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913441761 13770831974
律师团队
>>
  • 镇江律师姜春律师
  • 镇江律师朱律师
  • 镇江律师叶律师
  • 镇江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镇江市区、句容、丹阳、扬中市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不签订劳动合同案例


镇江律师网 www.zj48.net


  虽然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和员工之间应该签订劳动合同,但还是有很多人认为签订劳动合同,损害了自己的人身自由,拒绝签订劳动合同,但如果不签订劳动合同,对个人来说,是会造成很大损失的。我们整理了一份不签订劳动合同案例,详细请阅读下文。不签订劳动合同案例徐某在深圳某酒店供职,历任多种岗位工作,但双方一直未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2009年8月,该酒店通知徐某终止劳动关系。徐某要求酒店按其工作8年的年限支付其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32000元。理过程中,因未签书面合同,双方均未向法院提供直接证据。但酒店提供了徐某的辞职书一份,称徐某在其处工作8年不假,但其在2006上半年曾经辞职,在半年后重新入职,故应按3年工作年限计算经济补偿金。徐某辩解称,该辞职书实际上并未履行,系酒店在该期间重新装修了3个月,故要求其书写辞职书的形式暂停工作,双方说法不一。那么,你认为法院会采纳谁的意见,最终会如何判决?案例解析本案的争议主要在于工作年限的举证责任到底由谁承担?有以下两种不同的观点:第一种观点认为,该酒店提供了徐某的辞职书,徐某却未能提供任何证据证明其辩解。根据“谁主张,谁举证”的举证原则,应当认定酒店的主张成立,因徐某中途离职半年,其工作年限应重新计算,故应支持酒店的主张,按徐某工作年限为3年计算其经济补偿金;第二种观点认为,因双方未订立书面的劳动合同,现该酒店提供的辞职书证据不能证明徐某的复职时间,不足以证明徐某离职半年、重新入职的事实,且徐某对该辞职书的证明目的予以否认,使徐某工作年限的事实处于争伪不明的状态。虽然徐某对其辩解未能提供证据予以证实,但从保护劳动者权益出发,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发生劳动纠纷,举证责任应当倒置,用人单位应对处于争伪不明的事实承担举证不能的责任。因此,应支持徐某的主张,按其工作年限为8年计算其经济补偿金。案例解读:举证责任是否都是遵循“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正如本案一样,如何分配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的举证责任往往是处理劳动纠纷问题的关键所在。举证责任的分配是指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或者反驳对方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有责任提供证据加以证明。没有证据或者证据不足以证明当事人的事实主张的,由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后果。举证责任分配的一般原则是“谁主张,谁举证”。但也有例外情况,举证责任分配需要考虑当事人举证的能力,以及举证的可能性和现实性。在劳动争议案件中,用人单位相对劳动者处于强势地位,很多证据都在用人单位的掌控之中,比如各种劳动人事资料、工资表都是用人单位在保管,一旦发生纠纷,劳动者无法获得这些证据材料。因此,为了确保举证责任分配的公平,法律对于特定事项规定了“举证责任倒置”。所谓举证责任倒置,是指根据法律规定,将通常情形下本应由提出主张的一方当事人就某种事实负举证责任,而由对方当事人就该种事实存在或不存在承担举证责任,如果对方当事人不能举证证明,使事情处于真伪不明的状态,则推定提出主张的一方当事人的事实主张成立的一种举证责任分配制度。举证责任倒置一般应有法律的明确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13条明确规定:“因用人单位作出的开除、除名、辞退、解除劳动合同、减少劳动报酬、计算劳动者工作年限等决定而发生的劳动争议,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根据以上分析,本案中对于徐某的工作年限的事实,应该由用人单位该酒店举证证明,若该酒店不能举证证明或拒不提供证据证明,使事实处于真伪不明的状态,则可以推定徐某的主张成立。因此,本案应当支持徐某的诉讼请求。相信看完不签订劳动合同案例之后,你已了解到了不签订劳动合同会造成哪些损失,在参加工作的时候,为了避免以后纠纷,我们应尽可能签订劳动协议,否则,有可能会造成很大损失。如果您有这方面的帮助,可以咨询的专业律师寻求帮助。
  
  
  


·疗养期间脑溢血算不算工伤?
      疗养期间脑溢血算不算工伤? 一、疗养期间脑溢血算不算工伤? 不算是工伤,因为是突发疾病。但是也要看具体情况,比如突发疾病是不是由工作引发的。具体算不算工伤,应该由权威部门经过详细的勘察最终认定。 按最新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


·合同到期员工不续签有补偿吗?
      新员工到单位上班,在办入职手续的时候,会签订一份劳动合同,将工作上的各种注意事项规定好。目前,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都有一个合同期,不会是无固定期限的,一般期限在三年以内。那么,合同到期员工不续签有补偿吗?下面我们一起跟随我们了解下有关知识。 一、合同到期员工不续签有补偿吗? 1、如果单位不续签,需要进行经济补偿。用人单位提出不续签的,应该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工作1年支付1个月工...


·劳动者入职多久必须签合同?
      有些劳动者在找到新工作之后,由于用人单位迟迟没有与之签订劳动合同而焦虑,担心工作结束后拿不到工资或者害怕自己进入了一个不良的企业。所以很多劳动者在找工作时都会要求必须与用人单位签订合同。那么,劳动者入职多久必须签合同?下面我们为您带来相关法律知识,欢迎阅读! 一、入职多久必须签合同 用人单位应该在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的一个月内,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否则自应当订立劳动合同之日...


·建筑工程合同法全文 建筑工程合同法详细规定
      建筑工程合同法全文 建筑工程合同法详细规定 建筑工程合同法全文 建筑工程合同法详细规定 《民法典》第十八章、建设工程合同 第七百八十八条??建设工程合同是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建设工程合同包括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合同。 第七百八十九条??建设工程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第七百九十条??建设工程的招标投标活动,应当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公开、公平、...


·职工的职业健康检查档案由谁保管
      职工的职业健康检查档案由谁保管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妥善保存员工健康监护档案。用人单位也可制定相关规定,与员工协商由员工个人保管其劳动者职业健康监护档案。1、职工的健康职业档案,是通过检查,对职工的健康状况进行评估,以及预防将来可能会患的疾病,降低职业病风险。帮助用人单位和职工及早的预防疾病,有助于员工个人和用人及早采取必要的健康保护措施。用人单位肩负着为职工建立职业健康检查档案的义...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多久?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多久?一、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1年 ?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二、申请劳动仲裁的程序是什么? 当事人申请劳动争议仲裁,当事人应当亲自或者书面委托代理人到有管辖权的仲裁委书面申请,按照申请...


·常见的劳动争议仲裁请求事项有什么?
      常见的劳动争议仲裁请求事项有什么? 一、常见的劳动争议仲裁请求事项有什么 1、劳动仲裁申请书的请求事项就是申请劳动仲裁的目的是什么,要求是什么,希望仲裁机构支持怎么样的诉讼要求。对于劳动纠纷案件来说, 2、请求事项一般包括,要求被申请人支付工资、加班费、经济补偿金或者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支付未安排休年休假的折算工资、提成、年终奖等。最终的请求事项是需要根据案件的具体情...


·违法续签劳动合同赔偿是怎么规定的?
      违法续签劳动合同赔偿是怎么规定的? 1、按照我国《劳动合同法》第44条第1款的规定,劳动合同期满的,劳动合同终止。按该法第46条第5项规定,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44条第1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因此,如果劳动者在单位连续工作未满10年,当劳动合同到期限后,单位不愿意...


·劳动仲裁法院强制执行期限多长时间
      劳动仲裁申请强制执行的期限为两年。按照《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九条的规定,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前款规定的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八条申请...


·脑出血到底算不算工伤?
      脑出血到底算不算工伤?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地点内可以认定为工伤事故,工伤认定是劳动行政部门依据法律的授权对职工因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是否属于工伤或者视同工伤给予定性的行政确认行为。劳动者在工作或视同工作过程中因操作不当或其它原因造成了对人身的侵害,为了鉴定该侵害的主体而对过程进行的定性的行为。根据我国的相关规定,一般由劳动行政部门来确认。二、工伤认定的范围我国原劳动部1996年...


·调休是否能代替加班工资
      调休是否能代替加班工资在用人单位安排员工加班的情况下,需要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支付加班工资才行,否则员工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进行维权。但有的单位却以调休来代替应该给付给员工的加班工资。那从法律角度分析的话,调休是否能代替加班工资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一、调休是否能代替加班工资职工正常工作时间为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劳动法》规定,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镇江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913441761 137708319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