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拖欠工资双倍赔偿依据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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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拖欠工资可以要求赔偿,但不是双倍工资,在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况下,才可以主张双倍工资。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85条的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无故拖欠工资应承担什么法律后果?
      无故拖欠工资的单位应承担下列法律后果: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来加付赔偿金。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用人单位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给劳动者。...


·用人单位未缴社保,退休后无法享受退休金待遇,可以起诉吗?
      首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七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是法定义务,个人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职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 其次,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规定:“劳动者以用人单位未为其办理社会保险手续,且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不能补办导...


·拖欠教师工资怎么办?
      如果是由于有关人员违反国家财政制度、财务制度,挪用国家用于教育的经费造成的教师工资拖欠,可以向上级机关投诉举报,由上级机关责令限期归还被挪用的经费;如果是财政困难,那就只能等待上面的处理。 用人单位拖欠劳动者工资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


·签了劳动合同一个月,不发工资怎么办?
      用人单位不发工资,劳动者可以通过以下方法维权:   1.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   2.与用人单位协商;   3.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   4.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5.直接向人民法院请求支付令;   6.对劳动仲裁裁决不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关于事假有哪些规定?
      事假的天数是由用人单位通过制定规章制度的方式确定。事假是无薪的,但如果用人单位有规定可发薪水的则从其规定。 根据《江苏省工资支付条例》第26条规定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不予支付其期间的工资:在事假期间的; 根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4条的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职工请事假累积20天以上且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


·农民工到哪里仲裁讨薪?
      农民工讨薪应该先申请劳动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后,才可以向提讼。可以向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   根据《劳动法》第九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   (三)低于当...


·病假有哪些规定?
      根据《关于贯彻执行<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59条的规定 职工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治疗期间,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由企业按照有关规定支付其病假工资或者疾病救济费,病假工资或者救济费的工资可以低于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 根据《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受伤医疗期规定》第3条的规定 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


·周末单位必须要安排职工休息吗?
      《国务院关于修改〈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的决定》的相关规定,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实行统一的工作时间,星期六和星期日为周休息日。企业和不能实行前款规定的统一工作时间的事业单位,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灵活安排周休息日。因此,对于企业而言,星期六、星期日并不必然为休息日。只要企业能够满足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0小时、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且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1日,那么都不违反标...


·医疗期满,用人单位是否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0条的规定 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做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者在医疗期满后,如果仍不能从事原工作的,用人单位首先应当给劳动另行安排工作,另行安排的工作劳动者还是不能胜任的,用人单位则可以解除劳动关系; 用人单位在劳动者医疗期满前发出书面通知,告知其应当在医疗期届满日后返岗...


·单位未缴社保,劳动者退休无法享受退休待遇,损失如何计算?
      根据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江苏省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关于审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的指导意见(二)》第二十条的规定,劳动者超过法定退休年龄请求用人单位赔偿养老保险待遇损失,且经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审核确实不能补缴或者继续缴纳养老保险费的,自该用人单位依法应当为劳动者办理社会保险之日起,如果劳动者在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未满十五年,用人单位应按照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当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


·被派遣劳动者有哪些权利?
          劳务派遣亦称员工租赁,即用人单位根据工作实际需要,向劳务派遣公司提出所用人员的标准条件和工资福利待遇等,公司通过查询劳务库资料及各招聘储备人才中心等手段搜索合格人员,经严格筛选,把人员名单送交用人单位,用人单位进行选择并确定。然后用人单位和派遣公司签订劳务租赁(派遣)协议,派遣公司和被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用人单位与派遣公司的关系是劳务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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