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913441761 13770831974
律师团队
>>
  • 镇江律师姜春律师
  • 镇江律师朱律师
  • 镇江律师叶律师
  • 镇江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镇江市区、句容、丹阳、扬中市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拐卖妇女儿童罪立案标准有哪些?


镇江律师网 www.zj48.net


  拐卖妇女儿童罪的立案标准如下:一、拐卖妇女、儿童的。二、奸淫被拐卖的妇女的。三、诱骗、强迫被拐卖的妇女卖淫或者将拐卖的妇女卖给他人迫使其卖淫的。《刑法》第二百四十条规定,拐卖妇女、儿童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一)拐卖妇女、儿童集团的首要分子;(二)拐卖妇女、儿童三人以上的;(三)奸淫被拐卖的妇女的;(四)诱骗、强迫被拐卖的妇女卖淫或者将被拐卖的妇女卖给他人迫使其卖淫的;(五)以出卖为目的,使用暴力、胁迫或者麻醉方法绑架妇女、儿童的;(六)以出卖为目的,偷盗婴幼儿的;(七)造成被拐卖的妇女、儿童或者其亲属重伤、死亡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八)将妇女、儿童卖往境外的。 拐卖妇女、儿童是指以出卖为目的,有拐骗、绑架、收买、贩卖、接送、中转妇女、儿童的行为之一的。
  
  
  


·证明分居的证据
          现实生活中我们常常听说夫妻分居,可是口头上的说法在法庭上不容易被法官所采纳,为了能够证明分居的事实,我们应该注意搜集一下证据。
    
    
    能证明夫妻分居的常见...


·出轨离婚财产分割是怎样的根据《民法典》的规定
      出轨离婚财产分割是怎样的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如果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因一方过错而离婚,夫妻共同财产应平均分割,并不存在过错方应少分或不分的规定,但无过错方可以向过错方要求损害赔偿,当然了,一方自愿放弃夫妻共同财产的份额,法律也并不禁止和干涉。《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二)与他人同居;(三)实施家庭暴力;...


·离婚协议什么时候生效
      夫妻在离婚协议上面签了字后,协议并不是马上就会生效,那到底离婚协议什么时候生效呢?若不生效的话,就无法对当事人的行为产生约束力。而在生效之后,也有可能出现一方不履行协议内容的情况,这种情况下又该怎么办?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离婚协议什么时候生效 离婚协议是登记离婚的前提,当事人登记离婚,必须向民政部门提交就离婚及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事项达成的协议。当事人达成离婚协...


·夫妻分居有什么证据,哪些情况分居可以离婚
      夫妻感情长期不睦,可能会选择离婚。离婚前往往会先分居,以分居为理由提出离婚的,需要证明分居的事实,那夫妻分居有什么证据可以证明?而夫妻分居不一定就会导致离婚,通常夫妻分居可以离婚的情形又是哪些?以下是具体介绍。 一、夫妻分居的证据有哪些 证明夫妻分居的常见证据:1、一方在外居住的房屋租赁合同;2、双方签订的夫妻分居书面协议,一定是要书面的,口头协议必须对方承认;3、一方向另一方...


·离婚后前夫不给孩子抚养费怎么办?
      家庭是建立在婚姻的基础上的。但是,在现实生活中,由于夫妻感情不和等种种原因,离婚的情况也很常见,可以说是屡见不鲜了。离婚后的夫妻仍然对孩子有抚养的义务,具体体现便是抚养费的给予。我们可能会遇到离婚后前夫不给孩子抚养费这种问题,的我们为您出谋划策。一、抚养费是什么抚养费是父母或其他对未成年人负有抚养义务的人,为未成年人承担的生活、教育等费用。我国法律上的抚养费,是指当这些人不能充...


·离婚可以申请那些赔偿?
      离婚可以申请那些赔偿?所谓离婚损害赔偿,是指因夫妻一方的重大过错致使婚姻关系破裂,并对无过错方的财产或精神造成损失,导致婚姻关系破裂离婚时,过错配偶对无过错配偶所受的物质和精神损害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法律制度。关于离婚赔偿程序,新《婚姻法》无明文规定。所以离婚赔偿程序既适用于行政登记离婚程序,也适用于诉讼离婚程序。因为,基于婚姻法的私法性质,在夫妻双方同意行政离婚的情形下,如果双...


·2023年离婚时不分或少分财产的情形是什么?
      2023年离婚时不分或少分财产的情形是什么 一、离婚时不分或少分财产的情形是什么? 离婚少分财产的条件是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 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民法典》 第一千零九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


·一、安置费是否作为夫妻共同财产?
      一、安置费是否作为夫妻共同财产? 军人退伍安置费属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部分为夫妻共同财产,除此之外,应当认定为个人财产。 二、法律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十四条之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涉及分割发放到军人名下的复员费、自主择业费等一次性费用的,以夫妻婚姻关系存续年限乘以年平均值,所得数额为夫妻共同财产。 《婚姻法解释(二)...


·一、离婚财产分割可以公证吗?
      一、离婚财产分割可以公证吗?离婚财产分割可以公证,财产分割协议书是用于约定协议双方关于财产分割的法律文书,根据法律规定所订立的协议书只要约定清楚双方责任,分割方式比例,又无任何违法条件的应当受到法律保护,也就是说只要协议符合法律规范无需公证也有法律效力。二、离婚协议中涉及夫妻人身关系条款是无效的。首先,我国法律对婚姻关系的解除采登记要件主义和诉讼要件主义相结合的原则,即当事人既...


·一、婚前财产分割诉讼时效是多久?
      一、婚前财产分割诉讼时效是多久?婚前财产是不会参与分割的,婚前财产是个人财产,离婚分割的是夫妻共同财产。如果是离婚后一方发现另一方在离婚时隐藏、转移、变卖、毁坏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一)第三十一条的规定,诉讼时效为两年,从当事人发现之次日起计算。对于协议离婚后对财产分割后悔的,可以...


·离婚协议的法律效应有哪些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只有这样,才能具有一定的法律效力。另外法律中也规定了,当事人之间在离婚协议上签字的,此时尚不能生效。那一般离婚协议的法律效应有哪些呢?请一起通过下文进行了解吧。 一、离婚协议的法律效应有哪些 1、按照《合同法》,离婚协议的法律效力体现为二:(1)表明当事人的约定得...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镇江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913441761 137708319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