非婚生子女有没有继承权?非婚生子女可以继承财产吗?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


  • ·丧偶女婿享有继承权吗
      生活中要是夫妻一方丧偶了,那么对于对方的父母来讲,自己就成了丧偶的儿媳或女婿。那么对于丧偶的儿媳或女婿,对公公婆婆或岳父岳母的遗产是否享有继承权呢?针对这个问题,我们将在下文中做详细介绍。一、丧偶女婿享有继承权吗丧偶的


  • ·遗嘱可以改变吗?公证遗嘱是否具有优先性?
      据《民法典》第1142条规定,遗嘱人可以撤回、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立遗嘱后,遗嘱人实施与遗嘱内容相反的民事法律行为的,视为对遗嘱相关内容的撤回。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遗嘱的撤回和变更产生的法律后果为遗


  • ·养老保险计算公式是什么,余额继承是什么?
      养老保险是我国社会保险五种保险中的一种,是对那些能够解除劳动关系、年老没有劳动能力而不能继续工作的人的一种保障性的保险。养老保险的领取需要具备一定的条件,养老保险也有专门的计算公式来计算应该领取的数额。若是参加职工医疗保


  • ·土地使用权死亡死亡时可以作为遗产吗?
      土地使用权是经过法定程序向国家或者是集体依法申请而获得的,在土地的使用期间作为使用权人我们有权利对该土地进行合理的使用、收益,但是不得随意的改变原先土地的用途,作为一项合法权利,当土地使用权人死亡时,该土地使用权能否作为


  • ·拿走遗失物如何定性,可否定罪?
      拿走遗失物如何定性,可否定罪?当乘坐出租车,去餐厅就餐,或者购物时去试衣间试衣,无意间将贵重物品遗失,难以寻回,这是日常生活中很常见的现象,即使报了案,寻不回的可能性也很大。这些无意间丢失的物品属于遗失物,但是对拿走遗失


  • ·继承中养老育幼、照顾病残是什么意思?
      我国《宪法》第49条规定:“婚姻、家庭、母亲和儿童受国家法律保护。父母有抚养教育未成年子女的义务,成年子女有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禁止虐待老人和儿童。” 《民法通则》第104条规定:“婚姻、家庭、老人、母亲、儿童受法律保护。


  • ·宅基地使用权为什么不能继承
      应该很多农村村民都知道,宅基地是国家分配的财产,村民具有其的使用权,但是却不具备其的所有权,宅基地按照我国民法典也是没有办法继承的,那么宅基地使用权为什么不能继承呢?我们将在下文为您详细的介绍这方面的知识。一、宅基地使用


  • ·回迁房就是开发商征收土地时,赔给回迁民的房子;商品房就是由开
      回迁房就是开发商征收土地时,赔给回迁民的房子;商品房就是由开发商自己出售的房子。每一个楼盘基本都有回迁房,而市面上也存在买卖回迁房的情况,不得不说购买回迁房会存在一定的风险,那到底买回迁房有什么风险呢?下文中我们为你做详细


  • ·工伤保险知识问答
      1、什么是工伤保险?   答:工伤保险是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而负伤、致残、致死,使本人及其家属丧失工资收入,生活难以维持,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保障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2、工伤保险为什么从企业保险转


  • ·工伤认定申请受理后怎么办
      生活中,如果我们遇到了工伤这样的事情,一般来说,是可以根据实际的情况要求所在单位进行赔偿的。但是,大多数人在维权的时候可能都不是那么容易。当我们接到工伤认定申请受理后,接下来,应该怎么办才能使自己的利益不会得到合法维护,


  • ·煤炭贸易合同模板的标准格式是怎样的
      煤炭贸易合同模板的标准格式是怎样的煤炭贸易合同合同编号:甲方(买方):-----------------------------地址:------------------------------乙方(卖方):-----------------------------地址:------------------------------一


  • ·侵犯著作权罪须具备的构成条件
      1.行为人在主观上是故意的,并且是以营利为目的。这是罪与非罪的界限。“以营利为目的”,是指行为人侵犯他人权利的行为是为了获取非法利益。近年来,我国文化事业发展迅速,图书音像市场不断繁荣,出版活动也十分活跃。与此同时,一些犯


  • ·变更合同当事人协议书模板是怎么写的
      变更合同当事人协议书模板是怎么写的一、变更合同当事人协议书合同履行变更协议书甲方:乙方:丙方:甲乙双方于2011年签订了一份《场地租赁合同》(以下简称“原合同”),因客观情况变化,经三方协商一致,决定对该合同进行变更,


  • ·离婚了孩子跟随哪一方生活
      ,孩子抚养权归属主要综合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条件,以及孩子身心健康发展等方面考虑,因此,无论是男方,还是女方,都可以获得孩子的抚养权。但毕竟孩子只有一个,那么究竟离婚了孩子跟随哪一方生活呢?我们一起从下文中进行了解吧。(一)


  • ·异地诉讼离婚怎么办理?
          一、诉讼法院的管辖          1、提起离婚诉讼首先要选择受理诉讼法院地及受理法院,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公民提起的离婚诉讼,原则上应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


  • ·门市房的土地使用证怎么办理?
      门市房的土地使用证怎么办理?一、门市房的土地使用证怎么办理?凭借房屋产权证以及当地国土部门规定的其它相关材料,可以申请办理(门面房)共有分摊面积的土地证书。根据国家土地管理局颁布的《土地登记规则》,国有土地使用权登记的


  • ·申请劳动仲裁要符合的条件有哪些
      申请劳动仲裁要符合的条件有哪些一、申请劳动仲裁要符合的条件有哪些按我国劳动法的规定,当事人可就以下争议提请劳动仲裁:1、因用人单位开除、除名、辞退劳动者及劳动者辞职、自动离职发生的争议;2、因执行国家有关工资、奖金、保


  • ·夫妻共有股权分割后如何强制执行
      1、 夫妻共有股权分割的实质是股权转让。夫妻在离婚时对共有股权的分割,除在双方协商持股一方继续持股、向另一方支付相应的对价等例外情况外,必然导致有限公司的股东数量上的变化或股东持股份额上的变化。无论公司其他股东购买持股


  • ·交通事故赔偿数额计算
      损害赔偿的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残疾者生活补助费、残疾用具费、丧葬费、死亡补偿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交通费、住宿费和财产直接损失。前款规定的赔偿项目应当按照实际情况确定,并一次性结算费用。损害赔


  • ·发行公司债券的程序
      (一)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发行公司债券,由董事会制订方案,股东会作出决议。   (二)国有独资公司发行公司债券,应由国家授权投资的机构或者国家授权的部门作出决定。   依照上述第(二)条作出决议或者决定后


  • ·股东协议怎么写 有哪些重要条款
      股东协议怎么写有哪些重要条款一、股东协议怎么写有哪些重要条款股东合作协议应对以下四大重要方面做出规定:1、公司出资公司作为法人实体,必须有独立财产进行业务活动和承担债务责任,股东认缴公司注册资本是企业成立的前提


  • ·自首与坦白的区别
      坦白是指在犯罪事实和犯罪分子均被发现以后,犯罪分子在侦查、起诉、审判过程中,向公、检、法机关如实交待自己罪行的行为。也有人认为,所谓坦白,是指犯罪分子被捕归案后,如实交待自己的犯罪事实,并接受审判的行为。还有人认为,所谓


  • ·抢劫罪与敲诈勒索罪区别
      一是犯罪目的和罪过形式相同。这是抢劫罪与敲诈勒索罪在主观方面上的相同之处。即两罪的目的都是非法占有公私财物。并且都是直接故意犯罪。此案被告人的目的就是“抓赌弄钱”,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恶劣目的昭然无疑。   


  • ·申请破产保护的时间
      申请破产保护的时间公司如果征得已经陷入困境之中,无法自拔,就要尽快想其他办法,比如申请破产保护。可是申请破产保护还是有一些硬性的时间规定,接下来就让我们看看法律上是怎样规定申请破产保护的时间的呢?为您服务。一、申请原因


  • ·征地补偿纠纷起诉状范文
      征地补偿纠纷起诉状范文在我国,繁多的征地事件中总会出现一两起征地纠纷。而在这些征地纠纷案件中,相关的补偿纠纷又占大多数。可是,很多人在遇到此类案件时却不知道怎么写起诉状。那么,征地补偿纠纷起诉状范文有哪些?为此,我们在


  • ·每个社会的个体成员都将会步入职场,开始自己劳动赚钱的道路。根
      每个社会的个体成员都将会步入职场,开始自己劳动赚钱的道路。根据国家规定每个个体自然人在到公司上班的时都应该签署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是保障自身利益的切实依据,但是您可能在要确认劳动关系程序时交属程序可能还不是很清楚,签署劳动


  • ·民法债权债务关系
      民法债权债务关系民法债权债务关系债权债务关系是得请求他人为一定行为(作为或不作为)的民法上权利。本于权利义务相对原则,相对于债权者为债务,即必须为一定行为(作为或不作为)的民法上义务。因此债之关系本质上即为一司法上的债权债务


  • 镇江遗产继承律师法律咨询:
    ·奶奶的遗产分割问题,奶奶膝下有3个子女
      奶奶膝下有3个子女,一家人住在一间老房子里,90年代动迁时,大女儿由于出队落户到外地,没分到房子,二儿子和奶奶分到一间二室户,三儿子分到一间一室户,过了几年三儿子用自己的钱买了间私房,并借我奶奶的户口挂靠到这间房,目的是为了以后多拿一份动迁款。十几年过后,私房要动迁,户口冻结了,并在这期间奶奶不幸去世,随后三儿子也拿到了奶奶那份动迁款,(动迁款是按人头给的)现在,二儿子和大女儿想要分我奶奶的这笔动迁款,从法律上说,三儿子必须分给他们吗?三儿子现在主要纠结于

    ·本人没身份证好看能遗失,他家不给她户口我们能给我宝宝上户口吗?能把她户口遗失吗
      他家不给她户口我们能给我宝宝上户口吗?能把她户口遗失吗,如和办那?

    ·母亲去世,房产应怎样继承
      1998年,我作为女儿给父母买了房子,房产证是我的名字,后来父亲把买房款给了我。他们与我在一个城市生活了13年。现在母亲去世了,父亲要卖房子去儿子处,我遵照他的意思把房子卖了。我想问一下,卖房款应当怎么分配。

    ·有书面财产继承协议,但没进行法律公正受不受法律保护?
      有书面财产继承协议,但没进行法律公正受不受法律保护

    ·关于房屋遗产过户问题,你丈夫去世
      丈夫去世,房产中有我的的一半??,他的那一半应该作为遗产有他的继承人继承,如果他的继承人都放弃继承,房子就可以写成你一个人的名字。但是要通过法律的程序来办理才可以。其实没有必要找监护人,找了监护人反而会出现问题。

    ·遗嘱公证似乎有时效,1997年时时候在杨浦公证处的遗嘱公证似乎有时效
      1997年时时候在杨浦公证处的遗嘱公证似乎有时效,我的记忆对吗,(当时本想作公证,后来一听有时效"于是就放弃了)

    ·方律师你好,请问你遗嘱可以写吗,费用大概多少
      方律师你好,请问你遗嘱可以写吗,费用大概多少

    ·家族有关长孙排位继承,请问家族有关长孙排位继承争论
      请问家族有关长孙排位继承争论,到底是年龄最大算长孙,还是长子的长子算呀?谢谢您!

    ·父母再婚遗产子女分配,如有遗嘱的情况下
      如有遗嘱的情况下,遗产可以有你们继承,否则的话一般是要均分的

    ·我是本队户口,土地确权是确定我户口上,他们可以继承父母留下的土地使用权吗
      你好,请问一下,我是本队户口,其余两哥两姐户口都不在本村,父母去世了,留下有瓦房,还有一点荒地,土地确权是确定我户口上,但是教书的哥自己在上面种了芒果树,他们可以继承父母留下的土地使用a吗。谢温馨提醒:如果以上问题和您遇到的情况不相符,在线咨询专业律师马上问律a猜你喜欢咨询推荐咨询专题土地确权土地确权是指土地所有权、土地使用权和他项权利的确认、确定,简称确权,也是依照法律、政策的规定确定某一范围内的土地的所有权、使用权的隶属关系和他项权利的内容。每..更多

    ·卖方留下的后遗症 怎么办
       当时卖房子也是一时冲动 都准备拉着材料回来装修了 正好街上这个女的说要买房子 并且在很短的时间里 一家人看好了我的房子 几个月后 手续都办好了 房产证也交接过户好了给她了 另外欠我三万元 说好话 是写的借条 借我现金三万 年底归还 卖房子的时候我就和她说明我家房子有点高低的 左面和右面 是当时建筑的时候产生的但是房子是没有问题的 包括看下来也没裂缝啊什么 不存在欺诈 隐瞒 现在她上门意思说我的房子比预估的问题严重 住在里面害怕的 表面上说要退还 其

    ·房屋土地继承,在农村如果老人去世后房屋和土地会被国家收回吗?
      在农村如果老人去世后房屋和土地会被国家收回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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