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913441761 13770831974
律师团队
>>
  • 镇江律师姜春律师
  • 镇江律师朱律师
  • 镇江律师叶律师
  • 镇江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镇江市区、句容、丹阳、扬中市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夫妻可以一起公积金贷款吗


镇江律师网 www.zj48.net


  住房公积金贷款夫妻可以共同贷款。贷款住房公积金夫妻双方具体能够申请到的贷款额度,不同的城市贷款的额度不同,但是夫妻双方能够申请到的贷款额度比自己贷款的要高,但是贷款金额不会超过自己申请额度的两倍。夫妻双方共同申请公积金贷款确实能够减轻独自一人贷款的压力,但是在会在双方离婚时产生很多纠纷,所以夫妻双方申请人在保护自己的个人权益还要衡量利弊。《婚姻法》第十七条 夫妻共有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发行企业债券必须具备哪些条件?
      发行企业债券必须具备哪些条件?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会用到大量资金,除了向银行贷款、民间拆借外,企业还可以发行债券。在市场利率低的时候,这是一种非常不错的融资手段。当然,也不是所有企业都有资格发行债券的,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要求。那么发行企业债券必须具备哪些条件?我们结合相关资料给您讲一讲。 一、什么是企业债券? 企业债券通常又称为公司债券,是企业依照法定程序发行,约定在一定期限内还...


·上市公司发行公司债券的条件有哪些
      上市公司发行公司债券的条件有哪些 一、上市公司发行公司债券的条件 (1)发行条件 ①股份有限公司的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3 000万元,有限责任公司的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6 000万元。 ②本次发行后累计公司债券余额不超过最近一期期末净资产额的40%; ③公司生产经营合法合规,募集资金投向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④最近3个会计年度实现的平均可分配利润不少于公司债券1年的利息; ⑤债券的...


·如何揭露离婚虚假债务?
      如何揭露离婚虚假债务?要求债权人出示债务证据,可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分割未处理的夫妻共同财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四十七条 :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


·给人干活欠钱不还怎么办?
      给人干活欠钱不还怎么办?若形成了劳动关系,则要在考虑时效的前提下,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若不是劳动关系,可直接向法院起诉。1、尽快向法院起诉要求还款,一旦超过了两年的诉讼时效,丧失胜诉权2、胜诉之后,如果对方在履行期未履行法院判决,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3、法院在受理强制执行后,会依法查询债务人名下的房产、车辆、证券和存款;4、另外他名下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而他又拒绝履行法院的生效判决...


·欠款条怎么写法律生效?
      欠款条怎么写法律生效?一、欠款条怎么写法律生效 一个借条要想让它具有法律效力,应具备如下内容: 1、应写清楚借款人和放款人的法定全名; 2、应写清楚借款金额,包括大写和小写的金额; 3、应写清楚借款时间期限,包括借款的起止年月日和明确的借款期限; 4、应写清楚还款的具体年月日; 5、应写清楚借款的利息,应有明确的年利率或月利率,最终应支付的借款利息总额(包括大写和小写金额)等约...


·个人抵押担保借款合同范本
      个人抵押担保借款合同范本 个人抵押担保借款合同范本 本合同各方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为明确责任,恪守信用,签订本合同,并承诺共同遵守护。 第一条 贷款种类和金额 贷款人根据借款人的申请,同意向借款人发放以下第 ____种贷款,金额为人民币 ____元,(大写________) (大小写不一致时以大写为准〕。 A、个人综合消费贷款 B、个人经营性贷款 C、个...


·贸易追债方法
      一般大型的、规范运作的企业都会提供完整的格式合同。 发生合作关系时,可把每一环节和步骤用书面方式记录下来。比如接受订单时,如果对方不愿签订合同,不妨让对方以传真或信件方式告知合同具体内容;出货时,也可传真给对方,并要求对方签字后回传;出货之后,以书面形式确定货物型号、批量、质量、具体地点、单价以及总价。这样做只会使对方认为很专业,并且对最后提供的货物感到放心。同时传真和书信都...


·一、夫妻离婚财产分割债务办法是什么?
      一、夫妻离婚财产分割债务办法是什么?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在承担责任的方式上,夫妻“共同偿还”的责任是连带的清偿责任,不论双方是否已经离婚,均得对共同债务以夫妻共同财产、自己所有的财产清偿。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应均等分割。也就是说,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均等分割;根据生产...


·夫妻离婚财产债务抚养费怎么算?
       双方感情破裂,确已无法继续共同生活下去的,一般都会选择离婚。离婚涉及各项事情的处理,比如子女的抚养问题,抚养费的支付问题,婚姻期间债务问题,财产分割问题等,不一而足。其中,大部分离婚都是集中在财产债务问题的处理上。夫妻离婚财产债务抚养费怎么算?详情请参考下文。 一、子女的抚养费具体有哪几项? 根据司法解释,子女的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 、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 二、法院...


·保证期间与保证债务诉讼时效的关系
      现在在债权债务关系当中,为了保证双方的权益都能够实现,并且严格履行自己的义务和责任,在债权债务关系当中,通常都会加入一个保证人,保证人的作用是当债务人在规定的期限之内,没有对自己的债务尽到偿还的义务时,那么保证人就需要承担连带的保证责任,也就是说用自己的财产来向债权人清偿债务,在保证的过程当中有一个概念叫做保证期间,这个保证期间与债务的诉讼时效有什么样的区别与关系呢?小编给大家...


·隐瞒部分债务清偿是虚假诉讼?
      隐瞒部分债务清偿是虚假诉讼?隐瞒部分债务清偿是虚假诉讼,法律当中所规定的虚假诉讼指的是没有借款的事实,却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假诉讼罪检举虚假诉讼罪是由公安机关提起并管理的一项公诉案件。如果证据确实是犯罪,则将其移交给检察院审查和起诉。检察院将依法提起公诉,人民法院将依法作出判决。虚假诉讼是指民事诉讼中的两方恶意串通,串谋捏造虚假事实和证据向法院提起诉讼,利用法院的司法权和执法权...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镇江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913441761 137708319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