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913441761 13770831974
律师团队
>>
  • 镇江律师姜春律师
  • 镇江律师朱律师
  • 镇江律师叶律师
  • 镇江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镇江市区、句容、丹阳、扬中市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诈骗罪辩护词范文


镇江律师网 www.zj48.net


  诈骗罪辩护词范文
  
  辩护词
  
  尊敬的审判长、人民审判员:
  
  依据《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律师事务所接受本案被告人家属的委托,指派我担任的一审辩护人,依法参加本案的审判活动。辩护人认真地研究了一审判决书,详细地查阅了本案全部卷宗材料,并依法会见了被告人,对本案案情有了比较全面、客观的了解,现辩护人根据事实与法律依法发表如下辩护意见,请法庭充分考虑并采纳:
  
  一、对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犯诈骗罪的犯罪事实及其定性本身没有异议。
  
  二、被告人犯罪情节并不严重
  
  根据刑法学理论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诈骗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的精神,认定诈骗罪情节是否严重主要从诈骗所得数额、犯罪行为导致的后果等方面来衡量。从公诉机关查明的事实和提交的证据来看,的行为够不上情节严重:
  
  1、涉案金额较少。在2011年8月至2012年6月,通过虚假婚姻介绍,诈骗他人,获得赃款16250元。在诈骗犯罪中,16250元属于诈骗金额较大,而非巨大或特别巨大。对此,检察机关的起诉书第三页也是如此认定的,我们对此表示赞同。
  
  2、不是惯犯或者流窜作案。其在犯罪前有正当职业,一直本分老实,遵纪守法,凭自己辛苦劳动赚钱养家;
  
  3、诈骗对象是公民个人财产,而非企业事业单位生产资金或救灾、抢险等民政救助财物,未造成企事业单位停产停业损失;
  
  4、的犯罪行为未导致受害人死亡、精神失常或其他严重后果,危害后果相对较小;
  
  三、本案中,具有诸多法定与酌定从轻减轻处罚的情节
  
  (1)认罪态度较好
  
  始终如实供述自己的行为,认罪态度极好。被告自始至终怀着赎罪的心态详细、如实供述自己的所作所为,从无隐瞒、捏造等他推责任、逃避打击等行为。被告在公安机关以后几次的讯问中的供述基本相同,连细节也陈述的前后一致。对此,起诉书在第4页第1段也确认了该事实。根据《人民法院量刑指导意见》第三部分第7条的规定,“对于当庭自愿认罪的被告人,根据犯罪的性质、罪行的轻重、认罪程度以及悔罪表现等情况,可以减少基准刑的10%以下,依法认定自首、坦白的除外。”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部 关于适用简易程序审理公诉案件的若干意见》第九条:人民法院对自愿认罪的被告人,酌情予以从轻处罚。
  
  辩护人恳请法院在对被告人量刑时予以充分考虑。
  
  (2)被告人有真诚的悔罪表现
  
  不论是在公安机关的讯问笔录上还是今天在法庭上,均表达了自己真诚的悔罪态度。人民法院在对王某量刑时应该酌情考虑。与此同时,被告人愿意主动接受罚金刑,愿意以此方式来主动接受惩罚,以表明自己的悔罪的诚恳态度。最高人民法院《量刑规范化指导意见》第二十五条第七款:被告人自愿认罪的,轻处10%。第二十六条第三款:主动接受财产刑处罚的,在20%以内按比例轻处。
  
  (3)被告一贯表现良好,没有劣迹,不具有严重的人身危险性,不具有从重处罚的情节。
  
  (4)被告愿意立即退还赃款
  
  被告人明确表示要立即退赃,并且其家属也当庭表示立即退回赃款。最高人民法院《量刑规范化指导意见》第二十六条(二)被告人退赃、赔偿的(不含损失在2 000元以下的),在10%以内按比例轻处;
  
  (5)从利于罪犯改造的角度,恳请法庭对被告人处从轻处罚
  
  对于初犯、偶犯,要考虑给他们改过自新的机会,避免判处实刑后的交叉感染,有些盗窃犯只是偶尔失足,罪行并不严重,判处一两年的刑罚,适用了实刑,将其关进监狱,结果人没有改造好,反而沾染了一身恶习,使其丧失廉耻,进而破罐子破摔。惩罚犯罪并不难,但是要真正改造犯罪分子使其回归并且融入社会才是难题。
  
  综上,被告人的行为符合《刑法》以及最高人民法院《人民法院量刑指导意见(试行)》中列明的多种从轻减轻处罚的考量因素。请法庭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全面考虑被告的行为情节以及后果,对被告人处以7个月之内的有期徒刑或判处有期徒刑并适用缓刑。
  
  故恳请人民法院以人为本,人性化执法,立即变更的强制措施,尽快恢复的自由之身,保障的合法权益。
  
  谢谢。
  
  辩护人: 律师事务所律师
  
  律师
  
  2013年 月 日
  
  看完上文的内容后,相信您已经知道诈骗罪的辩护词是如何来写的吧。司法实务中,不同情况的诈骗罪辩护词都是不同的,同时律师选择的辩护方向也不同。要是你对此还有疑问的话,可以直接来电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喝醉酒后犯罪是否要负刑事责任
      一、喝醉酒后犯罪是否要负刑事责任 如果一个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在醉酒后犯罪,是否要负刑事责任?以往的认识是,醉酒的人犯罪,一律承担责任。实际上,这要分两种情况,即生理性醉酒要负刑事责任,病理性醉酒不负刑事责任。 生理性醉酒,是指因为饮用酒精过量而导致的醉酒状态。刑法理论认为,生理性醉酒的情况下,行为人还具有辨认控制能力,故应当承担刑事责任。 病理性醉酒则属于精神病状态,多...


·挪用资金罪中的营利活动指什么?
      挪用资金罪中的营利活动指什么?所谓挪用资金罪中的营利活动主要是指进行经商、投资、购买股票或债券等活动。根据我国《刑法》释义(2006年第3版)的解释:挪用资金罪,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行为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利用职...


·缓刑执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有哪些
      缓刑是指不对罪犯实施原先的刑法,缓刑中会出现一系列的问题,如果解决的好的话,缓刑对于罪犯来说是有好处的,一方面可以给予罪犯教育的意义,另一方面充分体现了法律的公平性。那么缓刑执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有什么呢?下面就让网站的我们为您解答。 一、缓刑执行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交接工作不规范。目前,司法实践中人民法院与公安机关在缓刑的交付执行上衔接不严:(1)有的法院不按规定向公安机...


·非法采矿罪情节严重的认定依据是什么?
      矿产资源属于国家所有,但是总有一些地区一些人不按照国家的要求,进行非法的采矿,导致矿产资源受损,为此国家出台了相关的法律来保护矿产资源,对于非法采矿罪情节严重的,也将会进行更加严重的处罚,但是情节严重的标准如何,可以随我们到本文进行深入的了解。 一、非法采矿罪情节严重的认定依据是什么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 关于办理非法采矿、破坏性采矿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中国新刑法盗窃多少钱判一年
      无论是世界上的哪一个国家,盗窃问题都一直存在,在中国,特别是在人流量大的春运,盗窃更是时有发生,很多人对盗窃行为是否属于刑事犯罪,是否会被判刑,会判多久的刑存在很大的疑问,下面就由为您详细解答分析中国新刑法盗窃多少钱判一年以及相关问题。 判刑标准 1、盗窃数额较大,法定刑在三年有期徒刑以下的量刑标准: 1000元以上不满2500元的,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六个月...


·怎么样才能判缓刑 缓刑如何执行
      缓刑、假释、减刑这些都是属于刑事处罚中的特殊制度,但这些对于罪犯来讲都是很有利的,不过要想被判缓刑、假释或者减刑的话,肯定需要满足相应的条件。那其中要怎么样才能判缓刑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怎么样才能判缓刑 缓刑是有条件的对原判刑期不执行,因此,缓刑应符合下列条件: (一)除累犯以外的所有被判处拘役以上三年有期徒刑以下的犯罪分子。 除累犯以外,是因为...


·法律规定累犯能不能判拘役
      法律规定累犯能不能判拘役根据《刑法》的规定,对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并没有规定不可以判处拘役。对累犯应该判处什么样的刑罚,主要的还要根据其所犯罪的性质和情节轻重来判处。如果情节较轻的或法律规定最高刑为拘役的,仍可能会被判处拘役。如在危险驾驶罪中,最高量刑为六个月的拘役和罚金,虽然构成累犯,但从重处罚时,最多也只能判处拘役和罚金。所谓累犯,是指受过一定的刑罚处罚,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


·个人盗用单位名义实施犯罪是否构成单位犯罪
      个人盗用单位名义实施犯罪是否构成单位犯罪?如果个人以单位名义进行犯罪是不构成单位犯罪的,应该以自然人犯罪的规定进行定罪处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单位犯罪案件具体应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第二条 个人为进行违法犯罪活动而设立的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实施犯罪的,或者公司、企业、事业单位设立后,以实施犯罪为主要活动的,不以单位犯罪论处。第三条 盗用单位名义实施犯罪,违法所得由实施犯罪的...


·最新假传军令罪既遂处罚标准是怎么样的
      最新假传军令罪既遂处罚标准是怎么样的 一、最新假传军令罪既遂处罚标准是怎么样的 依据《刑法》第四百二十二条 隐瞒、谎报军情罪 故意隐瞒、谎报军情或者拒传、假传军令,对作战造成危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使战斗、战役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拒传、假传军令罪是指军人在战时明知是与作战有关的命令、指示等而故意拒绝传递的行为。假传军令罪...


·刑讯逼供有什么特征,如何界定刑讯逼供罪
      说到刑讯逼供,相信您都听说过。司法工作人员在取证的时候,一定要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进行,不能对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刑讯逼供。说了这么多,到底刑讯逼供有什么特征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一、刑讯逼供有什么特征 1、是犯罪主体多元化。近年来刑讯逼供案件在主体身份上由原来主要是公安干警转变为包括公安干警、辅助侦查的治安联防队员、警校实习生以及借调人员等在内的多重结构。...


·刑事拘留后被批捕大概多长时间会到法院进行宣判
      一、刑事拘留后被批捕大概多长时间会到法院进行宣判1、根据现行刑事诉讼法,一般案件,公安阶段:刑拘期间侦查最长37天,逮捕后侦查羁押一般2个月;检察院阶段:1个月;法院阶段:3个月;所以,一般刑事案件,约7个月左右。2、根据现行刑事诉讼法,重大复杂案件,公安阶段:逮捕后侦查羁押最长7个月;检察院阶段:最长6.5个月;法院阶段:最长20个月。所以,重大复杂案件,最长两年以上,而有权...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镇江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913441761 137708319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