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913441761 13770831974
律师团队
>>
  • 镇江律师姜春律师
  • 镇江律师朱律师
  • 镇江律师叶律师
  • 镇江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镇江市区、句容、丹阳、扬中市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哪些情形下强奸罪判无期徒刑


镇江律师网 www.zj48.net


  《刑法》对强奸犯罪的量刑分为了两个不同的幅度,一个是在3-10年有期徒刑之间进行处罚,而另一种处罚就比较重了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在不同的犯罪情形下,对行为人的处罚不同。那么强奸罪判无期徒刑的情形有哪些呢?以下是具体介绍。
  
  一、强奸罪判无期徒刑的情形有哪些
  
  (1)强奸妇女情节恶劣的。主要是指利用残酷的暴力手段如捆绑、捂嘴、卡脖等强奸妇女的;在行奸过程中肆意蹂躏妇女的;长期多次对某一妇女进行强奸的;强奸精神病患者、严重的痴呆症患者、孕妇、病妇的;等等。
  
  (2)强奸妇女多人的,既可以是多次强奸多名妇女,又可以是一次强奸多名妇女,多人是指3人以上,既包括妇女3人以上,又包括妇女、幼女共3人以上,但不包括幼女3人以上。
  
  (3)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奸淫幼女的。是指车站、码头、医院、学校、公园、剧院等人来人往较多的场所。
  
  (4)二人以上轮奸的。是指两名以上的男子在同一较短的时间内出于共同的强奸故意对同一妇女先后轮流强奸的行为。
  
  (5)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是指行为人在强奸妇女之前或在强奸过程中故意使用暴力或因自己的性行为直接导致被害人重伤或直接导致当场死亡或经治疗无效死亡;如果出于杀人故意而采用暴力将其杀死后再进行奸尸的,应以故意杀人罪论处,奸尸作为一个严重情节考虑;如果行为人在强奸妇女后,出于报复、灭口、逃跑的目的又将妇女杀害或伤害的,应以强奸罪和故意伤害罪或故意然人罪并罚。其他严重后果,是指因强奸行为导致被害人精神失常、自杀或者婚姻破裂的等情况。
  
  (6)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或者造成幼女伤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上述情况下对行为人的处罚是第二个量刑幅度,因此在这些情形下都是有可能判处行为人无期徒刑的。
  
  二、强奸罪在什么情况下应予立案
  
  根据刑法第236条的规定,有下列两种情形之一的,都应当以强奸罪立案追究:
  
  (1)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
  
  (2)奸淫不满14周岁幼女的。强奸罪是行为犯,只要行为人实施了强奸妇女或者奸淫幼女的行为,不论是否达到奸淫的目的,都应当立案追究。
  
  关于在哪些情况下可以对强奸罪判无期徒刑的问题,我们就为您整理到此。强奸罪侵犯的是妇女的人身健康和性自由权,犯罪过程中伴随着暴力行为,因此也会造成被害女性人身的损害,那么就还要对受害人或其家属做出民事赔偿。
  
  


·监视居住后判刑的概率大吗?
      监视居住后判刑的概率大吗?被监视居住与判刑概率大小其实并没有直接关系,监视居住只是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限制其人身自由的一种强制措施,待审判后如果构成刑事犯罪一样要判刑的。监视居住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为了保证刑事诉讼的顺利进行,而依法对刑事案件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人身自由采取限制或者剥夺的一种强制性方法。所谓强制措施只是一种侦查手段,是为了防止犯罪嫌疑人...


·刑拘发现新的犯罪事实是否重新计算羁押期限
      一、刑拘发现新的犯罪事实是否重新计算羁押期限? 发现犯罪嫌疑人另有重要罪行的,应当立案侦查(并案),同时,自发现之日起依照《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的规定重新计算侦查羁押期限。全案不受补充侦查时限的限制。 一)《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八条 1、在侦查期间,发现犯罪嫌疑人另有重要罪行的,自发现之日起依照本法第一百五十四条的规定重新计算侦查羁押期限。 2、犯罪嫌疑人不讲真...


·刑诉与民诉发回重审的情形包括什么?
      刑诉与民诉发回重审的情形包括什么?根据最高人民法院《若干意见》的规定,审判监督程序中发回重审的情形包括:(1)人民法院提审或者按照第二审程序再审的案件,在审理中发现原一、二审判决具有《若干意见》第181条规定的违反法定程序的情况,即审理本案的审判人员、书记员应当回避未回避的,未经开庭审理而作出判决的,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当事人未经传票传唤而缺席判决的,其他严重违反法定程序的情...


·多次盗窃金额的认定标准,盗窃罪的量刑标准
      盗窃的目的主要是为了盗窃财物,符合刑法中盗窃罪的构成要件,就需要承担刑事责任。多次盗窃也可能构成盗窃,那么多次盗窃金额的认定标准是什么,我们就为您简要分析一下,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多次盗窃金额的认定标准 (一)被盗财物有有效价格证明的,根据有效价格证明认定;无有效价格证明,或者根据价格证明认定盗窃数额明显不合理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委托估价机构估价;(二) 盗窃外币的,按照...


·刑讯逼供罪构成要件是怎样的
      刑讯逼供罪构成要件是怎样的 一、刑讯逼供罪构成要件是怎样的 1、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是复杂客体,即公民的人身权利和国家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 2、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上表现为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使用肉刑或者变相肉刑,逼取口供的行为。 (1)刑讯的对象是侦查过程中的犯罪嫌疑人和起诉、审判过程中的刑事被告人。犯罪嫌疑入、被告人的行为实际上是否构成犯罪,对本罪的成立没有...


·判刑10年一般几年出狱
      判刑10年一般几年出狱对于判刑十年的罪犯,在极致的情形下五年就可出狱,但这只是理论上,实践中一般提前两年或三年出狱的占多数。判刑十年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不考虑刑期折抵、减刑、假释等情况的,原则上就是坐满十年牢才能出狱,但在司法实践中,不具有减刑条件的罪犯是很少的,在监狱服刑的人有谁不想减少刑期早点出狱呢?因此,对于在实践中,被判十年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实际的坐牢时间正常情况下是坐...


·定罪免处能保留的公职吗
      对于法院审理后定罪免处则属于认定了犯罪但免于处罚情况是可以继续保留自己的职务的。根据《公务员法》第二十六条规定,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由此可见,公务员虽然犯罪,但免于处罚,没有受到刑事处罚,说明就可以继续保留公务员之职。但提职晋级肯定受影响。有职务的一般会撤销职务,安排不叙职务的临时工作。《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七条【非刑罚性处置措施】对于犯罪情节轻微...


·故意毁坏财物罪立案追诉标准是什么?
      故意毁坏财物罪立案追诉标准是什么? 故意毁坏财物罪立案追诉标准是什么? 《最高检、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第三十三条 故意毁坏财物案 《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造成公私财物损失五千元以上的; (二)毁坏公私财物三次以上的; (三)纠集三人以上公然毁坏公私财物的; (四)其他情节严...


·自然人行贿多大数额构成犯罪?
      一、自然人行贿多大数额构成犯罪?自然人行贿1万元到3万元以上的就会构成犯罪。《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第七条为谋取不正当利益,向国家工作人员行贿,数额在三万元以上的,应当依照刑法第三百九十条的规定以行贿罪追究刑事责任。行贿数额在一万元以上不满三万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照刑法第三百九十条的规定以行贿罪追究刑事责任:(一)向三人以上行贿的;(二...


·刑诉法换押的规定有什么?
      当案件的嫌疑人被抓获后会被押送到相关地点为后期的诉讼程序做好准备,但是诉讼程序可能会涉及到很多个部门并且需要犯罪嫌疑人在各个部门之间来回转移,而这个转移的过程就需要相关的法律加以规范。下面就一起来看看刑诉法换押的规定有什么?一、刑诉法换押的规定有什么?《关于羁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实行换押制度的通知》为正确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依法及时、准确地打击犯罪,保护公民的合法...


·有高血压能行政拘留吗?
      在生活工作期间,因为很多特殊情况导致了互相之间小的摩擦,对于行政拘留很多人抱有疑问有高血压能行政拘留吗?以及拘留的条件是什么?对于高血压的情况不是确定的,会因为不同情况产生不同的结果。下面就有高血压能行政拘留吗的问题进行详细的解释。 一、 有高血压能行政拘留吗?犯罪嫌疑人有高血压能不能够拘留要视具体情况而定:  1、如果只是一般的高血压的,身体条件符合羁押的要求,可以进行刑事拘...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镇江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913441761 137708319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