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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不属于著作权保护的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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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哪些不属于著作权保护的作品根据我国《著作权法》的规定,有三种类型的作品不受法律保护。第一种是依法禁止出版、传播的作品。第二种是不适用于《著作权法》的作品。它们包括下列作品:(1)法律、法规,国家的决议、决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质的文件,极其官方正式译文;(2)时事新闻;(3)历法、通用数表、通用表格和公式。第三种是超过了《著作权法》规定的保护期限的作品。二、著作权的保护期限是多久(1)作者的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的保护期不受限制。(2)公民的作品,其发表权、著作财产权的保护期为作者终生及其死亡后五十年,截止于作者死亡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如果是合作作品,截止于最后死亡的作者死亡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3)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摄影作品,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作品、著作权(署名权除外)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享有的职务作品其发表权、著作财产权的保护期为五十年,截止于作品首次发表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但作品自创作完成后五十年内未发表的,著作权法不再保护。(4)作者身份不明的作品,其著作权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五项至第十七项规定的权利的保护期截止于作品首次发表后第50年的12月31日。作者身份确定后,适用著作权法第二十一条的规定。(5)作者生前未发表的作品,如果作者未明确表示不发表,作者死亡后50年内,其发表权可由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行使;没有继承人又无人受遗赠的,由作品原件的所有人行使。著作人身权中的署名权、修改权和保护作品完整权的保护期不受限制,可以获得永久性保护,但著作人身权中的发表权的保护有时间限制。如果作者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在其变更、终止后,其单位作品的署名权、修改权和保护作品完整权由承受其权利义务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保护。
  
  
  


·著作权的保护开始时间怎么计算的
      (1)公民的作品,其发表权和著作财产权的保护期限为作者的终生及其死亡后50年,截止于作者死亡后第50年的12月31日。例如,甲在1980年3月4日创作了一作品,但没有发表,甲在2000年的10月1日死亡,那么其发表权和著作财产权的保护期限将从1980年3月4日开始计算,并截止于2050年的12月31日。(2)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作品,以及著作权(署名权除外)由法人或其他组织享有的...


·注册了与别人相同的商标是否侵权
      注册与别人相同的商标显然是构成了侵权行为,但如果只是内容相似,且商标管理部门允许注册的情况下,那么是不构成侵权行为的,具体情况下可以结合实际来进行合法的认定,避免法律适用错误。侵权人通常需承担停止侵权的责任,明知或应知是侵权的行为人还要承担赔偿的责任。情节严重的,还要承担刑事责任。承担赔偿的责任行为是要承担赔偿的责任的,侵权人通常需承担停止侵权的责任,明知或应知是侵权的行为人还...


·法律规定什么是著作权质押?
      法律规定什么是著作权质押?著作权质押是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依法将其著作权中的财产权出质,将该财产权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法以该财产权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权的价款优先受偿。其中债权人为质权人,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出质人。按照《民法典》,债的担保方式有抵押、质押和留置三种,质押又可分为动产质押和权利质押两种。著作权中的财产权是一种可让与的财产权,因此它可以...


·商标续展中会出现什么问题?
      商标续展中会出现什么问题?1、商标续展手续相对简便通常来讲,提交一份申请书和委托书即可以将续展手续办理完成,最快的审查可以在1个月左右完成,审查时也主要是看材料是否合格,不会再就商标是否违反现行法律规定及有没有与在先权冲突等实质性内容进行审查了,所以,续展手续既简便又十分安全,不会存在什么驳回风险。与注册不同,如果为了省这笔费用,提前重新提交申请至商标局,这其中存在的风险在于,...


·化学物质可以授予专利权吗 一、化学物质可以授予专利权吗?
      化学物质可以授予专利权吗 一、化学物质可以授予专利权吗? 化学物质一般是不可以授予专利权的,《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二十五条规定 对下列各项,不授予专利权: (一)科学发现; (二)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 (三)疾病的诊断和治疗方法; (四)动物和植物品种; (五)用原子核变换方法获得的物质; (六)对平面印刷品的图案、色彩或者二者的结合作出的主要起标识作用的设...


·抢注商标代理权有哪些?
      抢注商标代理权有哪些?代理机构抢注他人商标是不合法的,是要被驳回或者宣告无效的。依据现行的《商标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即“不得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可以认定这样的行为就是“恶意抢注”的行为,在法律实践中是要被法院判决驳回的。代理公司抢注商标一般是不会被追究刑事责任的,构成侵权的,可以要求赔偿。商标代理人主要为企业从事以下代理活动:1.代理商标申请...


·使用过的商标可以抢注行业吗?
      使用过的商标可以抢注行业吗?1.《商标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申请商标注册不得损害他人现有的在先权利,也不得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该法条既涉及对除商标权之外的诸如商号权、著作权、外观设计专利权、姓名权、肖像权等其他在先权利的保护问题,也涉及对在相同或类似商品 /服务上在先使用并具有一定影响的商标的保护问题。如果涉嫌损害他人权益则不可以抢注商标。申请...


·商标侵权案件能否追加被告
      可以,在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下,可以申请追加被告。追加被告的申请能度否得到支持,主要有以下三个条知件:1、被追加的被告是否是必须共同进道行诉讼的当事人;2、是否同意追加;3、是否在规定的期限内申请追加(关于追加被告的期限,法律没有明确规定,在审判实践中一般在权一审程序的法庭辩论终结前进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均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 (一)未经商...


·著作权和专利权有什么区别
      著作权和专利权有什么区别著作权是指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所创作的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内的作品依法享有的专有权利。专利权是指专利权人对其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依法享有的专有权利。著作权和专利权的不同之处主要表现为:(1)保护的对象不同。著作权保护的是作者思想、情感和观点的表现形式,不保护思想、情感和观点等内容本身,这些形式表现为小说、论文、电影、歌曲、图画等种类。专利权保护的是...


·宣布注册商标无效的情形有哪些?
      宣布注册商标无效的情形有哪些? 不满足《商标法》中规定的注册条件。通过欺骗或者其他不正当的手段获取注册的商标。复制、摹仿或者翻译别人未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复制、摹仿或者翻译别人已经在中国取得注册的驰名商标。商标代理人违反有关规定,私下注册委托人的商标。有恶意抢注他人商标的情况。 商标权无效是指商标不具备注册条件但取得注册的,依法定程序使商标权归于消灭的制度。 在无效宣...


·无效商标继续使用可以吗 一、无效商标继续使用可以吗?
      无效商标继续使用可以吗 一、无效商标继续使用可以吗?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 1、被宣告无效的商标是可以继续使用的,但无效的注册商标在使用的过程中,是不受法律保护的。 2、商标法第四十四条:已经注册的商标,违反本法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规定的,或者是以欺骗手段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注册的,由商标局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其他单位或者个人可以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宣告该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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