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913441761 13770831974
律师团队
>>
  • 镇江律师姜春律师
  • 镇江律师朱律师
  • 镇江律师叶律师
  • 镇江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镇江市区、句容、丹阳、扬中市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拆房政策2023是怎样的?


镇江律师网 www.zj48.net


  拆房政策是怎样的?在农村发展、城镇一体化建设中,征用土地是不可避免的。而对于农民来说,土地和房屋是农民最宝贵的财富。如果涉及到征地拆迁,那么合理的补偿则是农民普遍关心的一个问题。基于此,国家为了保障农民的权益,制定了相应的政策。下面我们将为您介绍,最新拆房政策是怎样的?一、拆房赔偿新政策1、宅基地补偿标准宅基地补偿款=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偿费+附着物补偿费2、土地征收补偿价格标准根据相关规定,土地补偿费按土地征收钱3年的平均产值的6-10倍来补偿,若无法满足农民原生活水平的,可增加安置补偿费,但征用前3年平均总产值的20倍。3、耕地安置补偿价格标准人口安置补助标准=耕地总数÷占有的耕地数量,被征用前耕地3年平均产值的2-3倍。4、货币补偿相关标准按照宅基地每平米多少钱补偿。5、附着物补偿标准比如说房屋、构筑物、树木等等相关,政府会发布相关补偿方案。二、农村房屋拆迁补偿方式有哪些1、货币补偿根据当地经济物价水平而定,专业的评估机构将为所拆迁房做补偿金计算,最后给到房屋拥有者手上的为补偿金。2、产权置换房屋被拆迁了直接用补偿房屋的方式叫做产权置换,此时相关部门会根据相关法定程序对房屋产权面积做好评估,建设单位会以市面上同等价位的方式进行产权置换。3、结合型补偿指用货比补偿和产权置换的方式来补偿。因为有的地区发展比较好,房价和地价上涨停板快,已经不亚于城市快了,因此可以采取货币补偿和产权置的综合型补偿方式。总的来说,对于生活在农村的农民而言,土地和房屋的意义,是其他财富无法替代的。所以,在征地拆迁时,国家应制定符合实际的政策,同时应当给予被拆迁人合理的补偿,如此农民才能放心、积极配合与此有关的拆迁工作,也就避免了更多的麻烦发生。
  
  
  


·买房当属人生中的一件大事了,买房的过程不仅要注意房子的单价,
      买房当属人生中的一件大事了,买房的过程不仅要注意房子的单价,还要看房子的质量是否合格,切勿因为房屋的价格便宜,而忽略了房屋的质量问题。这样反而得不偿失,因小失大。现在我们就来说说抚顺市房屋质量鉴定标准有哪些? 一、房屋的质量问题分类 第1,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从技术角度看,所谓“主体结构”是指房屋的主要构件相互连接、作用的平面或空间构成体。其必须具备符合技术要求的强度...


·回迁房是什么?
      回迁房是什么产权与商品房有何区别?回迁房作为一种政府在征地后赔偿给当地居民的房屋,其价格较市场上的商品房相比低了很多,所以受到很多人的青睐。但是往往您对回迁房不够了解,那么回迁房是什么产权与商品房有怎样的区别呢?就让我们跟着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回迁房和商品房的区别是什么 1、回迁房的概念源于拆迁,这是中国特殊的拆迁政策的产物。拆迁安置过程中,采取货币补偿的方式,拆迁户用...


·买房的流程具体是怎样的
      不管是出于什么原因想要买房,由于房地产行业的水比较深,同时房产涉及到的价款也很大,因此作为购房者应该先了解清楚其中的各个环节之后,再实际购房。那您知道通常买房的流程是怎样的吗?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买房的流程具体是怎样的 准备: (一)买房目的:明确购房目的 实用购房流程 收集材料,明确需求 想买房子的第一步就是收集房源信息。一般来说,报纸、电视...


·买二手房要小心的陷阱有哪些
      买二手房要小心的陷阱有哪些 1、小心避税陷阱,一些中介公司或者卖方经常会给购房者提供一些“避税”方式,如真买卖假赠与、定金当租金再过户、先公证买卖再过户、先签订合同再过户等等。专业律师认为,所谓的“合理避税”在法律上没有很大的风险,从法律的角度来看,双方的交易行为其实是钻了一个法律的空子,但是双方都要承担一定的市场风险,如果市场上的价格波动很大的话,必然有一方会因此受损。一旦出...


·一、公租房可以遗嘱继承吗?
      一、公租房可以遗嘱继承吗? 公租房不是遗产,不能继承。符合条件的可以要求续租。父母去世后,公租房不能作为遗产继承,但与父母共同居住的人可以在租赁期内继续承租。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三十四条 承租人在房屋租赁期间死亡的,与其生前共同居住的人可以按照原租赁合同租赁该房屋。 公租房继承条件,住所用房承租人在租借期限内逝世的,和其一起居住两年以上的家庭成员能够...


·一、房屋租赁合同生效的条件是什么?
      一、房屋租赁合同生效的条件是什么?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房屋租赁合同生效的条件包括实质要件和形式要件,实质要件包括租赁合同当事人具有民事行为能力、合同由双方自愿签订、合同内容合法等。1、当事人具有相应的订立合同的能力。所谓相应的订立合同的能力,是指合同主体据以独立订立合同并独立承担合同义务的主体资格。2、意思表示真实。所谓意思表示是行为人将其产生、变更和终止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


·房产抵押登记费用是多少?需要什么材料?
      房产抵押登记费用是多少?需要什么材料? 找专长律师:损害赔偿律师 ? ? ? ? ? ?婚姻家庭律师 ? ? ? ? ? ?合同事务律师 ? ? ? ? ? ?债权债务律师 ? ? ? ? ? ?劳动工伤律师 现在在社会上,很多人都拥有了自己的房产,而也有很多人都有着贷款,对于贷款也有房产抵押的说法,而房产抵押也是有相关的规定以及流程,那么对于房产抵押登记费用是多少?手续...


·一、房贷沒还清离婚转按揭可以吗?
      一、房贷沒还清离婚转按揭可以吗?可以,贷款买的房如果卖出去贷款需一并转移,贷款转移被称为转按揭,但是必须是以买卖的形式办理。1、如果是全款的话,直接把钱交给银行,相当于你替卖方把钱还清,然后从银行把房本拿出来,再去建委过户,如果是贷款,需要去银行办理一个转按揭手续,然后才能过户。2、转按揭贷款需要遵循一定的程序。因为涉及到三方利益,所以其办理程序相对复杂。根据相关规定,办理程序...


·在哪些情形下房屋租赁合同无效
      在哪些情形下房屋租赁合同无效 目前我国认定合同无效的法律依据主要是《民法通则》第五十八条和《合同法》第五十二条。由于社会活动的复杂多样,《民法通则》和《合同法》对于合同效力的认定仅仅是规定了认定标准,但涉及到具体的合同,还需要结合相关司法解释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来认定。下面主要就可能导致房屋租赁合同无效的情形进行分析: (一)因签订合同主体不适格致使房屋租赁合同无效: ...


·一、假离婚后买房登记在一人名下怎么处理?
      一、假离婚后买房登记在一人名下怎么处理? 1、假离婚后买房登记在一人名下将会按照属于个人的财产来进行处理。因为我们国家实际上是没有假离婚的,只要办理了离婚手续,就意味着夫妻关系已经解除了。办理离婚登记时,如果民政部门查明双方确实属于自愿离婚,且已经达成书面协议,便会颁发离婚证书。此时,离婚便具有法律效力。 2、要注意的是,一方在离婚之后所购买的房产为其个人财产。 二、复婚...


·企业房产税计税比例是多少
      日常中我们常说的房产税除了常见的商品房房产税以外还包括企业用房房产税。企业房产税也有着与普通房产税相似的计税标准和流程,但您了解企业房产税计税比例是多少吗?下面,我们就为您详细介绍一下企业房产税计税比例是多少,以供您参考,期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企业房产税比例是多少 根据税法规定,房产税如何计算的方法有以下两种: (一) 按房产原值一次减除10%~30%后的余值计算 其...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镇江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913441761 137708319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