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913441761 13770831974
律师团队
>>
  • 镇江律师姜春律师
  • 镇江律师朱律师
  • 镇江律师叶律师
  • 镇江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镇江市区、句容、丹阳、扬中市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离婚后房产长期不过户离婚协议还有法律效应吗


镇江律师网 www.zj48.net


  有法律效应。如果是协议离婚并已经拿到离婚证,那么离婚协议是一直有效的,如果对方不配合办理,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配合过户。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或者当事人因离婚就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当事人因履行上述财产分割协议发生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八条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或者当事人因离婚就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当事人因履行上述财产分割协议发生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买商品房注意的细节有哪些
      买商品房注意的细节有哪些 商品房包括商品房现房和商品房预售房,不管是购买哪种商品房,作为购房者,买商品房注意的细节有哪些呢?购房者在购买商品房签订购房合同时一般都会事先约定房屋的具体情况,不过,在收房后,如果购房者发现所购买的商品房有瑕疵怎么办呢?对于这些问题,下文中将详细为您进行介绍。 一、买商品房注意的细节有哪些 购买者在购买预售的商品房时应把握好以下几个重要环节: ...


·房屋注销抵押他项权证到了抵押期限怎么办?
      房屋注销抵押他项权证到了抵押期限怎么办? 不管是合同也好,还有我们关注的房子的房产证也好都是有一定的时间期限的,不可能说永远都不会到期,这是不和常理规定的。所以必然的他项权证也是有时间期限的,关于房屋注销抵押他项权证到了抵押期限怎么办? 一、 房屋注销抵押他项权证到了抵押期限怎么办 房地产抵押是对债权人进行的抵押担保,根据我国《担保法》的规定,担保有效期最长为主合同期满二...


·一、房屋质量合格证明是什么?
      一、房屋质量合格证明是什么 正确的 ?房屋验收 ?程序 1、查看三书一证一表。《住宅质量保证书》(可带走)、《住宅使用说明书》(可带走)、《建筑工程质量认定书》,“一证”是指《房地产开发建设项目竣工综合验收合格证》,“一表”是指《竣工验收备案表》。根据国务院颁布的《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规定:“房地产开发项目竣工后,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 2、验收。一般收...


·生活中离婚诉讼中婚前房产婚后增值部分如何分割按相关规定
      生活中离婚诉讼中婚前房产婚后增值部分如何分割按相关规定,对于婚前财产婚后增值部分,除孳息和自然增值外,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按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相关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五条 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除孳息和自然增值外,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十条规定,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


·房贷晚了一天算逾期吗
      房贷晚了一天算逾期吗其实房贷只能按时还,就算是晚一天还也算逾期。房贷如果是没有按时还是会上征信,所以对于房贷的还款时间一定要注意。房贷晚一天算逾期,但是不会上征信,在每一笔贷款或者每一张信用卡发放之后,各商业银行每个月都要按照央行规定的格式,把借款人的还款记录提交给征信系统,并在这个基础上形成个人信用报告。二、房贷逾期怎么办1、延长贷款期限。如不能按照原还款计划按期还房贷,可以...


·一、成都个体户买房条件有哪些?
      一、成都个体户买房条件有哪些?成都个体户买房条件主要是买房者的信用要好。买房子我们要注意下买房的条件,不少的城市对于买房都是有要求和条件的,达到了条件才可以进行房屋的申请。个体户买房子的话要提供相关的资料和证件,这样才能更好地进行办理。主要的条件如下:1、有贷款地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的身份证明,比如暂住证等;2、信用良好,有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经济能力;3、有合法的购房合同或协议...


·如果离婚房产除名,有贷款可以吗?
      如果离婚房产除名,有贷款可以吗?如果离婚房产证除名有贷款可以办理转按揭即可。夫妻离婚,一般有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两种方式,其办理房地产更名手续如下:(一)协议离婚方式下的房产证更名手续协议离婚(离婚双方协商一致)的,要办理离婚后房产证更名,需要离婚双方凭以下材料到当地房产交易中心办理:1、身份证(及复印件);2、离婚协议书(离婚协议书须加盖民政部门公章或民政档案部门印章);3、离...


·购房合同丢失怎么办房产证?
      购房合同丢失怎么办房产证?如果丢失了,要及时采取相应的补救措施,而在不同的时期所采取的补救措施各不相同,大致可分为以下三种:1、在购房合同没有做预售登记前,如果购房者丢失合同,只需将剩余的合同作废,和开发商重新签订一份合同。2、在购房合同做完预售登记,没开始办理银行按揭前,如果购房者丢失合同,可在报纸上刊登声明合同作废,到三个月期满后,拿着报纸去做预售登记的机关申请注销所签订的...


·房屋出租人不是把自己的房子出租出去就万事大吉了,房屋出租人的
      房屋出租人不是把自己的房子出租出去就万事大吉了,房屋出租人的义务理应承担相应的义务。出租房子的过程中近年来总会出现一些纠纷,很多都是因为双方并不明确自己有哪些义务。那通常房屋出租人有哪些义务呢?而在租赁房屋的时候这个租期又是多久?下文中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房屋出租人有哪些义务 1、交付出租房屋的义务。出租人应当按照约定将出租房屋交付承租人占有、使用和受益。2、出租房屋保持...


·仲裁委可以管辖房产纠纷吗?
      仲裁委可以管辖房产纠纷吗? 房地产仲裁机构可受理的房地产争议案件 1、房屋买卖的争议,包括房产买卖合同、价格、优先购买权等。 2、房屋所有权争议,包括所有权归属、份额、变更、析产、交换等。 3、房屋使用权争议,包括租赁、租金、强占、返还、占有、交换、转租、转让等方面的争议。 4、他项权利与相邻关系争议,包括通行、典当及与相邻房屋发生的权利和义务。如:影响房屋...


·手写借条抵押房子是否具有效力
      手写借条抵押房子是否具有效力 二、手写借条抵押房子是否具有效力 依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以房屋作为抵押物借款的,要签订抵押合同,手写借条抵押房屋的,只要借条内容合法,并且办理了抵押登记的,是具有法律效力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十九条 抵押合同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被担保的主债权种类、数额; (二)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 (三)抵押物的名称、数量、质量...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镇江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913441761 137708319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