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913441761 13770831974
律师团队
>>
  • 镇江律师姜春律师
  • 镇江律师朱律师
  • 镇江律师叶律师
  • 镇江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镇江市区、句容、丹阳、扬中市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没领结婚证能要回彩礼嘛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


镇江律师网 www.zj48.net


  没领结婚证能要回彩礼嘛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以下简称司法解释(二)〕第十条作出了如下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此条规定所坚持的基本原则是在决定彩礼是否返还时,是以当事人是否已经缔结婚姻关系为主要判断依据的。即给付彩礼后未缔结婚姻关系的,原则上收受彩礼一方应当返还彩礼;给付彩礼后如果已经结婚的,原则上彩礼不予返还,只是在第(二)、(三)项的情形下才支持当事人的返还请求。此条司法解释为各级人民法院在审理婚约阶段(即未缔结婚姻关系阶段)和合法婚姻阶段(即已缔结婚姻关系阶段)发生的彩礼返还纠纷提供了法律依据,但对于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即同居关系)而发生的彩礼返还纠纷该如何处理并没有规定。依据司法解释规定,没领结婚证是可以返还彩礼的。二、离婚返还彩礼时,生活困难怎么理解《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七条对“生活困难”的含义作出了这样的解释:“婚姻法第四十二条所称‘生活困难’,是指依靠个人财产和离婚时分得的财产无法维持当地基本生活水平。”据此,“生活困难”应当是指绝对困难,而不是相对困难。《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中的“生活困难”的理解也应当与上述解释一致。即所谓绝对困难是实实在在的困难,是因为给付彩礼后,造成其生活靠自己的力量已经无法维持当地最基本的生活水平,而不是与给付彩礼之前相比,财产受到损失,相对于原来的生活条件比较困难了。对于彩礼的给予是属于民事行为的体现,对于彩礼的金额没有明确的规定,但是退换彩礼有一定的规定的。律师表示,彩礼一般是以结婚为目的,在婚前按习俗一方给付另一方的贵重财物。彩礼数额多数是根据双方的经济能力协商确定,法律上并未限制彩礼数额。
  
  
  


·如何提高手机短信的证明效力?
      司法实践中将手机短信是归入“视听资料”类证据。视听资料在我国的证据归类中定性为间接证据,其不能单独或者直接证明案件事实的证据。除了需要法院审查核实外,还需要同其他的证据相互印证,才能组成一个证据链被认可,与直接证据相比证明效力较低。
     那么如何让法院将手机短信认定为有效证据呢?  
 ...


·拘留所能单独关押女的吗?
      拘留所能单独关押女的吗?拘留所一般不会单独关押女的,行政拘留一般都是集体关押,行政拘留关押在拘留所。《拘留所条例》第九条规定:拘留所应当凭拘留决定机关的拘留决定文书及时收拘被拘留人。需要异地收拘的,拘留决定机关应当出具相关法律文书和需要异地收拘的书面说明,并经异地拘留所主管公安机关批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行政拘留的期限为1日以上15日以下,合并执行的最...


·结婚了又想离婚彩礼钱能要回来吗
      一、结婚了又想离婚彩礼钱能要回来吗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作出了如下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之一,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根据上述规定可知: 1.双方未办理结婚登...


·离婚诉讼财产评估的费用是多少钱?
      离婚诉讼财产评估的费用是多少钱? 一、离婚诉讼财产评估的费用是多少钱? 1、房地产价格评估收费、土地价格评估收费标准实府定价,其收费标准按照标的总额采取差额定率分档累进制,每宗房地产价格评估收费不足300元的,按300元收取。 2、为土地使用权抵押而进行的土地价格评估,评估机构按一般宗地评估费标准的50%计收评估费,清产核资中的土地价格评估,按一般宗地评估费标准的30%计...


·离婚后孩子归女方,男方抚养费要给多少
      离婚后孩子归女方,男方抚养费要给多少 在离婚案件中,人民法院在确定子女抚养费的数额时,一般是根据以下三大标准来确定: (1)子女的实际需要。 (2)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 (3)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 根据司法解释,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后,孩子的抚养费可按以下标准支付: (1)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


·离婚财产法院手续费是怎样的
      离婚财产法院手续费是怎样的 离婚案件按最高人民法院的规定,每件10-50元;如果涉及分割财产,财产的总额不超过一万元,不另收费用,超过一万元,超过部分增收1%作为诉讼费;该离婚诉讼费由谁承担,在案件结束时,由人民法院确定。 原告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人民法院作出立案受理决定时,同时通知原告预交诉讼费。 离婚财产纠纷法院怎么收费 原告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人民法院作出立案受理...


·女方要求离婚财产分割的条件是什么?
      在离婚纠纷中,当事人双方不仅可以就子女的抚养问题提出自己的意见,还可以就财产分割方面提出自己的方案,亦即无论男方还是女方要求离婚财产分割法律都是允许的。只要分割的是夫妻共同财产,并且分割方法公平,都会得到法院的支持。下面我们就为您总结了女方要求离婚财产分割条件的法律知识。 一、提出离婚财产分割的条件 《新婚姻法》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


·约定男方不支付抚养费可以吗?
      约定男方不支付抚养费可以吗? 关于抚养费的要求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规定,夫妻双方在离婚协议上约定,一方在离婚之后可以不支付未成年子女抚养费的,这样的条款约定其实是具备法律效力的。当然,前提还是要建立在双方自愿并且协商一致的基础上。 这样的话,离婚后将由获得抚养权的一方负担孩子接下来成长过程中的全部生活必须费和教育费了。 当然也会存在一些法律承认的特殊情况存...


·夫妻不在一起多久可以算自动离婚
      一、夫妻不在一起多久可以算自动离婚首先,在这里纠正大多数人的一个错误认识,在生活中很多人都认为夫妻分居满一段时间后就自动解除婚姻关系了,其实,这种想法是错误的,是没有法律依据的。我国法定的离婚方式只有两种: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其他方式离婚法律是不承认的。因此,不管夫妻分居几年都是不能自动离婚的。二、分居多久才能离婚?1、对于分居多久才能离婚,婚姻法没有明文规定。2、婚姻法规定,...


·一、离婚协议财产放弃是否可以?
      一、离婚协议财产放弃是否可以? 离婚协议财产如果是出自于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是可以的。 离婚协议书的要求有哪些 (一)离婚协议书的内容规范 1、明确表示双方自愿离婚; 2、协议内容为双方自愿达成; 3、有对子女抚养、财产和债务的一致处理意见。 (二)离婚协议书的形式要求 1、使用A4纸张、蓝黑墨水笔或者黑色签字笔书写或打印; 2、提交一式三份...


·如何变更孩子的抚养权?
      如何变更孩子的抚养权? 孩子是一个家庭的希望,在感情破裂,双方离婚的时候,一般要对孩子的抚养权进行分割,一般情况下,都会积极争取孩子的抚养权,但是总归只能属于一方,如果以后想要变更孩子的抚养权应该怎么办?需要什么样的法律依据呢? 一、变更孩子的抚养权形式 1、双方协议变更。父母双方协议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只要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和保障子女合法权益,则应予准予,就是说父母之间...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镇江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913441761 137708319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