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913441761 13770831974
律师团队
>>
  • 镇江律师姜春律师
  • 镇江律师朱律师
  • 镇江律师叶律师
  • 镇江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镇江市区、句容、丹阳、扬中市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离婚后女方争取抚养权的条件有哪些


镇江律师网 www.zj48.net


  离婚后女方争取抚养权的条件有哪些(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2)已作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3)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4)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5)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6)双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但子女单独随外祖父母生活多年,且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外孙子女的;(7)八周岁以上的子女主动要求与母亲生活的。二、女方应如何在同等条件下争取孩子的抚养权。1、和孩子交流是重要前提谁能够把握孩子的生活,谁就会有主动权。毕竟法院在判的时候考虑的是父母谁和孩子生活的时间长,谁能够给孩子更加舒适与安逸的生活。所以,在平时生活中一定要和孩子多交流。避免产生隔阂。2、个人素质的高低男女双方的素质决定了拥有孩子的抚养权,在确保能给孩子相对安全的环境下才能让孩子茁壮成长。3、让父母照看孩子法院在判的时候根据爷爷奶奶外公外婆照看的情况而定,所以平时就要注意多多让自己的父母帮忙照看孩子。4、财产情况一般作为家庭女性是没有稳定的工作,所一旦想争取孩子的抚养权,就必须找一个高薪的工作。在民法典中,对于孩子的抚养权的改变并不影响孩子与父母之间的关系。而且法院在判决孩子抚养监护权的时候,都会优先选择夫妻哪一方能带给孩子更好的生活条件和环境。经济条件和水平是否达到抚养孩子的标准。但是对于这个抚养标准的条件,男方有着先决优势。
  
  
  


·国家刑事赔偿的范围是什么?
      国家刑事赔偿的范围是什么? 一、刑事赔偿受理范围 1、行使侦查、检察、审判、监狱管理职权的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人身权利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 (1)对没有犯罪事实或没有事实证明有犯罪重大嫌疑的人错误拘留的; (2)对没有犯罪事实的人错误逮捕的; (3)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改判无罪,原判刑罚已经执行的; (4)刑讯逼供或者以殴打等暴力行为或者唆使...


·离婚不想支付抚养费怎么办
      孩子是所有家庭中最重要的一部分,生活中,即使父母离婚了,但是对于孩子,想必都是双方的心头肉。一般来说,当孩子的抚养权被判给其中一方时,另一方是需要支付费用到孩子成年的。但是不得不说,生活中,就是有一部分人因为种种的原因,就是不给孩子支付抚养费。那么,离婚不想支付抚养费怎么办,我国是有相关的法律法规的。 一、抚养费的支付标准: 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


·胁迫婚姻流程可以撤销吗?
      如今我国的法治化程度在不断的增强,法律保护的是人们的基本权利可能生自由,因此对于结婚也是完全自由恋爱,是否结婚完全考个人的意志,任何人不得强迫或者包办,如果被逼迫结婚的可以依法来撤销婚姻,那胁迫婚姻流程可以撤销吗?下面就对此问题进行详细的介绍。 一、胁迫婚姻流程可以撤销吗? 胁迫结婚,属于可撤销婚姻,当事人可以在一年内,向人民法院申请撤销。构成胁迫须具有下列要件:1、须有胁迫的...


·离婚后财产分割的方法包括什么?
      离婚后财产分割的方法包括什么? 1、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应均等分割。也就是说,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均等分割;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和财产的来源等情况,具体处理时也可以有所差别。属于个人专用的物品,一般归个人所有。 2、夫妻分居两地分别管理、使用的共同财产,分割时各归管理、使用方所有;相差悬殊的差额部分,由多得财产的一方以与差额相当的财产抵偿另一方。 3、已登记结婚尚未共同...


·离婚增加诉讼请求申请书怎么写,申请书范文
      离婚增加诉讼请求申请书怎么写,申请书范文 一、离婚增加诉讼请求申请书怎么写 首部 (1)标题。写为“增加诉讼请求申请书”。 (2)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其诉讼称谓写为“申请人”,申请人是法人或其他组织,应写明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全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申请人是公民的写明其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籍贯、职业、住址。如果公民系无诉讼行为能力人,则应...


·上门女婿财产分割的原则是什么
      如今法律上已经没有什么上门女婿的说法,女方可以到男方家居住,而男方亦是可以到女方家生活居住。而日后要是离婚的话,对财产的分割也是按照普通婚姻的财产分割原则进行。下面我们就告诉您财产分割的原则是什么。 一、男女平等原则。 《婚姻法》第二条规定:“实行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第十三条规定:“夫妻在家庭中地位平等。”第十七条规定:“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


·婚内出轨了怎么办
      婚内出轨了怎么办 一、婚内出轨了怎么办 法院首先对双方进行调解,如果无过错方对过错方的过错给予谅解,过错方也也愿意接受调解,则双方存在调解的基础,法院会调解处理。 如果双方确实矛盾无法调和,或一方坚持要求离婚,则法院一般也会判决离婚。法院在判决离婚时会根据实际情况给予无过错方一定的照顾。 无过错方也可以根据《婚姻法》第46条的规定提出赔偿要求,具体的数额则要根据无过错方...


·一、婚姻法分居两年自动离婚可以吗?
      一、婚姻法分居两年自动离婚可以吗? 婚姻关系不会自动解除。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只是准许离婚的一个条件,只要能够证明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的,法院就应当判决离婚。离婚只有两个途径: 1、登记离婚:如果双方都同意离婚,并且对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及子女抚养问题达成一致意见的,可以由婚姻登记机关发给离婚证。 2、如果双方在离婚、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子女抚养三个问题中有一个问题不能达成一...


·探视权一般常在离婚家庭中父母对婚生子女的一种权利
      探视权一般常在离婚家庭中父母对婚生子女的一种权利,离婚一般会对孩子成长产生影响,但是父母为了孩子好一般都会有探视权。中止探视权的条件有哪些?在有关法律条文中,有没有具体的说明呢?下面请跟随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 中止探视权的条件有哪些? 1、探望权人患有严重的传染病,这是基于对子女的人身健康的考虑; 2、探望权人不按协议或判决确定的探望方式、时间、地点探望,严重影响子女生活...


·强奸未满14岁少女怎么处罚
      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已经将强奸未成年少女的犯罪统一定为强奸罪,不在区分强奸少女和强奸妇女罪,只在量罪情节上有区别。一、强奸未满14岁未成年人会怎么判刑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1)强奸...


·什么情况下可以要求减免抚养费?
      什么情况下可以要求减免抚养费? 相对应子女可因特殊原因要求支付超过原定数额的抚养费,有给付抚养费义务的父母,在具备以下情形时,亦可以要求减少或免除支付抚养费: (1)由于长期患病或丧失劳动能力,失去经济来源,确实无力按原协议或判决确定的数额给付,而抚养子女的一方又能够负担,有抚养能力的; (2)因犯罪被收监改造,无力给付的; (3)抚养子女的一方再婚,其配偶愿意负担继子...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镇江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913441761 137708319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