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913441761 13770831974
律师团队
>>
  • 镇江律师姜春律师
  • 镇江律师朱律师
  • 镇江律师叶律师
  • 镇江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镇江市区、句容、丹阳、扬中市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商标权人的主要权利包括哪些内容?


镇江律师网 www.zj48.net


  商标权人的主要权利包括哪些内容?商标权是知识产权的一种,商标权对于一个企业来说十分重要。但是很多人对于商标权利的相关知识都不了解,比如商标权人的主要权利包括哪些内容?为您整理了这篇文章,帮助您解决这方面的法律问题。一、商标权人的主要权利包括哪些内容1、占有使用权。商标一经国家商标管理机关核准注册,商标权人即享有在一定范围内对其注册商标完全的独占使用权。所谓独占使用权,就是指他人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的许可,不得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该注册商标或者与该注册商标相近似的商标。否则即构成商标侵权,商标权人可以请求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依法处理或者向法院起诉。2、许可使用权。商标权人可以将其注册商标许可他人使用,并因此而获得报酬。根扰许可人(商标权人)与被许可人(商标使用人)签订的使用许可合同,商标权人可以保留自己对商标的使用权,也可以放弃使用权,由被许可方独占使用或者多人同时使用商标。无论商标权人保留或者是放弃使用权,商标的所有权人仍然是原来的商标注册人。在商标许可使用条件下,仅仅是商标的使用权发生转移,所有权并没有发生变化。3、商标转让权。转让注册商标,是商标权人根据商标法规定的程序将商标所有权转让给他人的法律行为。商标权转让后,原商标注册人,即商标权人则丧失对于注册商标的一切权利,商标所有权转移给新的商标权人,注册商标本身没有发生变化,而注册商标的所有者发生了变化。4、续展权。商标续展权是指商标所有权人向商标局申请延长商标保护期限的权利。根据我国商标法,注册商标权的有效期是10年。如果商标权人希望继续使用注册商标,继续维持商标权,可以在商标权有效期届满前申请续展。商标续展权是商标权人享有的一项非常重要的权利。通过续展权,一件商标的生命力可以无限延长,换句话说,商标权的保护期限可以通过行使续展权而远远超过专利权和著作权的保护期限。其关键是注册商标所有权人要提高商标权保护意识,珍惜得来不易的商标专权,充分利用商标法赋予其的权利,使商标这一无形资产发挥作用。二、商标权的优先使用1、商标注册申请人自其商标在外国第一次提出商标注册申请之日起六个月内,又在中国就相同商品以同一商标提出商标注册申请的,依照该外国同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或者按照相互承认优先权的原则,可以享有优先权。依照前款要求优先权的,应当在提出商标注册申请的时候提出书面声明,并且在三个月内提交第一次提出的商标注册申请文件的副本;未提出书面声明或者逾期未提交商标注册申请文件副本的,视为未要求优先权。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权法》第25条商标在中国政府主办的或者承认的国际展览会展出的商品上首次使用的,自该商品展出之日起六个月内,该商标的注册申请人可以享有优先权。依照前款要求优先权的,应当在提出商标注册申请的时候提出书面声明,并且在三个月内提交展出其商品的展览会名称、在展出商品上使用该商标的证据、展出日期等证明文件;未提出书面声明或者逾期未提交证明文件的,视为未要求优先权。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条例》第20条依照商标法第二十四条规定要求优先权的,申请人提交的第一次提出商标注册申请文件的副本应当经受理该申请的商标主管机关证明,并注明申请日期和申请号。依照商标法第二十五条规定要求优先权的,申请人提交的证明文件应当经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规定的机构认证;展出其商品的国际展览会是在中国境内举办的除外。
  
  
  


·商标权侵权的归责原则是怎样的?
      商标权侵权的归责原则是怎样的? 一、商标权侵权的归责原则是怎样的? 商标权侵权的归责原则是过错责任原则,对于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依据《商标法》第五十三条、《商标法实施细则》第四十三条规定,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可以采取下列措施给以处罚。 (1)责令停止侵权。具体措施如下: ①责令立即停止销售; ②没收、销毁侵权商品; ③没收、销毁专门用于制造侵权商品、伪造注册商标标识的...


·著名商标复审的流程
      著名商标复审的流程商标是消费者确定商品品牌的一个重要标志,因此商标关系到消费者如何找到该商品的问题,所以,现在的企业都已经认识到商标对于企业的重要性,尤其是著名商标的认定关系到消费者对于商品的品质的理解。所以现在很多企业都会进行著名商标的申请。著名商标复审的流程如下所述。 一、著名商标复审 商标复审申请人必须是被商标局驳回商标的原申请人,其他人不具有申请资格。商标复审申请,必须...


·商标转让主要有哪些费用
      商标转让主要有哪些费用商标局要收取的官费是500元,这个是依据法律规定的需缴纳的商标官费。除了必须要缴纳的官费外,如果选择商标代理公司进行办理的话,还需要缴纳代理公司的服务费,这个服务费依据该公司的收费标准而定。普通的商标价格在1-5万人民币,好的商标价格在十几万甚至几十万上百万不等。二、商标转让需要具备哪些条件1、受让人必须具备商标注册申请人资格;比如是个人想买商标,那需要有...


·专利行政复议文书有什么注意事项?
      专利行政复议文书有什么注意事项? 申请专利的申请人认为专利局作出的不予受理专利申请的决定侵害了自己的合法权益,那么这个申请人就可以针对这个决定向这个专利局的上一级机关申请行政复议。要想申请行政复议就必须有一份书写规范的专利行政复议文书。下面就是我们整理出来的注意事项。 一、专利行政复议文书的注意事项 1. 复议申请书应填写一式两份; 2. 复议申请书可手工填写; 3....


·平行进口属于商标侵权吗
      不属于。在我国,《商标法》与其它法律法规在与商标有关的平行进口方面无明文规定,在商标平行进口方面的司法政策上坚持商标权利国际用尽原则,即只要商标权所有人或被许可使用人一旦同意将标有其商标的商品投入市场,那么该商标权所有人及被许可使用人就丧失了对它的控制,其权利就已经用尽。任何人合法取得该商品后再如何转销,商标权人就无权干涉。从大部分案例来看,只要进口商通过正规的报关手续进口,且...


·专利侵权行为人该怎么确定
      专利侵权行为人该怎么确定 一、专利侵权行为人该怎么确定 专利侵权与一般的民事侵权行为不同,具有侵权方式隐蔽、侵权人数众多、侵权手段复杂等特性。因此,在准备起诉前,必须通过各种途径,了解和查明侵权行为的基本事实情况,譬如侵权产品的生产来源、销售途径、销售地域和销售数量、销售价格等等,并应当注意收集相关的证据材料。 特别是,应当及时、准确地弄清楚侵权行为人是谁,即侵权产品的生产制...


·专利发明人变更能查吗
      首先,专利指的是一种专属的权利,那么专利有发明专利,实用型的技术转里以及外观专利这三种专利,那么专利是由人来进行发明,因此而发明人的话,是可以对专利来进行注册的。如果在注册之后别人要使用这个专利的话,那么就必须要经过专利人的同意才可以进行使用。那在上面我们也说了如果发生了变更的话是可以查询到的。而专利人如果发生了变更的话,那么这个前提是专利发明人是可以更改的。如果要更改的话,那...


·商标变更和商标转让之间有哪些
      商标变更和商标转让之间有哪些不同商标权利人可以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对自己合法所有的商标做出相应的处分,其中就包括了进行商标转让和商标变更。但现实中,由于商标转让和商标变更之间存在一定的交叉,导致很多人无法准确区分,那究竟商标变更和商标转让之间有哪些不同呢?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什么是商标转让 商标转让是商标注册人在注册商标的有效期内,依法定程序,将商标专用权转让给另一方...


·专利使用权侵权的赔偿标准是多少
      专利使用权侵权的赔偿标准是多少 一、专利使用权侵权的赔偿标准是多少? 专利权侵权的赔偿标准不是法律统一规定的,可以根据以下因素确定: 专利侵权赔偿数额的确定方式做了明确规定,分成了四个层次: 第一按照专利权人因为侵权所受到的损失确定。 第二若损失无法确定,则按照侵权人因为侵权所获得的利益。 第三损失和利益均无法确定,则按照该专利的许可使用费的倍数合理确定。 第四若...


·哪里有专利申请费用
      哪里有专利申请费用对于专利申请,相信您都不陌生吧。但是,关于哪里有专利申请费用,这个知道的人应该就很少了。现在,我们就为您整理了一下这方面的知识,希望帮助您了解这方面的法律知识。专利申请是一种行政审批工作,专利行政管理部门对企业提交的申请进行审核、审查、登记的过程,完成后对下发专利证书的申请人保护专利的合法权益。申请过程中设计到的费用大致为行政费用,年费以及代理等其他费用,是企...


·外国商标侵权的认定标准具体内容有哪些呢?
      商标侵权行为是指违反法律的规定,在相同或者类似商品或者服务上未经商标权人的同意擅自使用与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标识,损害商标权人合法权益的行为。如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的。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均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 (一)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的; (二)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镇江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913441761 137708319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