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丹徒区棋苑医疗事故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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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医疗事故法律咨询:
·奥美医疗用品有限公司经理张松林强*我妻子
   夫妻两人都在同一公司上班,我老婆被宜昌奥美经理张松林在公司里猥亵调戏了,强*了。2011年1月10日晚上,我老婆应张松林的要求到公司加班.动手动脚。我老婆开始反感并对其发火,张松林不仅不加收敛,反而动手将我老婆的手臂反扭后往后拖。我老婆继续反抗并打张松林的耳光,还将连脸部抓破,咬伤连手背,但还是被张松林拖到卧室摁在沙发上。张松林用言语恐吓我老婆后与其发生了

·关于人民医院对我一对双胞胎治疗的疑问
  老师好,我是**这边的患儿家属,我老婆在医院生下一对双胞胎,孕周345,生下后医院进行评分,大双10分,小双9分,属完全健康的一对婴儿,**医院新生儿监护室建议把一对双胞胎送进新生儿监护室,我们听从了医院建议,但在13日告知小双出现出血坏死性肠炎,14日下达病危通知,于下午16:20去世,现在大双也诊断说也有出血坏死性肠炎,不过放射照片又未反映有任何情况,现

·我弟被人捅两x在腹部,法医鉴定为轻伤,这个怎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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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的十九岁女的十三岁谈恋*,发生了一次性关系,女的去医院检查,医生说处女膜陈旧性
  男的十九岁女的十三岁谈恋*,发生了一次性关系,女的去医院检查,医生说处女膜陈旧性破裂,请问男的属于强*罪吗?判几?/p>

·故意伤害罪,重伤二級,没做伤残鉴定,现在鉴定为伤残六級算不算新的证据
  

·医院药房发错要给患者是否属于医疗事故
  我嫂子在医院就诊,当时医师开的是治疗肾病的药,但是药房发给我们的是治疗类风湿关节炎的药。而且一服用两个疗程。我嫂子是个孕妇。我该如何维权是否属医疗事故

·摩托车轻微碰撞到骑单车的,送去医院检查无骨折骨裂等重伤,小腿有肆枚硬币大小的淤青
  摩托车轻微碰撞到骑单车的,送去医院检查无骨折骨裂等重伤,小腿有肆枚硬币大小的淤青,除此之外无其他地方受伤。摩托车主无驾驶证,摩托车主已报案。这种情况下,对方要求医药费、营养费、误工费等5000元左右,摩托车主已支付医药费300,另支付1000元给对方,但拒绝其他赔偿。请问,这种情况摩托车主坚持拒绝其他赔偿的话会面临怎么样的责任?

·被刀砍伤口十几厘米而医生病历只厘米对伤势鉴定有不利
  被刀砍伤口十几厘米而医生病历只厘米对伤势鉴定有不利

·如果交警还没出事故认定书的话,医院里的钱就得我们出吗?
  昨天我朋友发生了交通事故,对方是骑电瓶车闯红灯,我朋友是正常行驶,因为电瓶车行驶速度很快,就撞上了,昨晚送到医院检查出腿部有断骨了,今天交警电话打来说对方要求10万元,因为这事是对方闯红灯引起的,像这样我们应该怎么解决啊?如果交警还没出事故认定书的话,医院里的钱就得我们出吗?

·您好,我想咨询一下,左手残疾考C5驾驶证方向盘可不可以不加辅助
  您好,我想咨询一下,左手残疾考C5驾驶证方向盘可不可以不加辅助

·我妈妈和我嫂子被人故意刺伤,我嫂子大肠小肠断裂,我妈妈肺子破裂,手术抢回一名,到现在还昏迷不醒,医
  我妈妈和我嫂子被人故意刺伤,我嫂子大肠小肠断裂,我妈妈肺子破裂,手术抢回一名,到现在还昏迷不醒"24497862l"""医疗交了六万都是借的,凶手还在跑,可我们真的没地方去借钱了,只有去卖房卖地了,现在医疗费还欠了三万多,有什么办法吗

·十名指折了能办残疾证
  十名指折了能办残疾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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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医疗事故法律知识:
  • ·医疗纠纷中对鉴定结果不服的,该如何处理?
          在医疗纠纷的诉讼过程中,当事人对法院委托的鉴定机构鉴定出来的结果不服,是要求重新鉴定,还是申请再次鉴定?可以先申请重新鉴定,如果不被采纳,可以再申请再次鉴定。但是要注意不要超过时限的规定。《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暂行办法》第三十九条:“医学会对经卫生行政部门审核认为参加鉴定的人员资格和专业


  • ·用人单位在规定医疗期内能否解除劳动合同?
      根据《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的规定》第3条规定,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3个月到24个月的医疗期。因此,在当事人确实有病需要治疗的情况下,只要请病假的时间不超出医疗期,单位应当批准病假并支付病假期间的工资。除非职工在医疗期内有重大的违规


  • ·医疗纠纷的司法鉴定
      医疗纠纷的司法鉴定,属于临床医学鉴定的范畴。虽然医疗纠纷鉴定与医疗事故和人身伤害司法鉴定在鉴定内容、鉴定人等方面都有交叉,但是,仍存在较大差别。国务院《医疗事故处理条例》颁布后,规定了医疗事故处理的三种途径:一是当事人申请医疗事故的技术鉴定,二是请求行政调解,三是通过诉讼由司法裁决解决。因此,在医学会的医疗事故鉴


  • ·关于工伤医疗期及待遇常见问题
      工伤医疗期是指职工因工负伤或者患职业病停止工作接受治疗和领取工伤津贴的期限。根据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第31条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


  • ·医疗纠纷中原告的举证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法释〔2001〕33号)(以下简称《证据规定》)第四条第(八)项规定:“因医疗行为引起的侵权诉讼,由医疗机构就医疗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及不存在医疗过错承担举证责任。”即通常所谓的医患纠纷中“举证责任倒置”。有人籍此以为在因医疗行为引起的损害赔偿纠纷中原告就不需要提


  • ·医院对患者死亡的举证责任
      家人死亡,医院在鉴定意见书中认为,肺栓塞致家人死亡可能性大,医院的医疗行为无过失,与家人死亡无因果关系。一审法院审理期间,委托相关部门对医院的医疗行为有无过错,其医疗行为与家人的死亡有无因果关系进行鉴定。鉴定部门认为,因未进行尸检,根据家人当时的临床表现,综合其既往病史,肺栓塞或冠心病猝死均难以鉴别和确定。


  • ·律师参与医疗纠纷非诉讼的调解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5)将协商解决分为医患双方自行协商解决和在卫生行政机关主持下的协商解决两种方式。忽略律师在该阶段的作用是错误的。当患者在医院死亡或者造成比较严重后果后引起纠纷,患者及家属的矛头往往会直接指向经治的医务人员,有时还会转向医疗机构的负责人去发泄激动和不满的情绪,近几年来聚众医疗机构闹事的事件经常见诸于报


  • ·医疗证据的举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四条第八款规定:因医疗行为引起的侵权诉讼,由医疗机构就医疗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及不存在医疗过错承担举证责任。即医疗纠纷诉讼由医方举证。在其他民事赔偿案件中,伤者也需要从医疗机构取得病历资料,通过司法鉴定保护自己应有的利益。医疗证据是伤病者在就医中由医疗机构的


  • ·如何确定医疗事故的责任程度
      “责任程度”即医疗过失行为在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中的责任比重,也是医疗过失行为与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之间的法律因果关系,它是条例中确定医疗事故赔偿金额应考虑的三个因素之一。  医疗活动是一种非常复杂的过程,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因果关系既有一因一果的简单情形,也有一因多果、多因一果,甚至多因多果的复杂情形。国际卫生组织曾将造成患者


  • ·不属于医疗事故的情形
          第一种:抢救垂危患者的生命而采取的紧急措施不属于医疗事故。      第二种:由于患者身体的特异和疾病的转归造成的不良后果不属于医疗事故。这实际上是医疗意外。老百姓认为口腔科不死人,但口腔科因为普鲁卡因过敏抢救不过来也要马上死人的,但药典上写着普鲁卡因不做皮试,因为过敏人数极少极


  • ·医疗纠纷案件受害人病历的处理方法
      1、医师伪造篡改病历的可能性有多大?  律师代理的案件中,大多产生了病历真实性的争议。2002年4月1日最高人民法院证据规定实施以来,医院面对“举证责任倒置”带来的困难,以及此后赔偿数额提高相关司法解释带来的被动,广泛出现了在病历上作文章的现象。2、面对医院篡改伪造病历,患方应当如何应对?  及时复印和封存病历。必要


  • ·有残疾的外国人能否在中国收养子女?
      中国收养中心不为有智力残疾和有精神病残疾的外国收养人安排收养对象。对有其他残疾的外国收养人,中国收养中心将视情况区别对待。对生活能自理、具有抚养教育被收养儿童能力的残疾人,可以为其选择适当的收养对象。


  • ·扰乱无线电通讯管理秩序罪
      扰乱无线电通讯管理秩序罪,是指违反国家规定,擅自设置、使用无线电台、站或者擅自占用频率,经责令停止使用后拒不停止使用,干扰了无线电通讯正常 进行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

    ·信用证诈骗罪
      信用证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信用证进行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行为。

    ·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罪
      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罪,是指证券、期货交易内幕信息的知情人员或者非法获取证券、期货交易内幕信息的人员,在涉及证券的发行,证券、期货交易或者其他对证券、期货交易的价格有重大影响的信息尚未公开前,买人或者卖出该证券,或者从事与该内幕信息有关的期货交易,或者泄露该信息,情节严重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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