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913441761 13770831974
律师团队
>>
  • 镇江律师姜春律师
  • 镇江律师朱律师
  • 镇江律师叶律师
  • 镇江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镇江市区、句容、丹阳、扬中市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房屋租赁合同书怎么写,租房合同范本


镇江律师网 www.zj48.net


  现如今,不管是做什么事情,当事人最好签订一份合同,这也是对自身利益的一种保障。在进行房屋租赁的时候,最好也签订一份房屋租赁合同。那么这个房屋租赁合同书怎么写呢?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解答。
  
  房屋租赁合同
  
  甲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_
  
  帐户: 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_
  
  帐户: _________
  
  甲乙双方为携手合作,促进发展,满足利益,明确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之相关规定,本着诚实信用,互惠互利原则,结合双方实际,协商一致,特签订本合同,以求共同恪守:
  
  第一条房屋坐落、间数、面积、房屋质量:
  
  _________。
  
  第二条租赁期限
  
  租赁期共_________年_________月,出租人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将出租房屋交付承租人使用,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收回。
  
  承租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出租人可以中止合同,收回房屋:
  
  1、承租人擅自将房屋转租、转让或转借的;
  
  2、承租人利用承租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的;
  
  3、承租人拖欠租金累计达_________个月的。
  
  租赁合同如因期满而终止时,如承租人到期确实无法找到房屋,出租人应当酌情延长租赁期限。
  
  如承租人逾期不搬迁,出租人有权向人民法院起诉和申请执行,出租人因此所受的损失由承租人负责赔偿。
  
  合同期满后,如出租人仍继续出租房屋的,承租人享有优先权。
  
  第三条租金和租金的交纳期限
  
  租金的标准和交纳期限,按国家的_________规定执行(如果国家没有统一规定的,此条由出租人和承租人协商确定,但不得任意抬高)。
  
  第四条租赁期间房屋修缮
  
  修缮房屋是出租人的义务。出租人对房屋及其设备应每隔_________月(或年)认真检查、修缮一次,以保障承租人居住安全和正常使用。
  
  出租人维修房屋时,承租人应积极协助,不得阻挠施工。出租人如确实无力修缮,同承租人协商合修,届时承租人付出的修缮费用即以充抵租金或由出租人分期偿还。
  
  第五条出租人与承租人的变更
  
  1、如果出租人将房产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时,合同对新的房产所有者继续有效。
  
  2、出租人出卖房屋,须在3个月前通知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承租人有优先购买权。
  
  3、承租人需要与第三人互换住房时,应事先征得出租人同意,出租人应当支持承租人的合理要求。
  
  第六条违约责任
  
  1、出租人未按前述合同条款的规定向承租人交付合乎要求的房屋的,负责赔偿_________元。
  
  2、出租人未按时交付出租房屋供承租人使用的,负责偿付违约金_________元。
  
  3、出租人未按(或未按要求)修缮出租房屋的,负责偿付违约金_________元;如因此造成承租人人员人身受到伤害或财产受损的,负责赔偿损失。
  
  4、承租人逾期交付租金的,除仍应及时如数补交外,应支付违约金_________元。
  
  5、承租人违反合同,擅自将承租房屋转给他人使用的,应支付违约金_________元;如因此造成承租房屋毁坏的,还应负责赔偿。
  
  第七条免责条件
  
  房屋如因不可抗拒的原因导致毁损和造成承租人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第八条争议的解决方法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工商局经济合同仲裁委员会申请或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其它约定事项
  
  _________。
  
  第十条本合同未尽事宜,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经合同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2份,出租人、承租人各执一份;合同副本_________份,送_________单位备案。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以上就是我们为您整理的房屋租赁合同的范本,有需要的朋友可以适当的参考之后,再结合自身情况来书写。当然,在房屋租赁合同当中也有一些事项是需要注意的,不然日后可能会对当事人利益造成影响。我们为您整理本篇文章,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离婚房子怎么分配有孩子的吗
      围绕离婚问题的主要纠纷就是,孩子,房子和其他相关财产的分割问题。对于当事人来说,这三点无疑都是离婚以后最重要的事情。有些人在对房产官司进行争夺的时候,会以孩子为借口认为带孩子的一方理应得到房子的产权。下面我们就详细为您介绍一下,离婚房子怎么分配有孩子的吗? 一、离婚房子怎么分配有孩子的吗? 1 、要看房子是在婚前还是婚后买的,婚前买的,就是一方个人的婚前个人财产,另一方无权分的...


·现在有不少父母在经济宽裕的情况下购房,毅然决然的选择将房子写
      现在有不少父母在经济宽裕的情况下购房,毅然决然的选择将房子写在未成年子女的名下,这样也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面避免日后夫妻之间因为房产产生纠纷。那从法律角度分析的话,未成年人可以买房子吗?要是你不清楚,可以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一、未成年人可以买房子吗根据《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规定:不满8周岁的未成年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的人,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民事活动。8周岁以上的未...


·个人房屋所有权证明模板
      房屋的所有权的归属问题是每个家庭所关心的问题。房屋所有权证明是证明房屋归属问题的最有力的的证据。当前除了房屋产权证和土地证能够证明房屋属于自己,必要的时候可以向有关部门申请房屋所有权的证明书,增加和巩固自己对房屋的拥有权。接下来,我们将介绍个人房屋所有权证明的有关内容。 一、房屋所有权是什么 房屋所有权,又叫房屋产权,是房屋所有人独占性地支配其所有的房屋的权利。房屋所有人在...


·农村住房建设管理政策调整,自建房符合新规吗?
      土地管理法修正案的出台,更是促使了它的变化。为有效利用宅基地,规范农村房屋建设,近期国家对农村住房建设管理政策予以重大调整,宅基地上建房有了这些新规定,一起来看看吧。 第一,对原有宅基地上建房规范化了。2017年农村住房建设管理新政策规定,房屋不可随意翻建。在原有的宅基地上建房修房,要向村委会提交建房申请,拿着原有宅基地使用证明、户籍证明、房屋施工图、村委会的书面意见等,去乡...


·商品房过户需要什么手续?具体程序是什么?
      商品房过户需要什么手续?具体程序是什么? 商品房过户需要什么手续: 办理商品房买卖过户时,需要买卖双方带上有效证件(买方:身份证;卖方:房屋所有权证、结婚证、身份证)。如买方或卖方因特殊情况不能亲自到场办理过户手续的可以委托他人持委托书、有效身份证、房屋所有权证到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但买卖双方不能委托同一个人办理。受托人属直系亲属的,委托人应出具委托书说明不能到场的原因,与受...


·现在的房价一直居高不下,所以对于一些享受着单位福利房的人来说
      现在的房价一直居高不下,所以对于一些享受着单位福利房的人来说是非常的让人羡慕的,但是由于福利房还是属于单位所有的,如果想要将单位的福利房纳入自己的名下的话,还是需要按照国家规定的一些流程来进行的,那么单位福利房如何过户,单位房屋售房流程是怎样的? 一、单位房屋售房流程 1、首先,去房改办政策法规科(在市房产局)领取《房改房上市交易申请表》;2、产权所有人填写好上述申请表后,到原...


·杭州二手房买卖需要什么手续?
      您在进行二手房买卖之前一定是想要了解我们需要什么手续才能进行,由于各地的政府规定有些差异,所以在需要的手续上也有不同的规定,今天我们就为您介绍杭州二手房买卖需要什么手续以及购房流程。 杭州二手房买卖需要什么手续 一、选择目标区域 首先,你从工作、家庭、学校、交通等各种你认为重要的维度,挑选一个大致符合你预期要求的目标区域。如果你认定了要买二手房,那我相信这个问题不大。如果...


·注销公司没有房屋租赁合同怎么办?
      消除法人资格的办法是注销。那么根据公司的注销流程来看的话,首先就要到税务机关进行注销税务办理,税务机关的工作者会要求公司提交房屋合同,那么注销公司没有租赁合同怎么办?注销应该提交哪些资料呢?针对这些问题,我们做了以下相关分析。 一、注销公司没有房屋租赁合同怎么办? 1、在管理处开(可以商量给税金他们),不然的话你也只能是找到当时的租赁合同和房东身份证复印件到地税局去代开,...


·如何了解二手房的产权状况
      要想确保购买房屋安全无误,了解房屋的产权状况,是购房过程中必不可少的环节。购房前对所购房屋的产权有清楚的了解,可以避免一些不必要的纠纷,防止上当受骗。那购房者应该如何了解二手房的产权状况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如何了解二手房的产权状况 1、要求卖方提供合法的证件,包括产权证书、身份证件、以及其他证件。产权证件是确定收房人具备出售标的物的基本要素。其他证件包括:代理人要...


·陕西省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是什么?
      陕西省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是什么?一、陕西省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是什么根据《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因此房屋拆迁补偿标准为:1、被...


·天津房产继承公证规定是什么?
      天津房产继承公证规定是什么?无论是法定继承还是遗嘱继承,都不能直接进行房地产权属变更的登记,需先进行“继承权公证”。继承人携带户口簿、房产证、死者死亡证明以及单位或街道开出的有关证件材料,到公证部门(市房产中心大厅设有公证窗口)进行“继承权公证”,经审核后继承人将得到“继承权公证书”。公证时,需要所有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到公证部门签字同意,包括逝者父母(如果在世)、配偶、所有子女...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镇江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913441761 137708319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