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913441761 13770831974
律师团队
>>
  • 镇江律师姜春律师
  • 镇江律师朱律师
  • 镇江律师叶律师
  • 镇江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镇江市区、句容、丹阳、扬中市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放弃继承权还需要公证吗?


镇江律师网 www.zj48.net


  放弃继承权还需要公证吗?放弃继承权并不是必须要公证,公证并不是放弃继承的必要条件,根据《民法典》(2021.01.01生效)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的规定,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二、放弃继承时若是选择公证需要注意以下事项:1、放弃继承权公证的管辖。当事人申办放弃继承权公证,应当到其住所地或行为发生地的公证处提出申请。2、对放弃继承权公证的申请。继承权是公民的一项重要民事权利,是公民依法继承他人遗产的的权利。因此,放弃继承权公证必须由继承人亲自为之,不允许他人代理,当事人到公证处有困难的,公证处可派公证员到遗嘱人的居住地办理。3、申办放弃继承权公证应提交的材料。申办理放弃继承权公证时,应当逐项填写公证申请表,并提交以下材料:(1)本人的身份证明,如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等。(2)被继承人死亡的证明。被继承人死亡前,放弃继承权不具有实际的法律意义。(3)本人与被继承人关系的证明。可以由所在单位、所在街道办事处或乡镇政府提供,只要能证明其确实享有继承权即可。(4)本人签字的放弃继承权声明书。根据规定,公证处办理放弃继承公证,要向当事人讲明他的权利、义务及其放弃继承权将引起的法律后果,使当事人对自己行为的性质和将要产生的影响有明确的认识。公证处应将上述情况记录在公证笔录上,笔录应让当事人核对并签名。4、对放弃继承权公证的审查和注意事项。办理放弃继承权公证,公证处应重点审查:(1)当事人的身份、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以及是否确实享有继承权;(2)当事人放弃继承权的意思表示是否真实,有无受胁迫、受欺诈等影响其真实意思表示的事实存在;(3)被继承人的死亡日期,以及放弃继承权的意思表示是否在法定期限内做出的。(4)所放弃的财产是否存在,是否有相关权属证明。以上经公证处审查后认为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当事人身份属实,具有完全的行为能力,放弃继承权的意思表示真实、合法、没有违反法律的情况,则应依法制作并出具放弃继承权公证书。公证书自公证审批签发之日起生效。任何依据遗嘱,或者是法定继承的规定,获得遗产的继承权之后,若是并不想办理遗产的过户手续,此时是可以选择放弃继承遗产的,只要做出放弃声明的人,具有完全的民事能力,那么放弃就是有效的,且一旦放弃之后就不能后悔了。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父母的遗产怎么分?
      如果有遗嘱,即按遗嘱分割遗产。如果没有遗嘱,则应当按照我国规定的法定继承来处理,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


·遗产法律特征包括哪些?
      遗产法律特征包括哪些?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中规定:“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根据这一定义,遗产具有以下法律特征: 1、遗产具有范围上的限定性。遗产是死亡自然人的个人财产,他人的财产不能作为遗产。 2、遗产只能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财产,具有时间的特定性。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尚存的财产。遗产是被继承人死亡时所遗留的财产,被继承人死亡这一法律事实,是区分被继...


·法律规定遗嘱继承人包括哪些
      遗嘱继承人包括哪些我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规定:“公民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给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这一规定说明,我国遗嘱继承人的范围,仅仅限于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多数人,如子女、父母、配偶、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父母先死亡...


·继承人死亡证明办理不了怎么办?
      继承人死亡证明办理不了怎么办?继承人死亡证明办理不了需要了解死亡证明办不了的具体原因,针对不同原因做出不同处理,比如说缺少材料的需要补齐材料之后再次申请。手续要到被继承人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注销户籍,办理死亡证明; 到区或市公证处(原外销商品房到市公证处)办理继承权公证,房产继承分两种:一是遗嘱继承,二是法定继承。二、如何办理房产继承公证关于房产继承有两种,一是遗嘱继承,二是法定...


·父母财产继承法最新版本继承顺序怎样规定的
      《民法典》(2021年1月1日实施)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孕妇能多分遗产吗,孕妇能不能多分割财产
      如果在怀孕期间,丈夫就因为一些原因而不幸去世的话,此时作为孕妇是否能够多分得一些遗产呢?毕竟,此时还怀的有丈夫的遗腹子,要是多分遗产的话,很多人也会觉得无可厚非。下面,我们就来告诉您孕妇能多分遗产吗? 一、遗产分割协议怎么写 遗产分割应当有利于生产和生活需要,不损害遗产的效用。 保护其他人合法权益。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为胎儿保留的遗产份额,如胎儿出生后死亡的...


·一、母亲能代替孩子放弃继承权?
      一、母亲能代替孩子放弃继承权?母亲不能代替孩子放弃继承权,放弃继承权既可以口头的形式,也可以是书面的形式,书面形式则需要写一份放弃继承权声明书,这都是具有法律效力效力的。经过公证的放弃继承权声明书是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但不影响没有经过公证的放弃继承权声明书的法律效力。如果反悔放弃继承权,想恢复继承权则需要由法院决定。所以,放弃继承权是否需要公证根据自身情况决定,因为公证还是需要...


·取得补偿金放弃继承权后悔如何处理?
      取得补偿金放弃继承权后悔如何处理?取得补偿金放弃继承权后悔分情况处理,继承人放弃继承后是否可以反悔,分两种情况考虑。1、在遗产处理前或在诉讼进行中反悔的,因为遗产还未分割,遗产还不是各继承人的个人财产。如果各继承人同意,应允许其反悔。在诉讼中,则由法院根据其理由来决定是否允许其反悔。2、在遗产处理后反悔的,因为遗产已分割完毕,遗产已是各继承人的个人财产。为维护财产稳定和交易安全...


·没有出生的腹中胎儿有没有继承权
      没有出生的腹中胎儿有没有继承权 一、没有出生的腹中胎儿有没有继承权 正常情况下胎儿终有一天是会出生的,为了保全胎儿出生后的合法权利,我国继承法对胎儿的继承权作出了特殊规定,即保留胎儿的继承权,这是“权利能力始于出生”的例外。但胎儿出生时就已经死亡的除外。 《民法典》第十三条 自然人从出生时起到死亡时止,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 第十六条 涉及遗...


·一、继承人可以拿钱后放弃继承吗?
      一、继承人可以拿钱后放弃继承吗?可以的,放弃继承,又称“继承的抛弃”。是指继承人不接受被继承人遗产的意思表示。是单方法律行为。继承人有权放弃继承,继承人作出放弃继承的意思表余后即丧失了继承权。放弃继承必须在继承开始之后,遗产分割之前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方式与接受继承的表示方式相同。在遗赠中默示也是放弃受遗赠的一种表示方式。《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规定:“受遗赠...


·一、残疾赔偿金作为遗产被继承行不?
      一、残疾赔偿金作为遗产被继承行不?残疾赔偿金具有严格的人身专属性和依附性,是不能与他人分享的,即权利随权利人生存而存在,随权利人死亡而消灭。本条将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赔偿金作为夫妻一方个人财产,有利于维护受害人的合法权益,为受害人能够得到有效治疗、残疾人能够正常生活提供了法律保障。所以,依据现有的法律,残疾赔偿金具有严格的人身专属性和依附性,是不能与他人分享的。残疾...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镇江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913441761 13770831974