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913441761 13770831974
律师团队
>>
  • 镇江律师姜春律师
  • 镇江律师朱律师
  • 镇江律师叶律师
  • 镇江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镇江市区、句容、丹阳、扬中市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行政复议申请提交哪里2023


镇江律师网 www.zj48.net


  行政复议申请提交哪里2023
  
  一、行政复议申请提交哪里
  
  1、县级以上地方政府部门的行政复议机关
  
  上一级主管部门
  
  比如,海关、金融、外汇管理以及较为特殊的国安机关等作为被申请人的案件,复议机关只有一个,即上一级主管部门。
  
  对于经国务院批准实行省以下垂直领导的部门作出的行政行为不服的,可以选择向该部门的本级政府或者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
  
  比如,税务局和自然资源领域,对县税务局的行政行为不服的,可以选择向县政府申请,也可以向市税务局申请。
  
  2、省级以下地方各级政府的复议机关
  
  上一级地方政府
  
  比如,张三为山东省济南市历城区公民,张三对自己房屋被区强 拆申请行政复议,那么行政复议机关为济南市人民政府。
  
  3、国务院部门或者省级政府的行政复议机关
  
  这种机关通常实行“自我管辖”。
  
  这种情况下,对行政复议结果不服的,只能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几种其他情形下的行政复议机关:
  
  1、派出机关的行政复议机关
  
  地方政府设立的派出机关作为申请人时,由设立派出机关的政府作为行政复议机关。
  
  2、派出机构的行政复议机关
  
  设立该派出机构的部门,或者该部门的本级地方政府都可以作为行政复议机关。
  
  比如,对公安派出所的决定不服,可以到公安局或者公安局所属的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3、被授权组织的复议机关
  
  由直接管理该组织的地方政府、地方政府工作部门或者国务院部门作为复议机关。
  
  比如,教育部主管的高等院校,在发放学位证时,当事人对该行为不服的,可向主管该院校的教育部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二、谁可以申请行政复议?
  
  行政主体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利害关系人,可以以自己的名义向行政复议机关申请行政复议。
  
  比如:
  
  1、受害人
  
  张三的合法房屋被行政机关强 拆,张三可就强 拆行为申请行政复议。
  
  2、相邻权人
  
  规划局建设商贸大楼,该大楼影响旁边张三住房的采光、通风,张三可就该行政行为申请行政复议。
  
  3、公平竞争权人
  
  张三与李四同时申请开办一家幼儿园,区政府许可了张三的申请却拒绝了李四,李四认为自己的公平竞争权受到侵害,可申请行政复议。
  
  我国行政复议法明确规定,行政复议机关受理行政复议申请,不得向申请人收取任何费用。这一规定表明,我国的行政复议实行不收费的原则。行政机关应该依法行政,其依法行使自己的职能的过程,同时也是实现对老百姓合法权益保护的过程。
  
  


·私营企业股权转让要交什么税
      需要交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印花税。个人转让股权,以股权转让收入减除股权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按"财产转让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合理费用是指股权转让时按照规定支付的有关税费。企业转让资产,该项资产的净值,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印花税按照股权转让所立的书据交。《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管理办法》 第四条 个人转让股权,以股权转让收入减除股权原值和合理费用后...


·交通事故处理
      交通事故处理,检验、鉴定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应当通知当事人领取扣留的事故车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与检验、鉴定机构约定检验、鉴定完成的期限,约定的期限不得超过二十日。超过二十日的,应当报经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但最长不得超过六十日。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七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交通肇事逃逸案件...


·一、不在道路上的交通事故会被扣分吗?
      一、不在道路上的交通事故会被扣分吗? 不在道路上的交通事故不会被扣分,按照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道路交通事故,是车辆在道路上的行驶途中因过错或者意外造成的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事件。 构成交通事故应当具备下列要素: (1)必须是车辆造成的。车辆包括机动车和非机动车,没有车辆就不能构成交通事故,例如行人与行人在行进中发生碰撞的就不构成交通事故; (2)是在道路上发生的。道路...


·车祸没达到伤残怎么赔偿
      可以要求赔偿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受害人因伤致...


·一、交通事故私了不报警可以吗?
      一、交通事故私了不报警可以吗? 交通事故发生后不一定可以采取私了的方式解决纠纷,对于那些车辆剐蹭等轻微类型的交通事故,是可以采取私了的方式解决的。在发生交通事故中的双方当事人,就财产损失或者是人身侵害所产生的相关费用所达成的协议,而不提起有关诉讼的行为。 交通事故私了的行为性质是一种自愿的行为,双方在充分的意思自治的原则。所以,交通事故私聊体现了民法中的意思自治的原则。相应...


·一、交通事故商业三险赔偿标准是多少?
      一、交通事故商业三险赔偿标准是多少?交通事故商业三险赔偿标准没有统一规定,需要投保人和保险公司沟通。第三者责任险每次事故的最高赔偿限额是保险人计算保险费的依据,同时也是保险人承担第三者责任险每次事故赔偿金额的最高限额。1)每次事故的责任限额,由投保人和保险人在签订保险合同时按5万元、10万元、20万元、50万元、100万元和100万元以上不超过1000万元的档次协商确定。第三者...


·吉安交通违章费用是怎么计算的?
      吉安交通违章费用是怎么计算的?吉安交通违章费用需要根据违法行为的不同而不同,在50-2000元以内。对于机动车违章查询方式主要有:1、到各市各区县交通支大队的办公大厅通过触摸查询终端查询。2、登录各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的对外服务网站:找到车辆违章查询,输入车牌号和车辆发动机号,点击查询即可。3、拨打声讯电话查询。4、通过编写手机短信查询违章。二、《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


·儿童车祸休学赔偿的标准是怎样的?
      儿童车祸休学赔偿的标准是怎样的? 一、儿童车祸休学赔偿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2017年车祸评残赔偿标准有: (一)医疗费用赔偿金额的计算公式 医疗费赔偿金额=诊疗费+医药费+住院费+其他(如化验费、检查费等) 注: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 (二)误工费赔偿金额的计算公式 误工费赔偿金额=误工收入(天/月/年)×误工时间 注:计算误工费的基...


·交通肇事罪证据不足会承担刑事责任吗?
      交通肇事罪是指当事人违反我国的交通管理相关法规造成他人重伤等严重后果的行为。交通肇事罪的当事人在被抓获之后,会由公安机关搜集相关的证据,再提交给检察院,由检察院提起诉讼。那交通肇事罪证据不足会承担刑事责任吗?一起通过以下文章作一个详细了解吧。 一、交通肇事罪证据不足会承担刑事责任吗? 检察院认为交通肇事罪证据不足,应当将案件退还公安局补充侦查,如果经过两次退卷都不能补充相关...


·交通事故官司程序是怎样的
      通常人们遇到交通事故发生纠纷无法互相调和解决时就会想要通过司法程序解决,的确打官司可以更公平地解决彼此的问题,而这时适当的了解一些交通事故官司程序就显得非常有必要,它可以让你更有效率的解决彼此的纠纷。下面就来详细地介绍交通事故官司程序。 一、交通事故官司程序包括以下: 交通事故是民事侵犯案件,交通事故官司也有一定的程序,交通事故当事人因损害赔偿提起交通事故诉讼的,法院经审查...


·下班儿路上发生交通事故算不算工伤?
      一、下班儿路上发生交通事故算不算工伤? 下班儿路上发生交通事故算工伤。具体而言,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14条规定,职工下列情形应当认定为工伤: 1、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交通事故伤害的。 非本人主要责任,是指同等责任、次要责任和无责任的情形;因本人主要责任和全部责任的交通事故受到伤害的,即不属于工伤。2003年出台的《工伤保险条例》关于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镇江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913441761 137708319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