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丹徒区报恩塔债权债务律师
镇江丹徒区报恩塔债权债务律师解答镇江丹徒区报恩塔讨债兵法,债法总论,债的履行,镇江丹徒区报恩塔商帐追收,债权转让,债务承担,诉讼指南,强制执行,代位执行,债的概述,保全担保,转移消灭,合同之债,违约赔偿,侵权赔偿,不当得利,无因管理,国际贸易,逃债伎俩,工程欠款,诉讼管辖,债法理论,讨债案例,风险代理法律咨询,代理债权债务案件,为您解决债权债务法律纠纷。
镇江债权债务法律咨询:
镇江债权债务法律知识:
·分居期间的债务是共同债务吗?
1、我国婚姻法涉及夫妻共同债务认定的规定有两处:一是《婚姻法》第41条,即“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另一处是《最高人民法院婚姻法解释二》(以下称《解释二》)第24条,即“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
·如何防止破产逃债?
破产逃债是企业借助破产偿债程序并在破产事务管理上违背诚实信用原则违法违规操作以逃避债务的行为。 常见表现有: 1.名为集体或私营法人企业,实为个体企业或不具备法人条件的其它组织。 2.政府指令破产,将逃债而非还债确定为破产目标。 3.法院或者清算组强行否定破产财产上的他物权,使担保债权沦为普通债权。 4.宣
·意定之债与法定之债
按照债的设定及其内容是否允许当事人以自由意思决定,债可以分意定之债与法定之债。 区分意定之债与法定之债的意义在于: 其一,前者贯彻意思自治原则,而在后者场合,债的发生及效力均由法定。 其二,上述各种债的法律特征不同,法律调整也各不相同。
·到期债权采取诉讼保全时,第三人是否享有异议权?
依照《适用民诉法意见》第110条之规定,到期债权的第三人对保全裁定不服的,可以申请复议。该司法解释并没有规定到期债权的第三人享有异议权。但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以下简称《执行规定》)第61条、第63条规定,被执行人不能清偿债务,但对本案以外的第三人享有到期债权的,法院可以依申请
·债务加入人清偿责任
《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二条:第三人与债务人约定加入债务并通知债权人,或者第三人向债权人表示愿意加入债务,债权人未在合理期限内明确拒绝的,债权人可以请求第三人在其愿意承担的债务范围内和债务人承担连带债务。债务人为二人以上,债权人可以请求部分或者全部债务人履行全部债务的,为连带债务。《民法典》第五百一十九条:连带债务人之
·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要点
1、有限责任公司章程规定股权转让的条件,限制股东转让股权,其不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其效力。 2、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之间转让股权应当通知其他股东,多个股东要求购买股权的,应当按各自持股比例受让。 3、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向非股东转让股权,
·讨债技巧—李代桃僵催款兵法
“李代桃僵催款兵法”的巧妙即在于用债务人的担保或抵押财产来解决债务,抵押清欠是债权人藉以催讨债务的万全之策。 这一兵法的古文解语是:“势必有损,损阴以益阳。” 实施此法的步骤如下: 1、设定抵押权 在实践中,设定抵押权的方式情形大致如下: (1)在有关经济合同的主文中直接订有抵押条款。 (2)债权人与
·讨债技巧—欲擒故纵催款兵法
若想擒住对手,不妨先放纵他一下;若想从对方得到好处,不妨先给他一点甜头。 欲擒故纵,欲取先予的策略在我国古代的军事上曾得到广泛运用,有许多成功的战例。“将欲取之,必先予之”。战争是你死我活的,在某种条件下,要想夺取和保存某种东西,必须付出一定代价,必须暂时放纵之,以等待时间,创造条件,最后把它夺回来。三国时期,诸葛
·什么是债的混同?
债的混同是指债权债务同归一人,使债的关系消灭的事实。混同是债消灭的原因之一。 债的混同有广义与狭义之分。广义的混同包括三种情形:所有权与他物权归属于同一人;债权与债务归属于同一人;主债务与保证债务归属于同一人。狭义的混同仅指债权与债务归属于同一人。通常所
·债权债务混同的法律定义
混同,是指债权与债务同归于一人,致使合同关系归于消灭的事实。混同有广义与狭义之分。广义的混同包括三种情形:所有权与他物权归属于同一人;债权与债务归属于同一人;主债务与保证债务归属于同一人。狭义的混同仅指债权与债务归属于同一人。通常所说的混同仅指狭义的混同而言。 债权债务的混同,由债权或债务的承受而
·夫妻为逃债约定由个人担债有效吗?
根据婚姻法规定,夫妻双方可以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同样,夫妻也可以约定双方的共同债务由个人承担,此是双方当事人的自由意思表示
·债务的部分转移的法律定义
债务的部分转移,又称并存的债务承担,是指原债务人并不脱离债务关系,而第三人又加入了债务关系,与债务人共同承担债务。此时,债务人与第三人之间成立连带关系,共为连带债务人。并存的债务承担,以原已存在有效的债务为前提。由于原债务人并不消灭债务,因而原则上并存的债务承担不须经债权人同意,债务人或第三人向债权人发出通知即可生效。
·
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 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是指以造谣、诽谤或者其他方式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行为。·
非法剥夺公民宗教信仰自由罪 非法剥夺宗教信仰自由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非法剥夺公民的正当的宗教信仰自由,情节严重的行为。情节严重,是指非法剥夺宗教信仰自由的手段恶劣,造成被害人精神失常或自杀等严重后果的情况。根据《刑法》条文规定,犯本罪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违法发放贷款罪 违法发放贷款罪,是指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玩忽职守或者滥用职权,向关系人以外的其他人发放贷款,造成重大损失的行为。关系人是指:商业银行的董事、监事、管理人员、信贷业务人员及其近亲属以及上述人员投资或者担任高级管理职务的公司、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
镇江丹徒区报恩塔债权债务律师解答镇江丹徒区报恩塔讨债兵法,债法总论,债的履行,镇江丹徒区报恩塔商帐追收,债权转让,债务承担,诉讼指南,强制执行,代位执行,债的概述,保全担保,转移消灭,合同之债,违约赔偿,侵权赔偿,不当得利,无因管理,国际贸易,逃债伎俩,工程欠款,诉讼管辖,债法理论,讨债案例,风险代理法律咨询,代理债权债务案件,为您解决债权债务法律纠纷。
镇江丹徒区报恩塔债权债务律师热线:13770831974
镇江丹徒区报恩塔专业律师
棋苑债权债务律师 润扬长江公路大桥景区债权债务律师 谷阳镇债权债务律师 高资美人谷债权债务律师 美人谷景区债权债务律师 经济开发区债权债务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