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913441761 13770831974
律师团队
>>
  • 镇江律师姜春律师
  • 镇江律师朱律师
  • 镇江律师叶律师
  • 镇江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镇江市区、句容、丹阳、扬中市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婚姻有过错方赔偿标准是什么?


镇江律师网 www.zj48.net


  婚姻有过错方赔偿标准是什么?婚姻有过错方赔偿标准基本上是在5000元以下。离婚是由双方任意一方的过错造成的,那么另外一方可以通过法律要求对方作出相应的赔偿。这个赔偿可以由双方之间私下先协商,或者是在法院审判的时候提出,由法官裁定。一般情况下,如果离婚的双方的其中一方想要获得赔偿,往往都需要在符合法定要求下,另一方才会对此赔偿,这个情况分别有:第一, 过错方是出现重婚的。第二, 婚后有出现和第三者同居的或者没有尽法律要求的义务的。第三, 在婚后出现过或持续性家庭暴力的造成了精神损害的。第四, 有出现虐待或者遗弃家庭之中的成员的。第五, 过错方是故意对另一方施加法律上规定的说明违法行为并造成严重的精神损害的。以上的五项是要求双方在申请离婚时才能向过错方提出赔偿,如果是私底下单纯向过错的一方要求赔偿,这样是不会被法院支持的,特别是过错方重婚或者是有第三者的,申请赔偿时,是不能要求那个第三者来进行赔偿的。注意的是,无过错方要求赔偿的时候,法院要求是有证据去证明这个错过方是不是真的存在。法院的一切判决都是依法依据的,不会由任意的一方片面之词来作为依据,如果没有真实的证据去证明对方存在的过错,那么法院是不会回应当事人申请的赔偿。只有法院在判决时认为具备了构成了离婚损害赔偿的要求,法院会要求过错方向无错过方赔偿的。另外还要认为离婚双方之前的婚姻是合法有效的婚姻,如果被法院认为是无效婚姻或者是和可以撤销的婚姻,那么都是不能适合使用这个损害赔偿的。二、离婚如何来进行财产分割?离婚时关于过错方的财产分割问题。离婚的时候,如果存在一方有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的情况,或者是隐匿、偷偷变卖了夫妻间的共同财产,为了自身的利益伪造夫妻共同的债务,具有以上的行为,在夫妻离婚后,如果被另一方发现,另一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重新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如果夫妻双方曾经有过书面的约定,对婚内的夫妻共同财产有所指定或约定,比如个人所得的财产归自己所有,那么离婚时一方如果因为需要抚养孩子,或者是赡养老人等情况,离婚的时候有抚养权的一方当事人,可以向另一方申请给予自己一定的补偿,另一方当事人应当遵循其意见。所以在婚姻存续的时候,如果因为夫妻中的一方具有过错行为,从而导致婚姻关系结束,夫妻的共同财产也是平均划分的,但是没有过错的一方当事人可以向过错方当事人要求其对自己有一定的经济补偿,如果一方主动放弃了自己应得的那一份夫妻共同财产,法院也不会干涉,会尊重当事人的意见。在日常生活当中,夫妻双方是具有忠诚义务的,所以如果在婚内出轨存在重婚的现象,是属于法定过错,离婚的时候可以要求对方进行赔偿,这种赔偿的话需要根据情节严重程度判断。
  
  
  


·诉讼离婚的诉状怎么写,离婚起诉状范文
      启动诉讼离婚程序的,首先需要当事人按照规定向法院递交书面的离婚起诉状,同时还需要提供其他的一些材料。那这个诉讼离婚的诉状怎么写呢?相信很多人都不太清楚,对此,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解答。 诉讼离婚的诉状范文 原告×某,女,××年×月×日出生,汉族,职工,住××市×××路×××号。 电话:××× 被告×某,男,××年×月×日出生,汉族,职工,住××市×××...


·事实婚姻的构成条件是什么
      事实婚姻的构成条件是什么1、事实婚姻的男女应无配偶,有配偶则成为事实重婚。事实重婚是指前婚未解除,又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但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只要双方公开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虽未办理结婚登记,也已构成重婚。2、事实婚姻的当事人具有婚姻的目的和共同生活的形式。男女双方是否互以配偶相待是事实婚姻与其他非婚两性关系在内容上的重要区别。因为,一切不合法的性行为,不具有婚姻的目的和...


·一、离婚对婚后财产分配是怎么样的?
      一、离婚对婚后财产分配是怎么样的?1、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均等分割。也就是说,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均等分割;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和财产的来源等情况,具体处理时也可以有所差别。属于个人专用的物品,一般归个人所有。2、一方以夫妻共同财产与他人合伙经营的,入伙的财产可分给一方所有,分得入伙财产的一方对另一方应给予相当于入伙财产一半价值的补偿。3、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生产资料,可分给...


·离婚了要给孩子抚养费一年给多少
      我们都知道,夫妻在离婚时,如果存在子女抚养的,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则要向子女支付一定数额的抚养费。抚养费的支付一般到子女成年也就是满18岁为止。那通常情况下离婚了要给孩子抚养费一年给多少呢?接下来,我们就来为您详细解答一下这方面的内容。 一、离婚了要给孩子抚养费一年给多少 根据实际情况可能会有以下情况要给子女抚养费:1、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2、虽未离婚,但夫妻因感情不...


·什么情况可以向法院申请国家赔偿
      国家赔偿的情况其实在社会中是时常可以看到的,不过当前很多人对此没有明确的认知,所以很多人自身遇到这些问题可以要求国家赔偿时,却不知道可以申请国家赔偿维护自身的权益,所以对国家赔偿的相关意识水平还有待提高,那对于我们来说哪些情况可以向法院申请国家赔偿呢? 什么情况下可以向法院申请国家赔偿 根据国家赔偿法第三十一条规定,人民法院在民事诉讼、行政诉讼过程中,违法采取对妨害诉讼的...


·哪些财产不计入夫妻分割范围
      哪些财产不计入夫妻分割范围 一、哪些财产不计入夫妻分割范围?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二、离婚的方式有哪些?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协议离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


·刑事自诉重婚罪什么人可以起诉
      一、刑事自诉重婚罪什么人可以起诉一般都要犯重婚行为人的配偶或者受害人起诉。我国的法律规定重婚罪既属于自诉案件,同时也可以是公诉案件。对于自诉案件来讲,一般都是由自诉人直接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的。法律规定重婚罪既属于自诉案件,同时也可以是公诉案件。一般都要犯重婚行为人的配偶或者受害人起诉。二、对方重婚无过错方该如何维权1、重婚是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法院准予离婚的情形之一。根据《婚...


·在怀孕期间是否可以离婚
      在怀孕期间是否可以离婚 我国实行婚姻自由的原则,靠法律的手段维护婚姻的稳定并非婚姻立法的本意。婚姻能否维持,能否形成人们所期盼的幸福美满的婚姻关系,关键取决于婚姻当事人双方的合意;再者,婚姻关系属人身权范畴,结婚、离婚均须当事人自己自愿作出的意思表示,他人是无权干涉的。当婚姻关系的维持对当事人双方或一方已失去其积极意义时,法律自然不应该强人所难,而应该更多地关注因婚姻解体的遗...


·如何撤销受胁迫婚姻登记关系
      如何撤销受胁迫婚姻登记关系根据《婚姻法》第十一条规定 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受胁迫的一方撤销婚姻的请求,应当自结婚登记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据以上法条规定,撤销婚姻可向登记机关申请,也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首先,向婚姻登记机关受理撤销婚姻申请的条件:1、婚姻登...


·离婚写监护权好还是抚养权好?
      离婚写监护权好还是抚养权好?抚养权是指父母对其子女的一项人身权利,抚养有婚生的抚养与非婚生的抚养之分,在现实生活中由于各种原因的出现与发生,导致父母对子女的抚养权得不到很好的保障。拥有该权利的一方或双方,在子女成年之前,有权决定是否与子女共同生活,该权利在子女成年时即消灭。监护权是监护人对于未成年人和精神病人等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行为能力人的人身权益、财产权益所享有的监督、保...


·一、离婚后怎么要孩子抚养权?
      一、离婚后怎么要孩子抚养权?离婚后对于孩子的抚养权,如果父母双方不能达成协议,那么就可以起诉要回孩子的抚养权。夫妻离婚后的任何时间内,一方或双方的情况或抚养能力发生较大变化,均可提出变更子女抚养权的要求。变更子女抚养权一般先由双方协商确定,如协议不成,可通过诉讼请求人民法院判决变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会给予支持:(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镇江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913441761 137708319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