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913441761 13770831974
律师团队
>>
  • 镇江律师姜春律师
  • 镇江律师朱律师
  • 镇江律师叶律师
  • 镇江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镇江市区、句容、丹阳、扬中市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医疗事故赔偿死亡要给赔偿金吗


镇江律师网 www.zj48.net


  医疗事故赔偿死亡要给赔偿金吗
  
  一、医疗事故赔偿死亡要给赔偿金吗
  
  需要的,死亡赔偿金由以下部分构成
  
  (一)丧葬费
  
  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二)死亡赔偿金
  
  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
  
  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三)其他
  
  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赔偿标准:
  
  死亡赔偿金=事故责任人所在地上一年度人均收入×20年
  
  死亡赔偿金赔偿的对象是余命,但又不完全是余命,如果年龄太小,赔偿20年就完了,年龄大一点的就是年龄每增加一岁就减少一年。死亡赔偿金采纳了系“继承丧失说”,并非精神抚慰金,其计算公式为:
  
  1.城镇居民为:死亡赔偿金=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年[60周岁以上的为(实际年龄-60);75周岁以上为5年]
  
  2.农村居民为:死亡赔偿金=上一年度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N〔N:60周岁以下为20年(含);60周岁以上:N=(实际年龄-60);75周岁以上为5年〕
  
  3.60周岁以下人员的死亡赔偿金=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20年。
  
  4.60周岁—75周岁人员的死亡赔偿金=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20-(实际年龄-60)]。
  
  (5)75周岁以上人员的死亡赔偿金=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5年
  
  二、法律、法规及司法解释对“死亡赔偿金”的规定
  
  1、《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二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造成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死亡的,应当支付丧葬费、死亡赔偿金以及由死者生前扶养的人所必需的生活费等费用。
  
  2、《国家赔偿法》第二十七条第(三)项规定:侵犯公民生命健康权造成死亡的,应当支付死亡赔偿金、丧葬费,总额为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二十倍。
  
  3、《产品质量法》第四十四条规定: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受害人死亡的,应当支付丧葬费、死亡赔偿金以及由死者生前扶养的人所必需的生活费等费用。
  
  4、《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五十条第十一款规定:精神损害抚慰金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造成患者死亡的,赔偿年限最长不超过6年。
  
  5、《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规定:职工因工死亡,其直系亲属可领取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48个月至60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6、《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已废止)第三十七条规定:死亡补偿费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计算,补偿十年。对不满十六周岁的,年龄每小一岁减少一年;对七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最低均不少于五年。
  
  7、《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规定:精神损害抚慰金包括以下方式:(一)致人残疾的,为残疾赔偿金;(二)致人死亡的,为死亡赔偿金;(三)其他损害情形的精神抚慰金。”
  
  8、《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九条规定: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9、《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触电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规定:因触电引起的人身损害赔偿范围包括:(八)死亡补偿费:按照当地平均生活费计算,补偿二十年。对七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少计一年,但补偿年限最低不少于十年。
  
  10、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外海上人身伤亡案件损害赔偿的具体规定(试行)》四规定:死亡赔偿范围和计算公式(一)收入损失。提指根据死者生前的综合收入水平计算的收入损失。收入损失=(年收入-年个人生活费)×死亡时起至退休的年数 退休收入×10 死者年个人生活费占年收入的25%-30%。(三)安抚费。是指对死者遗属的精神损失所给予的补偿。
  
  赔偿金的数额主要由死者的年龄确定。所以虽然赔偿金不等于死亡赔偿金,但死亡赔偿金的占比最大也最重要。家属索赔的时候要关注当地每年最新的赔偿标准,以确定赔偿数额。
  
  
  
  
  
  
  
  


·医疗纠纷诉讼怎么办,诉讼程序是怎样的
      医疗纠纷诉讼怎么办,诉讼程序是怎样的?在日常社会生活中,医疗纠纷的事例是比较常见的,在发生医疗纠纷之后,一方负责人应当采取适当措施减轻患者的受损程度,然后双方需要商议赔偿事宜,对于协商无法达成一致的,患者一般会提起诉讼。此时,医疗纠纷诉讼怎么办? 一、医疗纠纷诉讼怎么办? (一)诉前准备工作 医疗纠纷发生后,患方应第一时间和医务科联系、投诉,要求复印诊疗病历,并会同医方代表一...


·泉州医保需要什么手续?
      医保是社会强制性购买的保险,作为劳动者,我们的医保是统一由单位代扣代缴。分为两部分,单位缴纳部分和个人缴纳部分。购买医保后,就可以领取国家下发的医保卡,享受医保福利。那么泉州医保需要什么手续呢?下面我们一下来了解一下吧。 ?泉州医保需要的手续和资料 一、办理医保卡需要的资料 1、参保人携带本人有效证件(身份证、户口簿等),至邻近的区县医保中心申请办理,区县医保中心当场予以办...


·医疗责任事故法律责任是什么?
      医疗责任事故法律责任是什么?《刑法》第335条规定:“医务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条例》第55条规定:“医疗机构发生医疗事故的,由卫生行政部门根据医疗事故等级和情节,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责令限期停业整顿直至由原发证部门吊销执业许可证,对负有责任的医务人员依照刑法关于医疗事故罪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


·医疗事故赔偿最高多少
      医疗事故赔偿最高多少,怎么赔偿医疗事故日常生活中,医疗事故时有发生。很多时候都会对患者人身造成损害,这就要对患者进行相应的赔偿。那么您知道医疗事故的最高赔偿是多少吗?我们将在本篇文章中,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凭据支付,但不包括原发病医疗费用。结案后确实需要继续治疗的,按照基本医疗费用支付。 (二)误工费:患...


·导致重症患者医疗纠纷的原因有哪些
      导致重症患者医疗纠纷的原因有哪些?随着医疗制度的逐步完善,人们对就医的要求水准也越来越高,并且科技的发展,使得患者及患者家属对疾病也越来越了解。所以,近几年来医患关系越来越紧张,出现了各式各样的医疗纠纷事件。那么,导致重症患者医疗纠纷的原因到底有哪些呢? 一、患者及患者家属的原因 1、对医院期望值过高2、希望少付医疗费用3、不了解医疗知识而发生的误解4、对治疗不满意5、对医务人...


·对方宁愿拘留也不赔医药费怎么办?
      对方宁愿拘留也不赔医药费怎么办?交通事故发生后,交警会出具现场,并出具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肇事司机负全责的,应当承担医药费等费用。有时候,受害者家属会碰上老赖,声称宁可被拘留,也不赔偿医疗费。在这种情况下,受害者不应该无路可走,那么,对方宁愿拘留也不赔医药费怎么办?下面我们通过本文了解下。一、对方宁愿拘留也不赔医药费怎么办?行政拘留后不赔偿医药费的,也不会延长拘留,正常释放。受...


·鉴定医疗过错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鉴定医疗过错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一、医疗过错是什么? 医疗过错,是指医疗行为人通过违背法律和道德的行为表现出来的主观状态。 过错是侵权行为学的一个概念,包括故意和过失。医疗过错也包括故意和过失,故意包括分为直接故意和间接故意,直接故意是指明知某一行为的损害后果,而积极追求这一损害后果发生的心态;间接故意是明知某一行为的损害后果,而放任这一后果发生的心态。无论哪一种故意,放在医...


·医疗损害责任的特殊情形有哪些
      医疗损害责任的特殊情形有哪些?医疗损害责任的特殊类型有几种 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应当向患者说明病情和医疗措施。需要实施手术、特殊检查、特殊治疗的,医务人员应当及时向患者说明医疗风险、替代医疗方案等情况,并取得其书面同意;不宜向患者说明的,应当向患者的近亲属说明,并取得其书面同意。 医务人员未尽到前款义务,造成患者损害的,医疗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未尽到与当...


·医院合同工毁约按照辞职流程不支付违约金吗
      医院合同工毁约按照辞职流程不支付违约金吗一般情况下,医院合同工违约金是不要赔付的,只需要在离职前提前三十日通知用人单位即可,不需要额外地赔付违约金,大家只要按时及时地和医院一方提交辞职信即可。还有一特殊情况,即在签订的合同中是否存在有关违约金的相关规定,如有,那么就需要如约履行赔付规定的金额。二、员工离职分类1、员工主动离职,即员工单方面向企业提出离职申请;2、企业因为员工不胜...


·北京医患律师怎么处理纠纷?
      北京医患律师怎么处理纠纷? 一、律师建议的处理医患纠纷流程 1、医患双方发生纠纷时,先由当事科室负责人负责向患方进行解释、说明,组织有关人员继续未完成的医疗活动。 2、需医务部解决时患者及家属首先应递交书面报告,报告中应如实写明事件的经过和对医疗行为有何异议。同时要求当事医务人员或科室负责人提交书面报告及相关材料。 3、医务部在按受患方书面申请后在1个工作日内对该医疗事件进行...


·如何认定医疗事故的完全责任
      如何认定医疗事故的完全责任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是存在举证责任问题的,鉴定专家可以推定医疗事故成立。值得注意的是,在根据举证责任认定的医疗事故中,医疗事故的责任程度一定推定为 “完全责任”,而不可能是其他责任种类。卫生部办公厅2005年1月21日印发《卫生部关于医疗机构不配合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所应承担的责任的批复》明确规定:医疗机构违反《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的有关规定,不如实提供相关材料...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镇江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913441761 137708319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