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913441761 13770831974
律师团队
>>
  • 镇江律师姜春律师
  • 镇江律师朱律师
  • 镇江律师叶律师
  • 镇江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镇江市区、句容、丹阳、扬中市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劳动合同法》第41条第一款规定是什么


镇江律师网 www.zj48.net


  一、《劳动合同法》第41条第一款规定是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裁减人员时,应当优先留用下列人员:
  
  (一)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二)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三)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 用人单位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重新招用人员的,应当通知被裁减的人员,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被裁减的人员。
  
  二、企业裁员的程序
  
  企业依据《劳动法》规定,经职代会讨论通过,并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登记备案后组织实施。在三十日内,与占全部职工人数10%以上或三十名以上的职工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的,应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方法办理裁减人员的有关手续。
  
  企业裁员应按下列程序进行:
  
  1、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全体职工说明实施裁员计划的原因,并提供有关生产经营状况的资料。
  
  2、制定裁员实施方案,提出被裁减人员名单,确定裁减时间及实施步骤,明确被裁减人员的经济补偿办法;
  
  3、将裁员方案提前30天征求工会或全体职工的意见,并根据其提出的合理意见,对方案进行修改和完善。
  
  4、向劳动行政部门提交《企业经济性裁减人员报告表》,报告裁员方案,并提供企业财务审计表、劳动工资报表、法院裁定书或企业主管部门确认意见。听取劳动行政部门意见后,企业向全体职工正式公布裁员方案,与被裁减人员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手续,支付经济补偿金,出具裁减人员证明书。
  
  企业应给予被裁减人员一次性的经济补偿金。其标准是在本单位工作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本人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经济补偿金的工资计算标准是指劳动者在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情况下前十二个月的月平均工资,如劳动者的月平均工资低于企业月平均工资,按企业平均工资支付。
  
  通过我们的介绍相信您可以得知,劳动合同法第41条第一款规定的是用人单位裁员的事情。企业在裁员的时候不是单方面自己决定就可以了,需要提前30天向工会或者公司的全体职工说明企业裁员的原因,并且对于企业裁员的方案和原因,需要向当地的有关部门进行报告。比如说企业经营困难,破产需要裁员的等这些情况。
  
  


·工伤认定书的补办及资料
      工伤认定书的补办及资料 按我国法律规定:工伤认定结束后,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将工伤认定的有关资料至少保存20年。因此,即使认定书原件遗失也不要太急。 只要带身份证和病历到劳动保障相关部门(应该是工伤保险科等),调取原件,复印一份,然后让该部门在复印件上盖个章,则和原件一样有效。 二、工伤认定书的含义及获取 (一)工伤认定书是指职工因工受伤后,经工伤保险经办机构认定后出具的法...


·劳动合同期限有哪些,劳动合同期满有补偿金吗
      劳动合同期限有哪些,劳动合同期满有补偿金吗劳动者在与单位建立了劳动关系后,就需要签订一份书面的劳动合同,来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对于这个劳动合同,也是有期限规定的。那么您知道我国法律规定的,劳动合同期限有哪些吗?本文将为您做详细介绍。 一、劳动合同期限有哪些 劳动合同的期限分为有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和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有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有明确具体的起始日期和结束日期的劳...


·对于建设工程的质量是很多人比较关心的问题,因为如果在建设过程
      对于建设工程的质量是很多人比较关心的问题,因为如果在建设过程中工程质量出现了问题,就会在投入使用中出现更大的安全事故,因此,对于建设工程质量我国相关法规中有详细的监督管理细则,那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司法解释的理解与适用是什么?下面就对此问题进行详细的介绍。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司法解释的理解与适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劳务派遣工被辞退如何赔偿?
      劳务派遣工被辞退如何赔偿?务派遣员工与一般劳动者一样,如果劳动者没有过错被用人单位辞退,都是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或赔偿金的。用人单位解除与劳动者的劳动关系(或者说辞退、开除)分以下三种情况,可以对照下属于哪种情况,应该支付经济补偿或赔偿而没有支付给的,可以在1年内申请劳动仲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1、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没有任何合法理由,也没有支付经济补偿,劳动者不存在《...


·老板可以因为员工考研就辞退员工么?
      老板可以因为员工考研就辞退员工么? 一、 老板可以因为员工考研就辞退员工么? 不可以因为员工考研就辞退,需要支付经济补偿,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6条规定,用人单位按照上述第36条、第40条、第41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关系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第47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


·一人存在2个劳动关系可以吗
      众所周知,员工入职后要与企业确定劳动关系,并且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来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然而也存在有人同时兼职两份工作的情况,如果都确定劳动关系,个人就拥有了两个劳动关系。那么一人存在2个劳动关系可以吗?下面的文章中我们将带来与问题相关的内容的具体介绍。一、一人存在2个劳动关系可以吗可以,《劳动合同法》第九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招用与其他用人单位尚未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给...


·禁止使用童工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随着法律制度的不断完善,为了保护未成年的健康成长环境,我国法律对使用童工行为采取禁止性规定,用人单位违法该规定的会被处以罚款处罚。那么禁止使用童工的法律规定有哪些,需要注意些什么,今天就由的我们来为您解答一下这个问题。 一、我国法律对使用童工的禁止性规定: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十五条:“禁止用人单位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 2、国务院《禁止使用童工规...


·职工承诺不缴社保,单位不缴算不算违法
      我国《劳动合同法》第十条明确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其目的是完善劳动合同制度,明确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构建和发展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相对来说,用人单位是占主导地位的,一般处于强势,而劳动者处于被动地位,相对弱势。《劳动法》第72条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社会保险法》第58条规定:用人单位应...


·找工作的时候,税后工资是大家普遍关心的一个方面,在广大劳动人
      找工作的时候,税后工资是您普遍关心的一个方面,在广大劳动人民心目中,实际拿到手的钱才是实在的有保障的,那么,个税怎么计算呢?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有关规定。税后工资指交纳个人所得税和五险一金后的实际发的工资。个人所得税是以个人(自然人)取得的各项应税所得为对象征收的一种税。五险一金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一、个人所得税计算方式...


·10级工伤能赔多少钱
      10级工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7个月本人工资。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等。《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一)从工...


·一、旷工15天就能解除劳动合同是吗?
      一、旷工15天就能解除劳动合同是吗? 具体要根据公司的规章制度确定。 1、法律对旷工多少天可以解除合同并没有明确的规定,只规定了《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就可以解除合同; 2、一般公司有劳动规章,如公司对员工连续旷工超过15天,公司有权解除合同或者按自动离职。 二、如何认定旷工? 旷工几乎被所有的企业认为是严重违纪的行为,在原来的《企业职工奖惩条例》中明确规定...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镇江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913441761 137708319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