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913441761 13770831974
律师团队
>>
  • 镇江律师姜春律师
  • 镇江律师朱律师
  • 镇江律师叶律师
  • 镇江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镇江市区、句容、丹阳、扬中市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倒卖文物罪


镇江律师网 www.zj48.net


  

 
 
    一、概念及其构成
    倒卖文物罪,是指以牟利为目的,倒卖国家禁止经营的文物,情节严重的行为。
    (一)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的文物管理制度。国家的文物管理制度,主要是以文物保护法为核心的一系列有关文物保护的法规。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地下、内水和海中遗存的一切文物,属于国家所有。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石窟寺属于国家所有。国家机关、部队、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组织收藏的文物,属于国家所有。文物只能由文化行政主管部门指定的单位收购,其他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经营文物收购业务。对于那些以牟利为目的,倒卖国家禁止买卖的文物,势必影响国家对于文物的管理,损害我国文化行政部门的声誉,扰乱文物市场和正常的文物收购秩序,因此、本法将倒卖文物规定为犯罪予以惩治。
    本罪的对象是国家禁止经营的文物,所谓“国家禁止经营的文物”,是指受国家保护的并由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核定公布的属于禁止经营的文物。1992年国家文物局等部门就曾下发《关于加强文物市场管理的通知》,规定了部分禁止经营的文物的具体范围,是指未经许可不得经营的一、二、三级珍贵文物以及其他受国家保护的具有重大历史、文化、科学价值的文物。
    (二)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倒卖国家禁止买卖的文物,情节严重的行为,所谓倒卖,是指以牟利为目的出售、购买国家禁止经营的文物的行为,行为人倒卖的对象只能是国家禁止经代的文物。如果倒卖的不是国家禁止经营的文物,就不构成本罪,构成本罪,还要求必须具备情节严重的要素。根据司法实践,所谓情节严重,是指倒卖三级文物的,非法获利数额较大的,非法经营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倒卖三级以下文物、倒卖三级以下文物多件的等情节。而倒卖二级文物的、倒卖一级文物的,非法获利数额巨大的、非法经营数额巨大的、或者倒卖稀世国宝的等等,则属于情节特别严重。
    (三)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成为本罪主体。依本条第2款之规定,单位也可成为本罪的主体。
    (四)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且以牟利为目的。行为人不具有故意的心理不构成本罪,还必须同时具有牟利的目的,才能构成本罪。对于那些确实既无牟利目的,也无行使目的,而纯粹因为个人兴趣的,不以犯罪论处。此外,对于不知是禁止买卖的文物而买卖的,也不以犯罪论处。



  

    二、处罚
    犯本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本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上述的规定处罚。
 


·非法捕捞水产品罪
      

 
 
    一、概念及其构成
   非法捕捞水产品罪,是指违反保护水产资源法规,在禁渔区、禁渔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捕捞水产品,情节严重的行为。
   (一)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保护水产资源的管理制度。水产资源...


·非法处置进口的固体废物罪
      

 
 
    一、概念及其构成
    非法处置进口的固体废物罪,是指违反国家规定,将境外的固体废物进境倾倒、堆放、处置的行为。
    (一)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防治固体废物污染环境...


·强迫卖淫罪
      

 
 
    一、概念及其构成
    强迫卖淫罪,是指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迫使他人卖淫的行为。
    (一)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人身权利和性的不可侵犯的权利,犯罪的对象是“...


·破坏监管秩序罪
      

 
 
    一、概念及其构成
    破坏监管秩序罪,是指依法被关押的罪犯,有法定破坏监管秩序行为之一的,情节严重的行为。
    (一)客体要件
    本罪所侵犯的客体,就是我国劳改机关的监押管理...


·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
      

 
 
    一、概念及其构成
    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是指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或者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行为。
    (一)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人民法院...


·聚众冲击国家机关罪
      

 
 
    一、概念及其构成
    聚众冲击国家机关罪是指组织、策划、指挥或者积极参加聚众强行侵入国家机关的活动,致使国家机关工作无法进行,造成严重损失的行为。
    (一)客体要件
    本罪...


·破坏集会、游行、示威罪
      

 
 
    一、概念及其构成
    破坏集会、游行、示威罪,是指扰乱、冲击或者以其他方法破坏依法举行的集会、游行、示威,造成公共秩序混乱的行为。
    (一)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为社会...


·强迫卖血罪
      

 
 
    一、概念及其构成
    强迫卖血罪,是指以暴力、威胁方法强迫他人出卖血液的行为。
    (一)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是复杂客体,其主要客体是国家对血液的管理制度,次要客体是公共卫...


·非法携带武器、管制刀具、爆炸物参加集会、游行、示威罪
      

 
 
    一、概念及其构成
    非法携带武器、管制刀具、爆炸物参加集会、游行、示威罪。是指违反法律规定,携带武器、管制刀具或者爆炸物参加集会、游行、示威,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
    (一)客体要件
 &nbs...


·组织淫秽表演罪
      

 
 
    一、概念及其构成
    ,是指组织进行淫秽表演的行为。
    (一)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社会道德风尚和社会治安秩序。在社会上组织淫秽表演对于人民的身心健康会造成危害,也极...


·破坏永久性测量标志罪
      

 
 
    一、概念及其构成
    破坏永久性测量标志罪,是指故意破坏国家边境的永久性测量标志的行为。
    (一)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永久性测量标志的正常管理活动。测量是从事...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镇江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913441761 137708319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