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913441761 13770831974
律师团队
>>
  • 镇江律师姜春律师
  • 镇江律师朱律师
  • 镇江律师叶律师
  • 镇江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镇江市区、句容、丹阳、扬中市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一、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最高年限是什么?


镇江律师网 www.zj48.net


  一、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最高年限是什么?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二、哪些不能列入经济补偿金基数的范围?(1)社会保险福利费用,如丧葬抚恤救济费、生活困难补助费、计划生育补贴等;(2)劳动保护费用,如工作服、解毒剂、清凉饮料费用等;(3)按规定未列入工资总额的各种劳动报酬及其他劳动收入,如创造发明奖、国家星火奖、自然科学奖、科学技术进步奖、合理化建议和技术改进奖、中华技能大奖等,以及稿费、讲课费、翻译费等。经济补偿金应以劳动者实际月工资为基准,以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来计算;若劳动者工作不满十二个月的,按照实际工作的月数计算平均工资。这里的“工资”不仅包括基本工资,还应包括奖金、津贴和补贴等货币性收入。具体规定为:(1)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2)劳动者实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地区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一个月工资标准)按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3)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计算。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应当保持友好的关系,但是确实也有一些用人单位通过违法的手段解除劳动合同,则是需要对于劳动者进行经济补偿,一般按照平时劳动者工资来进行确定经济补偿金金额。
  
  
  


·施工企业融资的定义是怎样的
      如今的市场竞争是呈现百花齐放的状态的,同一行业的公司要想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站稳脚跟,除了要求企业本身所经营的项目质量和其它各方面都非常过关以外,多数公司为了扩大市场占有份额会选择融资这一渠道。就比如说施工企业,伴随房地产的热度,施工企业也越来越多。那么,施工企业融资的定义是怎样的? 一、施工企业融资的定义是怎样的? 企业融资是指企业从自身生产经营现状及资金运用情况出发,根据企业...


·建筑工程履约担保合同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建筑工程履约担保合同的法律规定是什么?建筑工程履约担保合同的法律规定 1、保证担保人(担保公司)向招标人出具履约保函,保证建设工程承包合同中规定的一切条款将在规定的日期内,以不超过双方议定的价格,按照约定的质量标准完成该项目。 一旦承包商在施工过程中违约或因故无法完成合同,则保证担保人可以向该承包商提供资金或其他形式的资助以使其有能力完成合同;也可以安排由新的承包商来接替原承包...


·劳动保障监察条例是一部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的法律法规,是对用
      劳动保障监察条例是一部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的法律法规,是对用人单位的一种检查制度,这一条例的实施规范了用人单位的行为,规范了劳动市场,对一些违反劳动法的行为有了切实可行的制裁措施,我们整理了关于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司法解释。 解释1、逾期不付工资加付赔偿金 《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分别责 令限期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劳动者工资低于当地...


·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标准是什么?
       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标准是什么,建筑工程涉及人们生命财产安全,因此必须重视,建设单位应当保证材料及配件的质量,应当符合设计要求,建设单位应当委托监理单位进行施工监理,涉及建筑主体,如果没有设计方案,不能私自施工,工程竣工后,应当组织有关部门进行验收。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实施办法 十条建设工程发包单位不得迫使承包方以低于成本的价格竞标,不得任意压缩合理工期。建设单位不得明示或者暗示设...


·《劳动合同法》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所以,公司的做法当然是违法的。 二、《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


·一、公司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程序是什么?
      一、公司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程序是什么?1、制作书面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并且送达给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应当载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事实、理由及依据。2、应当事先将解除劳动合同理由通知工会。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会有权要求用人单位纠正。用人单位应当研究工会的意见,并将处理结果书面通知工会。3、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


·什么是保洁临时工劳动合同
      什么是保洁临时工劳动合同 按劳动者是否在编,劳动合同可分为正式工劳动合同和临时工劳动合同。保洁临时工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在编制定员外与从事临时性工作的工人订立的劳动合同。适用于从事短暂的、临时性工作的工人。 劳动合同内容应当包括: ...


·儿童是不在合法用工的范围内的
      儿童是不在合法用工的范围内的,但是依旧有有一些用人单位雇佣童工,但是非法雇用童工会怎么样处理?可能有的人还不少很清楚,迫于情面,暑假期间雇佣童工。其实雇佣童工是一种非法行为,如果发生意外,用人单位也要承担法律风险,劳动保障部门也会对雇佣童工的单位进行惩罚,严重的移交司法机关。根据国务院《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童工是指未满16周岁,与单位或者个人发生劳动关系,从事有经济收入的劳动或...


·员工被辞退多久能拿赔偿金
      员工被辞退多久能拿赔偿金?一般都是离职的当时就可以拿到赔偿金,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公司要辞退员工,必须具备法定事由,在履行了提前30日的通知义务或者另外支付给员工一个月工资的代通知...


·围墙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在我国是怎样规定的?
      围墙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在我国是怎样规定的? 我国存在着许多各种各样的工程,不管是哪一种工程,它的质量都是有着相关的要求。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围墙工程是比较常见的一种工程,那么,围墙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在我国是怎样规定的?那么,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相关的知识。 一、基本规定 1、在墙上留置临时施工洞口,其侧边离交接处墙面不应小于500mm,洞口净宽度不应超过1m; 2...


·拆迁工作该由哪个部门管?
      拆迁工作该由哪个部门管? 一、拆迁工作该由哪个部门管 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全国城市房屋拆迁工作实施监督管理。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管理房屋拆迁工作的部门(以下简称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城市房屋拆迁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房屋拆迁,是指因国家建设、城市改造、整顿市容和环境保护等需要,由建设单位或个人对现存建设用地上的房屋进行拆除,对房屋所有者或使用者进行迁移安...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镇江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913441761 137708319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