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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可以在登记地法院起诉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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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般情况下提起离婚诉讼是要到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提起的。但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十二条规定,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十二条规定,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我县征地信息公开的内容是怎么样的?
       信息公开,就是关于政府,一些法律授权的国家机关等,在处理事务,执法办事的过程中,要求透明化,就比如我们的法院,无论当事人还是其他和案件没有关系的人,都是可以旁听的,但是也有存在例外的。那么我县征地信息公开的内容是在怎么样的? 一、我县征地信息公开 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有哪些 政务公开,是指狭义上的政府信息公开。 是行政机关公开其行政事务,强调的是行政机关要公开其执法依据...


·自建房土地使用权证怎么办理
      农村的土地属于集体土地,城市的土地属于国有土地。并且,在我国农村以及城市的房子是有差别的。“自建房”指的就是在农村的农民自己修盖的房屋。我们知道城市的房屋属于商品房,是有土地使用权证的。那么对于自建房土地使用权证怎么办理呢?我们为您做出介绍。 一、自建房土地使用权证怎么办理 1、自建房需要向房屋所属乡镇国土资源管理所提出申请,领取土地登记申请审批表,并且提交以下材料: (...


·长春征地补偿标准2023是什么?
      征地补偿是我们国家对于被征地的人的利益损害做出的一个补偿规定,所以说对于被征地人来说作用往往是非常巨大的。对于长春征地补偿是有着区域的划分的,对于不同的区域的补偿是不一样的,但是一般来说都是按照一平方50-160元之间的补偿标准进行补偿。长春市征地补偿标准长春市市区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长府发〔2010〕8 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直属机构:为保护被征地农民...


·农田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农田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土地政策指的是国家根据一定时期内的政治和经济任务,在土地资源开发、利用、治理、保护和管理方面规定的行动准则。它是处理土地关系中各种矛盾的重要调节手段,一般包括地权政策、土地金融政策和土地赋税政策等。但是随着社会的发展,农村征地越来越多,农民的土地补偿又进入了新一环节的窘境,农村征地赔偿标准又是怎么计算的呢?下面我们给您整理了具体的内容,供您阅读,希望...


·集体土地使用权证丢失怎么补办?
      集体土地使用权证丢失怎么补办?在我们国家,公民享受土地的使用权,但是土地的所有权归国家所有。集体土地使用权证是公民享受土地使用权的证书,只有公民拥有证书才能证明其公民是土地使用权的拥有者。在日常生活中,经常有人粗心大意丢失各类证件,那集体土地使用权证丢失后,公民该怎么进行补办呢?接下来,让我为您介绍一下。 一、集体土地使用权证丢失后补办需要什么材料 1.集体土地证遗失补办的材...


·向个人租赁土地合同无偿使用包括哪些内容?
      向个人租赁土地合同无偿使用包括哪些内容? 一、向个人租赁土地合同无偿使用包括哪些内容? 出租人(甲方): 承租人(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双方自愿原则,就租赁土地事宜经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租赁土地范围及用途 乙方承租甲方土地面积 平方米,用以 。 第二条:租赁土地期限 租赁开始时间为 年 月 日,结束时间为 年 月 ...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征收土地价格是多少?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征收土地价格是多少?土地在我国不论是什么时候都是非常重要的,在我们现实生活中,政府在进行收土地的时候有一个价格标准,对于被征收的人来说征收土地价格是他们比较关心的问题,那么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征收土地价格是多少?那么,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相关的知识。一、国家征收土地价格是多少?1、土地征收的安置补助费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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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注册地址租赁协议应该如何书写? 公司注册地址即公司的住所,公司以其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为住所。是公司注册的条件与要素之一。因此,选择一个好的公司注册地址是非常重要的。那么,应该如何来书写公司注册地址租赁协议,有何要求呢?在下文中对这个问题进行了相关介绍,请您往下阅读。 公司注册地址租赁协议范文 本合同双方当事人: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


·货款合同履行地如何确定,需准备哪些资料
      货款合同履行地如何确定,需准备哪些资料一、货款纠纷合同履行地如何确定? 第一种观点:依据《合同法》第62条“履行地点不明确,给付货币的,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认为民间借贷应以接受货币一方即出借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 第二种观点: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如何确定借款合同履行地问题的批复》,“合同履行地是指当事人履行合同约定义务的地点。借款合同是双务合同,标的物为货币。贷款方与...


·集体土地更改土地使用人的名字是否可以
      集体土地更改土地使用人的名字是否可以?农村集体土地使用证改名字是可以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六条,依法改变土地所有权、使用权的,因依法转让地上建筑物、构筑物等附着物导致土地使用权转移的,必须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土地变更登记申请,由原土地登记机关依法进行土地所有权、使用权变更登记。土地所有权、使用权的变更,自变更登记之日起生效。...


·甘肃高速公路征地补偿标准2023年是怎样的?
      甘肃高速公路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高速公路是国家经济发展和交通运输的生命动脉,近几年,国家持续推进高速公路基础设施建设,力争建成七纵三横的公路运输网络,其中,甘肃省是西北地区公路网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在高速公路建设中,按照设计规划需要对建设区域内的部分集体土地进行征用,那么,甘肃高速公路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呢? 一、永久用地征地拆迁补偿相关标准。 1、征地补偿费(含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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