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913441761 13770831974
律师团队
>>
  • 镇江律师姜春律师
  • 镇江律师朱律师
  • 镇江律师叶律师
  • 镇江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镇江市区、句容、丹阳、扬中市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湛江市的抢夺罪量刑标准


镇江律师网 www.zj48.net


  抢夺作为我国常见的犯罪行为之一,侵犯的是公民的财产权,司法实务中往往会根据不同的犯罪情节,依法追究行为人的法律责任。但此时需要注意一点,就是在我国不同的地区关于抢夺罪的量刑是不同的,接下来,我们为您带来湛江市抢夺罪量刑标准的内容,供你参考。
  
  1、构成抢夺罪的,可以根据下列不同情形在相应的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1)达到数额较大起点的,可以在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2)达到数额巨大起点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可以在三年至四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3)达到数额特别巨大起点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可以在十年至十二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依法应当判处尢期徒刑的除外。
  
  2、在量刑起点的基础上,可以根据抢夺数额等其他影响犯罪构成的犯罪事实增加刑罚量,确定基准刑。
  
  (1)每增加一人轻微伤,可以增加一个月至三个月刑期;每增加一人轻伤,可以增加三个月至一年刑期。
  
  (2)超过数额较大起点未达到数额巨大起点的,一类地区每增加10000元,二类地区每增加6000元,可以增加三个月至六个月刑期。
  
  (3)超过数额巨大起点未达到数额特别巨大起点的,一类地区每增加35000元,工类地区每增加25000元,可以增加六个月到一年刑期。
  
  (4)超过数额特别巨大起点的,超过数额不足40万元,可以增加一年以下刑期;超过数额已满40万元不足200万元,可以增加一年至三年刑期;超过数额200万元以上,可以增加三年以上刑期,但依法应当赳处无期徒刑的除外。
  
  (5)其他可以增加刑罚量的情形。
  
  (6)适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抢夺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法释〔2013〕25号)第二条、第三条第三项、第四条第二项的规定定罪量刑的,抢夺数额在确定量刑起点时考虑,不再用以增加刑罚量。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增加基准刑的30%以下:
  
  (1)曾因抢劫、抢夺或者聚众哄抢受过刑事处罚的(构成累犯的除外);
  
  (2)一年内曾因抢夺或者哄抢受过行政处罚的;
  
  (3)驾驶机动车、非机动车抢夺的;
  
  (4)组织、控制未成年人抢夺的;
  
  (5)抢夺老年人、未成年人、孕妇、携带婴幼儿的人、残疾人、丧失劳动能力人的财物的;
  
  (6)在医院抢夺病人或者其亲友财物的;
  
  (7)抢夺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的;
  
  (8)自然灾害、事故灾害、社会安全事件等突发事件期间,在事件发生地抢夺的;
  
  (9)为吸毒、赌博等违法犯罪活动而抢夺的;
  
  (10)多次抢夺的;
  
  (11)因抢夺造成严重后果的;
  
  (12)其他可以从重处罚的情形。
  
  湛江市属于广东省,而关于抢夺罪的具体量刑标准,其实是由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在《刑法》规定的范围内,结合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制定的详细规定。以上就是我们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整理出来的内容,希望可以为您提供一些帮助。
  
  


·盗窃罪拘役2个月初犯可以缓刑吗?
      一、盗窃罪拘役2个月初犯可以缓刑吗?盗窃罪拘役2个月初犯,一般是可以缓刑的。缓刑,全称暂缓量刑,也称为缓量刑,是指对触犯刑律,经法定程序确认已构成犯罪、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人,先行宣告定罪,暂不执行所判处的刑罚。缓刑由特定的考察机构在一定的考验期限内对罪犯进行考察,并根据罪犯在考验期间内的表现,依法决定是否适用具体刑罚的一种制度。对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依法实行社...


·强制侮辱罪是不是自诉案件
      犯侮辱罪是自诉案件,但是如果情节严重的,是可能转为公诉案件的,对于自诉案件,是需要自诉人向人民法院提起必要证据的。侮辱罪,是指使用暴力或者以其他方法,公然贬损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条 自诉案件包括下列案件: (一)告诉才处理的案件; (二)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 (三)被害...


·关于拘留与拘役什么区别
      关于拘留与拘役什么区别1、性质不同。拘役是刑罚方法;刑事拘留是刑事诉讼中的一种强制措施;行政拘留属于治安行政处罚;民事拘留属于司法行政性质的处理,是民事诉讼中的一种强制措施。2、适用的对象不同。拘役适用于犯罪分子;刑事拘留适用于《刑事诉讼法》第61条规定的七种情形之一的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行政拘留适用于违反治安管、尚未达到犯罪程度的行为人;民事拘留适用于具有《民事诉讼法》第...


·采集血液事故罪刑罚是什么
      国家的公共卫生对公民的生活和国家的发展,是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的。所以说,我国的医疗部门在进行采血的时候,针对血液的运输作业的检查和采血制品的要求都是相当严格的,因为好多传染病都会通过血液进行传播的。下面我们为您介绍的是,采集血液事故罪刑罚是什么? 一、采集血液事故罪刑罚是什么? 刑法解释:第三百三十四条【非法采集、供应血液、制作、供应血液制品罪;采集、供应血液、制作、供应血...


·减少酒托与诈骗罪的措施有哪些?
      去过酒吧等场所的人们应该知道,在酒吧遇到酒托等是常有的事。可是,现实中很多人对于酒托相关的诈骗手段不太了解。那么,减少酒托与诈骗罪的措施有哪些?为此,我们在下文中整理了该问题的相关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酒托”诈骗类案件往往都是多人团伙作案,犯罪链分工明确,一般有策划者、“键盘手”、酒托女、服务员和“保安”等。一般都是由“键盘手”利用QQ、微信等工具选用暧昧、色情的昵称冒充...


·2023轻伤和解撤案后侵权者还会被判刑吗?
      2023轻伤和解撤案后侵权者还会被判刑吗? 一、轻伤和解撤案后侵权者还会被判刑吗? 轻伤和解撤案后侵权者不会被判刑,新刑法轻伤和解撤案只要符合条件就可以不用判刑,但一般的情况之下也是要承担刑事的责任,对于轻伤也已经触犯了我国的刑事条款,一般对于和解是可以作为减轻处罚的一种证明材料。 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七十七条下列公诉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真诚悔罪,通过向...


·抢劫从犯怎么量刑
      抢劫罪是行为犯罪,跟金额没有关系。涉嫌抢劫罪,应当按照犯罪情节定罪量刑,从犯比照主犯从轻处罚。根据《刑法》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入...


·开设赌场罪判决的量刑标准?
      一、开设赌场罪判决的量刑标准 根据《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的规定,开设赌场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三百零三条 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开设赌场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


·犯罪中止特征都包括了哪些
      犯罪中止特征都包括了哪些刑法第24条第一款规定犯罪中止的概念是:“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是犯罪中止。”犯罪中止的特征如下:(一)中止的时间性。中止必须发生在“犯罪过程中”,即在开始实施犯罪行为之后、犯罪呈现结局之前均可中止。中止的时间性,是由中止的有效性决定的,即“放弃犯罪或者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决定了中止必须发生在犯罪过程中。中止不能...


·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犯罪构成包括哪些?
      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犯罪构成包括哪些?1、本罪的犯罪客体是复杂客体,是指国家对社会公共安全的管理秩序,这里的公共安全是指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和重大公私财产的安全。犯罪对象是不特定的人或者公私财物。所谓不特定性是指刑法中的危害行为侵害的犯罪对象或者造成的危害结果事先无确定性,行为人对此既无法预料也难以控制,它反映了危害公共安全的本质特性。本罪虽然是复杂客体,在实践中可能只...


·单位犯罪的构成要素都有哪些?
      单位犯罪的构成要素都有哪些? 我们能够知道在了解单位犯罪的一些相关的处罚规定之后,我们还是想了解关于更多的单位,犯罪的一些构成要素,那么单位犯罪的构成要素都有哪些?根据规定,单位犯罪的构成要素应该包含一些团体公司以及其他的组织,具体我们来看下面的文章。 单位犯罪的构成要件 (1)单位犯罪的主体包括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 (2)单位犯罪必须是在单位主体的意志支...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镇江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913441761 137708319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